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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念处经(第11讲)入出息念(3)

大念处经(第11讲)入出息念(3)

作者: RyanfWan | 来源:发表于2018-10-08 06:57 被阅读25次

    印喜法师

    各位早上好!我们一起来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

    观业处的第一阶段

    [1.1]如是,或于内身之观身而住;

    [1.2] 又于外身之观身而住;

    [1.3] 或于内外身,观身而住。

    观业处的第二阶段

    [2.1] 或于身,观生法(samudayadhammà)而住;   

    [2.2] 又于身,观灭法(vayadhammà)而住;

    [2.3]又于身,观生灭法(samudayavayadhammà)而住。

    观业处的第三阶段

    [3.1] 尚又对于智识所成及忆念所成,皆会“有身”之思念现前。

    观业处的第四阶段

    [4] 彼当无所依(anissito)而住,且亦不执着世间之任何物而住。

    结论

    诸比丘!比丘如是,于身观身而住。

    《大念处经》里所有二十一种随观,佛陀都用这同样的四个阶段来教导毗婆舍那,前面两个观的阶段教导如何证得基础的观智,后面两个阶段则是教导如何获得以阿罗汉果为终极的高级观智。

    观业处的第一阶段:观内观外,观内外

    第一阶段的本质就是如实觉知身体现象,1于内身之观身而住;

    舍利弗尊者在《无碍解道·念处论》中如此解释身随观:“身是建立处,不是念,但念既是建立处又是念。通过该念,通过该智,他随观于身。”(Ps.3.35)

    “于身随观身”,第一个身,是指色身,但这并不意味着只有色身才需要随观,名身也需要随观。名身的随观是通过修习受随观、心随观和法随观来完成。虽然行者需要很清楚地区分一种随观和其他随观,但对于每种情况,行者在修观时其实都需要对所有五蕴修法随观。所以舍利弗尊者在《无碍解道》中解释“身”是指色身和名身两者。第二个身,指的是入出息念的呼吸。“而住”,指的是于四威仪中随观,也就是说,生活中的任何时刻都要保持观照。

    在随观的过程中,应该采取的正确态度是:进行观察,仅仅是为了建立觉知和理解这个目的,而且应当保持不执取。

    有的行者会容易被觉知的内容所吸引,比如被个别的念头、影像、记忆、感觉等迷住,而不是继续去注意觉知的过程,不是持续将注意力集中在一切身心状况的基本特性。有人甚至倾向于把禅修与心理治疗混为一谈,因而去分析心理的内涵,而不是单纯地观察它。这些是我们要避免的错误。

    观业处第一阶段:2.于外身之观身而住

    于外身之观身而住,第一个身指的是他人的色身,第二个身是他人的呼吸。对他人的观察,也是一样,在他人的行住坐卧中观察他人。

    根据阿毗达摩和注释书的诠释,内在的、外在的念住,包括生起于自身和他人的现象,所以,适当的念住修习,也包括觉知他人的主观经验。巴利三藏阿毗达摩中较为早期的论书《分别论》( Vibhaṅga),特别声明:念的外在的运用,就如同内在的运用一样能够导致证悟。同样地,《相应部·觉支相应》( Bojjhaṅga Saṃyutta)中的经文也指出:内在的和外在的念两者皆可作为觉支。

    觉知的外在运用,是特别适用于日常生活的一种修习,经典也都列举出四种得知他人心理状态的方法─根据所见到的;根据所听到的;藉由仔细地思考及进一步思惟所听到的内容;最后一种是藉助于读心术。 除了读心术之外,其他的方法都不需要神通,只需要觉知及某种程度的常识即可 。

