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来的三匹骆驼,强子拿匹换了钱,买通了剧场里的看头,想找点搬搬抬抬的活讨个饭吃。拉车那会他也拉过戏子,这些戏子,整天穿得花狸狐哨的,头上几根毛刷得油亮油亮的,连苍蝇都想往上面蹭油,脚上的皮鞋擦得跟他舔过的盘子一样干净,每次他们走远,强子都会背后啐他们一口。自打出娘胎,五官一直長不开,连娘都叫他丑蛋,也只有虎妞那悍婆子看得上他,没想却是短命鬼,死了连自家车也赔上了。还有那可怜善良的小福子,强子又开始想她了。
看头安排了个杠炮架扫烟灰的活,偶尔也跑跑龙套扮演死尸的话,虽然不体面,但比起拉车那会好多了,从东城跑到西城,从南门跑到北门,整天转得跟陀螺似的累得像头驴也赚不得几个钱,好歹这里不用风吹日晒,躺躺一天,走走一天换的钱比那会多得多,强子满足了,暂时也就打消了再买部车的念想,觉得自己捡了骆驼之后,运气应该会好起来的。
话说这人一走运,风轮子也会转得停不下来,有天台上的“角”没来,这戏唱不下去,看头在急,强子拿出当年想买车的拼劲跟看头说他整天躺地上听那“角”重复念那词都熟得想吐了,要不让他也试试。也恰逢当时演的人物是个二得傻不拉叽的货,强子卯足了那股傻劲,演得比当时那“角”还入木三分。强子咋都想不到他也成戏子了,打死也不敢相信在台上扮傻诈懵、胡说瞎八乱喊胡叫也能成“角”。给娘上了柱香后,强子头发也开始刷得油亮了,鞋也擦得光溜了,每次下了车走几步也回头看下有没有别人在背后也啐他,然后哼的一声边用手刮下头发,轻哼小调飘忽的走开去。
这日,强子刚下台,便有一女的斜靠台柱轻瞟他一眼,问他要不要一起下下馆子小酌一番。强子不由得打量她一番,杏眼柳眉,樱唇粉腮,甚是好看,像极了小福子,往下看,那鼓囊挺着的前胸像极了家里那两只畜牲的驼峰,腰细如蛇,还有那翘臀被那紧身的短旗袍罩着显得甚撩人,看得强子脸红耳赤,那魂儿早被牵到馆子里了,三杯两杯下肚,剖心剖腹自己的家底都给说了,这会轮到姑娘心花怒放,看来这回赌对了,遇上给有钱的傻厮了,还不赶紧趁强子几分醉投怀送抱。次日晨起,发现两人全裸厮抱一块,强子自觉占了人家姑娘便宜,再加上此女长得如花似玉,比虎妞赢多了,也不比小福子输,顺势也就把这婚事给办了。
婚后强子日子愈过得红火,事业蒸蒸日上,媳妇带出去也能长脸,这日还介绍了个伙计给强子,说强子出戏时也可给他拉拉车,跟看头对戏时跑跑腿,下台时帮拎拎包啥的,这伙计倒是长得几分俊俏,身材魁梧,带身边长脸也能保护自己,嘴巴也挺甜,逗人喜,还是媳妇介绍的,强子没多想就留身边了。
话再说回来,强子那媳妇可不是省油的灯,叫蓉儿,也是穷人家孩子,可自小不向好,爱攀比爱享乐,好在长了一副好脸蛋,身边也常会有些流氓痞子往来,这次强子能娶她,也算是中了她的套子。介绍过来的伙计也是之前一直厮混的旧情郎,叫小喆。强子这傻二帽子,全都还蒙在鼓里。
自从当了撑台戏子,钱财自然滚滚,以前钱的事也是虎妞说了算,这不强子把钱匣子也交给了蓉儿。可强子每天起床,每晚回家更关心的他那两匹驼子,每天醒来第一眼,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喂饱他那两匹驼子,他一直把这两只骆驼当成他的福星,自从有了它们,他才开始好运连连,当上戏子成了角,娶了漂亮媳妇得了助手,他只要看到骆驼在,才相信这一切是真的。
每天小喆送完强子到戏组后就会回强子家说是帮忙打理家务琐事,实质是和蓉儿孽混一块。有日蓉儿跟强子发嗲娇说要出京城走走,还要骑着骆驼去,还让小喆也骑着驼子跟她一块去有个照应,强子疼媳妇,自然满口答应。
这走一两天,强子倒也没事,第三天,强子开始犯嘀咕了,不会人出了什么事吧,也没见有人来报。第四天强子实在放心不下简单拾掇下几件衣服想出去寻寻,到内屋想取些盘缠,不想匣子里空空的,蓉儿的衣箱也空空的,出戏时有钱人家打赏的的金饰银皿也不在了,强子一惊,心头一紧,脑子一空,这家里啥时遭的賊,整个人傻怔了一会也仍没忘了找媳妇的事。
强子老实,但不傻,他隐约感觉发生了什么事,他要找到蓉儿,他更要找回骆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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