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岁·十三年

作者: 顾竹清 | 来源:发表于2016-10-05 00:43 被阅读0次
    十三岁·十三年

    阳光再一次洋洋洒洒地铺照在大地上。这个小镇上走了一批兵,却又新来了一批。他们已经在小镇最大的广场上来回踏着正步,走了近一上午的时间。

    而我,也就坐在广场大喷泉的水池边,拖着腮,轻眯着眼,看着他们这样来来回回地走,不厌其烦。

    看着他们的背挺得直直的,像那戈壁滩的白杨,我竟不知不觉地忆起了十三岁那年妈妈的杂货店,十三岁那年有一个人送给我的一辆山地车,十三岁那年送我车的那人离去的背影,还有十三岁那年跌落破碎的心和满身的伤。

    是他们永恒地结束了我的童年,却又飞快地进入青春少年时代。

    不过,那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十三岁,很美好的年纪。我居住的小镇来了一批兵。其中有一个军官刚刚一来小镇,所有的人都知道他了,就像现在粉丝们见到偶像一样疯狂,虽然那时候的小镇还没有偶像的定义。

    让他显眼的,不光是他的身高,他那耀眼的墨绿色吉普,还有他帅到无法形容的脸。

    那时候,妈妈的杂货店就开在军营附近,我呢,就经常趴在柜台上,看着他开着墨绿色吉普出军营,进军营。偶尔,他会把车窗摇到半开着,我就会看到他几近完美的侧脸在阳光下似镀了一层金。

    有时他也会将吉普车停在我家店门口。而他手拉着扶把跳下车的动作,还有皮衣上拉链相互碰撞的声音,简直让我抓狂。

    他每次来的时候,我都显得格外热情。我殷勤地收他付的钱,甚至还在收银抽屉里专门为他设置了一个放他付的钱的小槽。我手脚麻利地帮他装好他买的东西,然后小心翼翼地递给他。有时我们的手会碰在一起,他的指尖一直很暖和,哪怕在冬天也是这样。就在我因手碰在了一起而脸红时,他便冲我笑笑,转身走出店门,握住扶把,跳上吉普车,在车窗里对我挥挥手。接着不出几十秒,他就消失在街道的尽头。而我,仍巴望着,守住这几十秒吉普车走过的距离,踮起脚,渴望再看到一点吉普车的影子。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但我就是愿意。

    此后,本来不热衷于帮妈妈看店的我,每天放学后却使劲跑得飞快。风把我的衬衫吹得鼓鼓的,头发四处飘扬,但我毫不在意,我在意的是今天能不能见着他。

    时光总在人觉得舒心的时候,流逝的飞快。

    那天他来店里买东西的时候,突然摸了摸我的头,说,“小桐,我就要走了。”

    我吓坏了,“走?你上哪去?”

    他许是看我急切的样子很搞笑,于是笑了笑,“回我的家乡。”

    我急得将手中的笔丢在桌上,匆忙起身,结果衣角带翻了水杯,水在桌上蔓延,浸透了我的作业本,但我已经顾不上这些了,“那我跟你一起走。”

    “啊?”他听到了我的这句头脑一热冲口而出的话,很是吃惊,“为什么?”

    我焦虑地卷着衣角,被他问得一时羞涩,似乎所有的话都堵在喉咙里,“因为,我……我……”

    他那一连串悦耳的笑声打断了我支支吾吾,纠缠不清的话语。

    “来,我送你一样东西。”

    我跟着他走到耀眼的吉普车前,看着他从后备箱扛出一辆山地车。我两眼放光地瞪着它。在这个小镇,能拥有这种山地车的孩子不多。我也一直希望在我生日那天能得到一辆山地车。

    他笑着把车推到路上,对我说:“如果你能把车骑到那棵树下,我就答应让你跟我走。”

    可是,我从来没骑过山地车。我固执地跨上车,笨拙地踩了一下脚蹬,手紧紧握住车把。他扶着车后面,猛地一推,山地车便摇摇晃晃地飞了出去。我惊慌失措地努力稳住车,可是它摇摇晃晃的幅度越来越大,终于它在到达那棵树之前,狠狠地把我甩了下去。

    手掌,胳膊,膝盖在水泥地上狠狠地向前摩擦了一段距离,又大又重的山地车撞在我身上,我听见我自己闷闷地哼了一声。

    我看着伤口处由惨白慢慢渗出殷殷的血,将伤口边缘残留的尘土粒都染红。我咬紧双唇,将头埋进自己的臂弯里,任凭泪水肆意灌溉剧痛的伤。在心的最深处有一个东西在慢慢撕裂,疼痛袭遍全身。

    耳畔响起厚重的军靴踏地的声音,“嗒嗒”地错落有致,沉重有力。

    一双大手将我从地上扶起,他的手没有触碰到我身上任何一个伤口,可当他扶我的那一刻,我却疼得最厉害。

    他用一只手将我稳住,另一只手伸向躺在地上的山地车。将山地车扶正后,他又转向我,笑得随意,语气却很严肃:“小桐,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要自己成长,到了一个阶段,我们就会找到另一个人陪我们一起成长。这个寻找的过程就叫爱情。寻找的过程中你会找到很多人陪你,可是他们都不是最终的那一个,所以你会受伤。真正适合你的不在现在,你还太小,你的爱情应该在将来。懂?”

    我含着酸酸的泪点头。

    我和他扶着山地车走回杂货店,那是我们第一次一起走一段路,也是最后一次。

    我目送着他跳上了吉普车,看着他启动了车,盯着他要下车窗,扭过头对我笑笑:“记得擦药。我该走了。再见。”

    我点点头,望着他的吉普车一个倒车,绝尘而去。

    这一次,我没有踮脚,只是静静地站在杂货店门口看着他消失在路的尽头,融化在金黄的夕阳里。

    他走后,我慢慢地又回到了自己的生活状态里。妈妈的杂货店又不想看了,再也没有趴在柜台上盯着兵营大门,再也不会踮着脚巴望着在看到一点一辆车的影子。

    转眼间,十三年过去了,妈妈早把杂货店转让了,我的那辆山地车早就生锈了,当年浑身的伤早已痊愈了。

    他说的话一直很对,你的爱情在将来。

    手机响了,是我的老公。没错,我现在过得很幸福,在经历很多次的寻找后,我终于找到了最适合和我一起成长的人。

    “喂,嗯,嗯,好,我马上回来。”

    我收起了手机,从水池边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又看了一眼仍在大广场来来回回走正步的兵,转身朝家的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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