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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里的不甘心,最是伤人

爱情里的不甘心,最是伤人

作者: 叮叮得当 | 来源:发表于2017-12-10 22:15 被阅读0次
时光不再,初心已异

1

外面阴沉沉的冷嗖嗖的,难得的休息日,我多想就这么一直窝在床上,看看电影刷刷八卦。

手机却不识趣的响起,小麦的电话。“我3点半火车到站,赶紧来接我,顺便带件厚外套过来。”

小麦是我闺蜜,都快一年没她音讯了。几个月前她未婚夫康志告诉我,她去深圳大半年了,仅打过一个电话给她父母,说是过年回家,如此他们原定在五一的婚礼就搁置了。而我这期间也是没联系上她。

地铁车厢里,乌泱泱的全是人,我缩在最靠里边儿的角落里,垂着头沉浸了回忆里。

小麦,人如其名,健康的小麦色皮肤,还是长腿美女。大一军训完,就和班草文耀成功牵手了。俩人恋爱谈了快四年,最终却被很俗套的分手了,小麦父母不同意女儿远嫁外省农村。

我当年是清楚旁观了这对鸳鸯的悲欢离合。因此荣升为这二人的闺蜜和兄弟。小麦性子温吞,文耀急躁,就这俩人,四年间没吵过一次。记得有一次我开玩笑问文耀:怎么都不见你俩吵架呀?

他瞥了瞥旁边笑呵呵的小麦,故作无奈的说:没办法阿,吵不过她呗。

我大笑着附和:那是,没人吵的过她,连我都不行,哈哈哈!

玩笑罢了,小麦这性格没人能和她吵的起来。你能想象到,一个身高172的人趴在我这155的小肩膀撒娇的画面吗?简直了,那软糯的声音连我一女的都听的肝儿颤,就别说文耀了。

出了地铁车厢,裹紧大衣随着人群竟不觉的移动到了火车站西出站口,看了看时间,不早不晚刚刚好。出站旅客零零落落的,小麦的高海拔就让她更显眼了,双手环臂哆哆嗦嗦的迈着大长腿。我激动的挥着手,小麦见后飞奔过来,大叫着扑到我身上,害我连连后退,险些摔倒。一点也不注意淑女形象,真是的!

如我所料,小麦去找文耀了。

我知道,今晚有酒有故事了。

2

小麦是在今年正月和康志完成订婚后的第三天去的海南,文耀在海南。是的,她骗大家她去深圳是帮老同学做一个项目。

小麦扬起脖子一口干掉了满杯啤酒,“你知道吗,订婚那天,我整个人脑子里全是文耀,赶都赶不走,他怎么就阴魂不散呢。”

我看着她修长的脖子,发现她的锁骨比两年前更明显了,估计这会能养更多更多金鱼了。

“订婚后,我昏睡了一天一夜,文耀一直在给我做红烧鱼,他喊我起床吃鱼,说不然冷了犯腥,我都分不清这是梦还是现实了。”

“然后,你就丢下你的未婚夫跑去找他了。”说着我往她碗里夹一块红烧鱼。我还记得,大四实习那大半年,每周五下午文耀都会转乘两三个小时的大巴兜兜转转来到我们实习所在的山村小学,左手提着菜,而鲜鱼总是必不可少,右手拎着大袋子零食水果。然后在学校的小破厨房里挥汗如雨,给我俩做一顿可口的晚餐,准确说是给小麦做的,而我是跟着她享福。一大盘红烧鱼每次汤汁儿都没得剩,小麦爱吃红烧鱼,文耀就爱做红烧鱼,还越做越好吃,慢慢我也觉着比饭店里好吃太多了。

“这鱼不好吃!”小麦叼了一筷子后憋了憋嘴。“那是!这鱼哪有文耀做得好吃!”我吊着嗓子调笑道。

小麦放下筷子,直直的看着我,面无表情也不说话。我放下筷子正襟危坐“姐姐你别这么看我,有话直说,等你半天了。”

小麦缓缓将视线移到饭馆远处,眼神空洞无焦点。

3

小麦一到海南,俩人直奔酒店,5天没出门,互诉相思追忆曾经,不停的做爱,恨不得揉进彼此的身体里。两年多没见,思念早已泛滥如洪,而这两年多来二人互不联系,但都各自和我联系挺多,旁击侧敲打听彼此。去年年底文耀也是从我这里得知要小麦订婚了,而小麦也是从我这里得知毕业后文耀一直在海南。我有时感觉自己在这当中很是对不住有过一面之缘的老实人康志。

文耀有了自己的事业,和朋友合伙做珠宝生意,中低档珠宝,起步不久但势头不错。他朋友负责生产管理,他负责联系各地经销商,所以出差是经常的事。这大半年来,小麦随着他天南地北。这期间,小麦目睹了文耀谈下单子后的激动喜悦,被客户拒绝后的沮丧低沉,小麦陪他喜陪他忧,其他什么也帮不了。但不管生意谈的怎么样,总少不了喝酒,吃饭时喝,饭后K歌还接着喝,这是社会普遍性诟病。小麦才知道,从前那个喝杯啤酒都会红脸的文耀,如今白的半斤八两都不是事儿了。有时候喝太多,进门就开始吐,满屋的脏乱污秽和恶臭,让小麦既恼火又心疼。

