我的朋友花花是我遇过第二装腔作势的同龄人。第一,是我本人。两个誓与苟且作斗争的人,总想活出点儿花儿来,以这点而言,她成了,我黄了。
上回见面,我把她拐骗至某高级住宅商业区,名副其实,既是住宅,也兴商业,斗大的地方,外来客比主人多。民国时候的宋家客厅,大抵如是。《宋家客厅》正是花花在我俩唇齿交战间透露的一本书,我当时若无其事地跳话题,心里暗暗留了神儿,买了回家,欣然咽读。我不知道她有没有翻到最后一页,可是我一贯反感香港人的叙述,这次也只是为此偏见增添砝码。
对待她,我从来就是奉之为对手,玩伴,同伙,动力。
这样一个身扛数任的人物,在絮叨了两年辞职的愿望后,终于得偿。我很忧伤,不明白为什么北漂这么庸俗的事,会发生在一个以脱离庸俗为终身己任的人身上。
说来也怪,在许多领域,我们都无法共享近似的观点,可是又一直在表演求同存异式的假风度。我细读张枣的诗,片语累牍,眼睛都不堪重负,可我还是尽力挖寻,试图觅到花花所感的精彩。然而我又失败了,在慌张又强烈的不认同感里。
一些人活着,为了赢得一星半点儿懂自己的人,但我俩似乎越来越不在意是否被理解。像是读诗这件事,当它首次发生并持续延展时,就已和孤独绑在了同一根绳索上。而在诗歌的维度,恐怕我们唯一的共鸣点,就聚焦在余秀华身上。这个脑瘫未痊愈的农民诗人,成天对着小麦高粱,笔下都能结出晶莹的霜花。
对农村,对农民,我长久地感到一种陌生的美感。我知道它不会因阅历而变得熟悉,因为说白了我只是一个住在高楼里,用冷漠的目光关心农事的伪君子。
我看焦波的纪录片《乡村里的中国》,一肚子的熟悉在翻腾,这些不值一钱的熟悉感全部来自于干瘪的阅读经历——关于真实的乡中野事,我一无所知,以至于我本就贫瘠的知识土地,一遭到真实田野的拷问就彻底干裂。
可我不瞎,我扫望镜头里2012年的中国农村,跟何伟上世纪90年代到涪陵支教时描述的情景未有任何相异之处。这些农民身怀丰满的嗜好与理想:弹琴练字,栽果植树,一件不落。而广袤的泥巴地,之所以还宿命一般地和肮脏牵扯,想来是因为,农民胸有充沛的专业知识,目怀短浅的眼光;心有未竟的理想,头顶厚重的山包;脚踏踌躇的步伐,困于顽固的体制。
读百卷书,仍觉百无一用是书生。我不知道花花对此是否同感深受。读到的人生越是不俗,过着的日子越显媚俗。这媚,很大程度上源于人们对琐碎细节的苦心雕琢——在我看来,丰沛的愉悦时光是无暇分享的,人们扇动手指,只为散播快乐强烈于实际状况十倍的私人生活片段,顺来一点儿不值钱的称赞。
花花跟我说过好几回她在云南认识的卖唱兄弟,这我很佩服。我是即便在以萍水相逢为人情风俗的丽江也无意搭腔的人,可也确凿在大理结识了两位浪荡店主,想来已经数月没有联系。认识她们是两年前的事,那个狼狈求酒的夜晚,即使揉在胡辣汤里,嚼起来也已发不出声响。
所谓往事,不过是时间撞击灰墙时溅起的回音,但当溪水逆流,池鱼呜咽,它们还是最顺人心的片段。
最近,脑子里一直在转张枣最著名的诗句:只要一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梅花便落满了南山。
愿我的朋友花花的南山,梅花尽情凋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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