    这段经文教导,先修内在的随观,再修外在的对应随观。第一步的内随观,是作为第二步外随观的基础。觉知自己的感受和反应后,了解自身的身心运作规律,再来了解他人的是容易的。他人内在运作的力量,与激发我们自己行动的力量是一模一样的。同样地,外随观获得的洞见,结果也会反过来助益内随观。例如,我们比较容易看到别人特定反应背后的动机,但如果自身就是行动者,这些相同的动机可能就不会被觉察到。许多事情发生在他人身上或在外在对象上时,比发生在自己身上, 能够更清楚地被了解,可以引用到自身。

    仅仅把觉知运用于自身,可能导致自我中心。行者可能变得过度地在意发生在自己身上或内在的一切 ,而浑然不觉自己的行动和行为如何影响到他人。内外兼修可以预防这种偏颇 ,在内向性与外向性之间达到平衡。

    身随观对外身的观察也有助于行者克服对他人产生贪爱。这就是为什么本经在每一种随观后都有随观内在、随观外在的指导,这对每一种随观都很重要。

    观业处第一阶段:3于内外身,观身而住。

    是教导行者于内和于外两者去观察。注释书解释:由于个人无法对于一个对象同时内在地和外在地随观,所以,这个教导意指的是:应该交替使用这两种模式。《分别论》对此的观点是:对于所随观的对象作如实的理解,而不将所随观的对象,视为自己的或他人的主观经验的一部分。以这种方式修习,念处随观就越来越趋向于客观的且不执着的立场。从《分别论》这个立场而言,所观察的现象是被如实地经验着,与它们是否发生在自己或他人身上就无关了。举个例子,比如一种乐受,对自己,行者了解:我感受到一种乐受。对他人,行者了解:他感受到一种乐受。对自己对他人,则行者了解到:这是一种乐受。不管行者采取上述两种中的哪一种诠释,一旦到了对内和对外两者修习随观这个阶段,就必然趋向一种全面性的修习。这个阶段,自己和他人、内在和外在的界限都被破除,全面照见现象的本然,失去个体界限和拥有感。

    清净道论》如此描述:“他既然以如实自性而确定了名色,为了更舍有情及补特伽罗等的世间之想,为了超越对有情的痴迷,为了置其心于无有痴迷之地,依诸经典,确定“只是名色,而无有情及补特伽罗”,并以比喻而确定(名色)。即如这样说:譬如部分的结集说为车,有了诸蕴而成有情的假名。”正如《中部》所举的比喻:“以木材为缘,以蔓为缘,以泥为缘,以草为缘,围盖空处,故名为屋。如是诸贤,以骨为缘,以腱为缘,以肉为缘,以皮为缘,围盖空处,故名为色。”《清净道论》中道:“古人说:名色一双是互相依止的,一破坏时则两缘都破坏了。”

    这两天读了一本书,这本书有一段讲印第安的巫师训练内外觉知力,或许对这段经文的理解有不同角度的激发。原文是这样:“正常的觉知有个轴心,“此处”与“彼处”是那轴心的直径范围。我们对于“此处”的觉知特别清晰。在正常知觉总,只有“此处”是完整地、立即地、直接地被知觉。它的双身兄弟“彼处”则缺乏即时性,它是被推论、期待、甚至被假设出来的,而不是通过感官直接得来的。当我们在同时知觉到两个地方时,便会失去完整的清晰,但会得到即时的“彼处”知觉……身处两地的感觉是巫师用来辨别是否抵达寂静知识的证明。这种靠自己力量达到的分离知觉,便是聚合点的自由运动。”这段文字提到的“分离知觉”,对我们理解这句经文,或许有启发。

    念处修习到这个阶段,进入一种全面性视野。全面性不仅是念处修习的一项特性,也是空随观的特点。空随观也同样从内在的进展到外在的,并且于内和于外两者进行随观达到极致(M III 112)。在这种对所缘具有全面性视野的基础上,念处修习进展到下一个层面─觉知现象的无常本质。

    愿大家都能得到佛法的真实利益,真正在解脱道上直了成佛!我们一起来回向:

    愿消三障诸烦恼,愿得智慧真明了。

    普愿沉溺诸众生,速登无上涅槃道。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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