有时候小麦一人呆着无聊,也跟着文耀一起去。有几次唱歌叫了公主,小麦极其尴尬的依偎在文耀身边,看着那些男人满眼色欲对着那些女人上下其手,小麦忍不住会想:她若不在,文耀是不是也和他们一样德行?后来有天晚上,文耀应酬客户彻夜未归,电话也打不通,小麦整夜失眠,脑子里不受控制的闪现文耀和KTV小姐调情的画面。

次日清晨听见开门声响,小麦立刻飞奔了出去,文耀衬衣领子上刺眼的口红印,令她大脑顿时轰隆隆,顿时上前就是一巴掌。她无法容忍自己最爱的男人的背叛,无论身体上的还是精神上的。

文耀被这巴掌打懵了,半天才吼出一句:你TM疯了!

眼前的女人,满眼血丝蓬头乱发,面目狰狞瞪着他,那么一瞬间,文耀觉得站在他面前的是个陌生人,以至于小麦吧啦吧啦一堆他一句都没听清楚,他怀疑小麦这一巴掌是不是把他耳朵给打聋了。好似泼妇一样的小麦是他从未见过的,让他此刻心生嫌恶。

事后,文耀的解释是:昨晚酒足饭饱后,去了KTV,确实叫了公主作陪。但他发誓没有去碰那些女人一根手指头,领子上的口红可能是哪个公主不小心蹭上去的。后来又接着喝,喝多了断片了,就睡在那儿了。

哄好小麦后,带着她去吃了顿大餐看了场电影,俩人又恩爱有佳了。女人呐,总是很好哄的。

4

依然天南地北,俩人也还相依相偎。可心里都清楚,如胶似漆的恩爱不再表里如一了,彼此都在装。曾经在一起四年不曾吵架,如今才几个月的时间,两人小吵不断,虽说小吵怡情,却也伤情呀,正如他们。闹起来,小麦慢慢不会去撒娇讨好了,文耀也就应付着哄哄,但俩人和好的也快。

不好的情绪积久了,终会在未知的某个时间点发泄一出来,而这只需要一个导火索来点燃。

在S市,文耀终于约上了磨了一年多的邹老板,这可是条大肥鱼,如果能把他拿下,公司基本上稳定了,未来也不用整天忙着应付那些小鱼小虾了。

文耀哼着曲打电话订晚上吃饭的地方,他想今晚一定要成功,并在心里默默给自己打气。晚上小麦也随着去了,饭桌上觥筹交错推杯换盏你吹我捧,就小麦很不应景,一旁安静吃菜。

突然,文耀用手肘推了推小麦,手里正端着杯白酒低声道:邹总敬你酒呢。说着将手中的酒杯塞到小麦手里并拉着她一起站起来,然后拿起自己的酒杯豪气万丈:邹总,这杯我和我女朋友一起敬您!我们干了,您随意。

说完一口闷了。小麦偷偷掐了他一把,微笑着说:邹总,实在对不起,我今天不方便喝酒。我以茶代酒敬您,感谢您。说完放下酒杯端起一旁的茶杯。

邹老板眯着眼假笑道:美女不给面子啊?说完还瞥了眼旁边的文耀。

“邹总,这样,我代她喝,三杯。”文耀满脸堆笑,一手比划着,一手已快速将3杯白酒送进了胃里。

男人总是喜欢把面子挂在嘴边,尤其是那种自以为是的商人。“美女是真伤我心了!”邹老板故作无奈讪讪的坐了下来,完全无视文耀救场行为。

文耀尴尬的笑了笑,拉着小麦的胳膊低声道:你意思下喝一点,听话!

小麦能感受到文耀的压制住的不爽。此刻,她也很不爽。

见小麦不为所动,文耀偷偷扫了一眼饭桌上那些正在嬉笑互相吹捧的人,尤其是邹老板那张似笑非笑的脸,强烈刺激着他的神经。他笑着凑到小麦的耳边“你知道这邹总对我的重要性,为了我喝一杯,有那么难吗?快点!”近乎咬牙切齿。

小麦側过头,像看陌生人一样看着眼前这张皮笑肉不笑的脸,心猛的颤了下。

她回过头笑着对席上的人说“对不起,各位,我有点不舒服,先回去了。”说完拿起包包迅速离去。她怕再多呆一分钟,会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

独自一人走在街头,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此时她的脑子里既然出现一张憨笑的脸,康志,她的未婚夫。她第一次主动想起这个人,想起他对自己的种种细心的体贴和关心,想起他的憨实,也想起自己对他的冷漠和残忍。他有什么错呢,只是爱上了不爱自己的她,小麦第一次对康志心生怜惜。

