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婆婆遗体火化。我们随即将婆婆骨灰与公公合葬在霸陵墓园。
一件大事完成了。
今天处理了婆婆的一些身后事。
婆婆、公公生前比较信任我和先生,所以他们的钱一直是我们在打理。
公公抚恤金21万元。
婆婆留下存款38万元,黄金手镯、项链、耳环一套,老银饰若干。
两位老人合计存款59万元。
我和先生商量,给大哥35,我们拿24。(先生只有弟兄俩)黄金首饰全给大哥,我们只拿了两幅银手镯。
这样安排,是因为婆婆生病期间一直是大哥在照顾。大哥这两年工作都停了,炒点股票维持生活,去年照顾公公,今年照顾婆婆。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我们很感恩。钱财本就是身外之物,有没有老人留的钱,我们的生活也不会受什么影响。多给大哥点,让大哥大嫂心里也高兴。
父母都不在了,兄弟俩更要团结、好好相处,再怎么都是一家人。
我也算是一个大度的好媳妇了,换作别人,即使弟弟想给大哥,媳妇也未必会同意。
人生匆匆几十年,何必要计较那么多呢?
我的一贯作风都是自己先把事情做好,做到位,功过自有他人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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