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需纵酒,人事不常在!酒间豪气意,多少干云泪!酒的故事,个个经典。
酒不醉人人自醉遥想李白当年,昂起头颅把一坛坛的酒往嘴里灌的时候,从其借酒消愁的形神中可以看出他的豪气冲天,他是真男人,真豪杰。每次喝酒时,我总会不由自主地在心头吟起他的诗句。比如:“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但愿长醉不复醒”。杜甫将李白描画得很可爱:“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每次说起酒,我总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一个人。对他而言,酒杯里的乾坤,无论过去还是现在,始终是生活中一首五味杂陈的歌谣。
他姓梅,在某局当办公室主任,现退居二线,人们都习惯称呼他“梅局”。说起梅局的故事,我们这儿的人,喝酒的都知道,不喝酒的,也有所耳闻。他初登酒坛的时候,正是年少轻狂之际,仗着自己有几分酒量,总要在酒桌上论出胜负。也许当时身边人的酒量实在稀松平常,年纪轻轻的他便落了一个酒量大的名声。
酒和烟一样,会使人上瘾。不知道梅局是不是有酒瘾,每天一睁眼,就得二斤酒下肚,否则这一天没精神。他每次谈起酒,总会有种亲切感,总会生出和人饮上几杯的冲动。三杯酒下肚,早忘记了自己姓甚名谁。别人知他酒量大,当他自己要酒喝时,没人阻拦。长此以往,他愈发练出酒量。他的酒量让常人望尘莫及。每顿三五斤,换做别人,别说是酒,就算是茶水,也早喝出几个低血糖来了。
梅局酒量了得,更厉害的是其劝酒的本领过人。每入酒席,他常常先将自己杯中酒一饮而尽,杯口朝下,要求对方一口甩干。客人喝得越多,他就越高兴,说客人看得起自己,如果客人不喝酒,他就会觉得有失面子。
劝酒是一门学问。梅局会为对方找出各种必须喝酒的理由,时而生拉硬拽,时而温言软语,若对方无法找出反驳的理由,就得喝酒。即使他知道对方喝了会晕、会吐,他也会强求人家把那杯酒喝下。他说,能有一个人明知道自己喝完会吐,却还是为了你而喝下那杯酒,这不是情义的最佳铁证吗?每场酒都要劝出喝多喝醉者才罢休,不醉不算高潮。家里人常劝说他少喝点,又拿他没办法。
酒是火做的水,喝多了会伤身。有一天,梅局出事了。从来不知醉酒是啥滋味的他,那一天竟然瘫倒在酒桌底下,不知道他是不是真醉,眼睛眯着,吐了酒,而且还吐出血,到医院才知道是酒精中毒,胃大量出血,也许那时他真的是醉了。住院整整一个礼拜。从此,梅局对酒的感觉就更复杂了,可谓又爱又恨。饮酒量锐减。
一周后,梅局就像变了一个人,不但自己戒了酒,还到处劝人戒酒,看到人家喝酒,他就不乐意,俨然成了一个义务禁酒员。他一见到酒就条件反射,起初跟人家讲一堆大道理,并且总拿自己这个反面教材说事,要人家更加注重自己的健康,酒量不能代表感情的深浅。
后来渐渐地,梅局不仅动口,还动手,经常上演闹剧。有一次,在公共场所,他一把夺过陌生人桌上的白酒,拧开瓶盖,“咕咚咕咚”把酒倒进垃圾桶,那架势像是在销毁毒药。同时,他的嘴里嘟嘟囔囔:“整天喝酒,乌烟瘴气,作死啊!”因此冒犯宾客,出尽洋相,害得朋友们多数不敢和他同桌就餐。
喝酒完全是个人的事,能多喝就多喝,想少喝就少喝,讲究恰到好处,相得益彰。酒是一种生活。我父亲嗜酒,不管有没有好菜,一盘咸萝卜条,或者一碟黄豆,可以烫上一壶酒。酒也不是什么好酒,小麦酒。烧酒喝多了烧心,烧心也喝。乡村人喝酒喝得苟且,酸楚。男人喝自家的酒,从来喝不醉。
喝酒重在一个“意”字,不在酒而在于感情,正如欧阳修在《醉翁亭记》里写的,“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山水之间也。”我不会喝酒,对酒精过敏,一沾上酒就会脸红,酒量严重不行,喝几杯普通的啤酒就会有醉意,但我对酒的感情却是满满的,老朋友来了,必须喝上几杯,“酒逢知己千杯少,酒酣耳热说文章。”喝高了,便睡觉。“无酒不成席,无酒不成欢。”这是中国人早已沉淀在饭桌上的传统。我希望我的酒量能够提高,当别人拿起酒杯的时候,我也能拿起酒杯陪他一起尽兴。
或许世间根本就没有不醉的英雄,人们喜欢醉的感觉,醉了就可以置身于世外,寻得灵魂的片刻宁静,也许人们骨子里一直就住着一颗出世的心。
作者:马张留
出处:《新周刊》(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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