而她爱了6年的男人,此时在干什么!没有追出来,没有电话短讯。他知道她今天第一天来大姨妈肚子胀痛,只是因为邹老板一句“带你女朋友一起”,便将她从床上哄下来陪他过来应酬。他也不是不知道这种情形她喝了第一杯便会有第二杯第三杯无休止,何况他还知道自己肚子痛。但他选择逃避和无视自己的不适和、失望,此时,于他而言,生意更重要。

回到住处,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满脸泪痕。匆匆洗漱完,便钻进柔软的被子里,整个人这会才感觉到小腹的胀痛。

次日,文耀回到家,兴高采烈的告诉小麦,合同已经签了,签了三年,小麦笑着祝贺他要他请吃大餐。俩人手拉手高高兴兴的去吃了火锅,还给小麦买了不少衣服,谁也不主动说起昨晚的事。

5

可发生过的事儿,不可能永远无视它。直到半个月后的一天。

那天,小麦早早去菜市场买好菜,特别挑了条分外活泼的鲫鱼,然后打电话叫文耀晚上早点回家。

六点不到,文耀便回家了。厨房里忙碌的小麦探出头喊道:马上就可以吃饭了,还有一个汤,你先去洗澡。

文耀走进厨房,高兴的说:“好香阿!”说着捏了把小麦的屁股。小麦嗔笑道:快去!

看着文耀哼着歌曲儿走进卫生间的背景,她脸上的笑容慢慢散去,只剩落寞。

四菜一汤,色香味俱全。小麦夹了一块鱼肉放进文耀碗里,“快尝尝”。

“很好吃,没想到你还会做红烧鱼呢!”他不知道毕业后,小麦学会了做红烧鱼,做的多了就成她的拿手菜了。“这是我的拿手菜,比你做的如何?”

文耀脸上的笑容凝住了,愣了一会,笑道:我都一两年没做过菜了。

看着面前淡淡笑着的小麦,他的心里有些忐忑,以及释然。

“我想吃你做的红烧鱼,明天可以给我做吧?”小麦低头扒了口饭,漫不经心的说道。

“好的。”说完便是长久的沉默,彼此各怀心事心不在焉的。

第二天晚上,饭桌上依然有一盘红烧鱼,文耀做的,卖相很不错。

小麦尝了口,不是记忆中的那个味儿。但咸淡适中口感不错,可她却不想再吃第二口。

文耀看她放下筷子后,看了眼客厅角落里的行李箱,问道:什么时候走?

“明天上午9点的火车”

“嗯,明天我送你去车站。”

那晚,他们依偎在床上,聊大学时班上的八卦,聊系辅导员的绯闻,聊帮我寻回被盗开水瓶的曲折经历……不时得哈哈大笑,但俩人从头到尾不提自己,一直在说别人,直到凌晨3点多,小麦说困了。

其实,她只是装的有些累了,借故结束聊天,闭着眼睛却不曾睡着。文耀以为她睡着了,轻轻推开门,坐到阳台上,点烟,一支接一支。

第二天,文耀将她送到检票口,抱住她在她耳边说“照顾好自己。”,说完转身离开,不曾回头。

火车开动时,文耀发来一条微信:小麦,谢谢你来过!希望你余生快乐无忧!

小麦久久盯着手机,回复“彼此。”,然后选择加入黑名单。

6

看着面前的小麦,我问:“以后不联系了?”

“不联系了。”

“怨他吗?”

“不怨,他有他追求的,我有我憧憬的,不一样而已,谁也没错,有什么可怨的。”她楞了楞,接着说“他挺难的,你知道吗?他现在烟酒都来,酒量厉害着,压力大。”

“社会上打拼的,谁也不容易!相信他会越来越好的。”

“嗯!肯定会!”小麦笑着点头。

“说说你吧,怎么打算?”

“后天回家,他等着我呢!”小麦淡淡的笑着,眉头透着一丝娇羞。

我笑了笑,真好。她终于放下了,纠缠了两年多,到头了。而那个温厚老实的康志,没文耀激进,却有一颗愿意此生陪小麦柴米油盐的心,平平淡淡,足矣。

小麦离开前说:“我腊月初十结婚,你得请假过来给我当伴娘。”

“我妈说我嫁不出就是因为老给别人当伴娘。”我故作为难。

“不行!你必须过来给我当伴娘!求求你了嘛,拜托拜托。”小麦抱着我胳膊一个劲儿幌,撒起娇来了。

“好好好。”我怎么可能拒绝呢。

一个月后,婚礼上,小麦笑靥如花,眼角溢着满满的幸福。新郎憨憨的看着小麦笑,笑的眼睛眯成一条缝。

回去后,我发几张婚礼上的照片到朋友圈。文耀评论道:新郎看起来很爱她,祝他们幸福!

我知道文耀是真心祝福小麦的,或许在那么一瞬间,他可能会嫉妒会追悔,但最后他还是会明白,他和小麦已经回不去了,希望她幸福是发自内心的。

爱情,在不同的时期,是有不同的面貌,记住最美的,对彼此都好。

若余生再见,如普通旧识一般寒暄一番,再无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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