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会在兰州听了程翔和赵谦祥老师的课。
早上天麻麻黑就赶车过去,比预期的早到二十分钟,但没想到程老师早就到了,他就那样静静地坐在报告厅的最前排,头发已花白,我鼓起勇气上前跟他打招呼,他已记不得曾经去过天水,也不知天水在哪里,人的记忆内存总是有限的。
他今天为七年级学生上史铁生的《秋天的怀念》。程老师的书我之前读过,他看重在学生原有的学习基础上进行教学,通过教学让学生有变化,而这节课他也是这么做的。他领着学生看了封面内侧的编者“每错,我就是书上的那个程翔。”(无疑引起了学生的兴趣)紧接着让学生大声的读了单元提示,学生也能快速的总结出这一单元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朗诵体会文章所表达的情感。程老师便在黑板上写下这节课的任务:朗诵训练;体会亲情。知道这些孩子不重视朗读也不擅长朗读后程老师把朗读作为了这节课的重点。全程四次用不同的形式让学生实实在在抓住朗读的关键以及文字背后的情感。初读:让学生各自放大声音读(老师走到学生中间发现许多学生没有进入状态,声音太小)老师便说“要进入文字当中去,读的忘乎所以,忘记你们在哪,忘记还有听课的老师就对了。”分组读:三人一组把自己最喜欢的一段读给组里的人听,之后,随机叫了一个小男孩,小男孩读完,先让自己评价读的如何,再让其他学生评价打分,在评价的过程中学生说出来朗读的关键:要有情感、要注意重音和连读。程老师这时说:“我们首先要读出情感。”自愿读:接下来老师让学生毛遂自荐,一女生上台,声音洪亮的读完了第一段,老师问读的对吗?应该用什么样的情感基调去读?确定了读此篇文章的情感:沉重、压抑,在读的过程中必须语速缓慢、发音要低。老师做示范读了第一段(读完我不禁流泪了)之后让学生模仿老师,自己体味自己读。再读:叫刚才第一次上台的男生再读,很显然他比先前读的好。老师抓住这个学生继续发问:作者的情感是怎样的?一直这么暴躁吗?写文章时也暴躁吗?(作者在多年后写下这篇文章心中更多的是对母亲的一种愧疚,在自己遭遇不幸后心里想的只是自己,自己不想活了,对母亲厉言以对,但身患绝症的母亲依旧没有怨言的陪着我,忍受着暴怒无常的我。自己想道歉想忏悔再也没有了机会。)程老师抓住第一段母亲的几个动作以及母亲说的“咱娘俩在一块,好好活,好好活。”并且再次范读,让这个学生再读。上课到此结束。学生显然并没有全部体味到文中的情感,但他们在成年后必然会再次想起这节课,再次拿出这篇文章,读到声泪俱下!
什么才是好的语文课?程老师实实在在的在一节课中让学生有变化、有进步。准确的定位这篇情感丰富的文章应当通过朗读来进入,全课堂便是领着学生不断读不断品味。没有儿女应当如今对待父母的空洞说辞,有的让学生读体味母亲对于儿子的爱,儿子对于母亲的爱。课堂上让学生有进步并且通过语言对孩子进行情感教育、人格培养,这便是最好的语文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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