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弗兰克.维尔切克最近发表一篇文章《无知的科学价值》,他提出一个标语:无知或为力量。文章中写到:如果我们能聪明地利用无知,它可以成为一种超能力,使我们的感官更敏锐(通过测量仪器),思维更开阔(通过计算机)。
他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在量子物理中,只有对粒子的动量信息保持无知,才有可能获取它的位置信息,反之亦然。这就是海森堡不确定原理。他更进一步,认为这是一个更为广泛的概念,它清楚地揭示了我们与周围世界沟通的许多方式其实并不简单。他说:无知是一项值得留意的选择。
我认为他说的“无知”和我们通常理解的“无知”恐怕不是一回事。作为大物理学家,他是随着思考的深入而得出来的“无知”,是因为知道得越多越感觉到的“无知”。对任何一个领域有了深刻研究的人,恐怕都有这种感觉,奥秘无处不在。
说点我们的古人吧!《论语·为政》篇中有句名言: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说白了就是懂就是懂,不懂就是不懂,这才是真正的智慧。这是对待学问或者任何事物应有的态度。可是什么叫我“知道了”呢?
比如,我前面有这样一个东西,它又细又长,有深绿色的花纹,横截面是六方形,中间有一个黑色的小圆芯,能用来书写。我想大家也能“知道”这是一只铅笔。我是如何知道的?应该是我小的时候,第一次看到这样东西,家长告诉我:这是铅笔。于是我记住了。这种“知道”,只不过是脑子里存储了铅笔的概念或者原型,当以后再见到类似的东西时,加以识别而已。我想孔圣人说的“知之为知之”,恐怕没有这么简单。
我想古人说的“知”应该是格物致知的“知”,指研究事物的原理后获得的知识。最早提出这个说法的文献可能是《礼记·大学》,有趣的是到了清末,物理化学等学科被统名为“格致”。据传《礼记·大学》为曾子所作,他把“格物致和”看得很重要,文中写到: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但是有个前提他没有明说,就是首先承认自己的无知,因为无知,所以才会努力去研究。
由此可见,当代的大科学家和我们古人思想是有相通的地方的,有异曲同工之妙。我只是个平常人,不敢和他们比。我只有承认自己的不足,试着理解这些大师们的思想,让自己的头脑更充实一些,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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