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很认真地想过自己为什么要坚持读书写作。
直到今天有一位读者提出这个问题。我想了三分钟,写下了六个字:
热爱,不朽,名利。
一.谈及热爱。
培养兴趣是需要资本的。
你要学画画,就得报班,买画笔、纸、颜料、画板等,这都得花钱。你要学音乐,同样需要买乐器,报班或请老师教。像钢琴这种动辄上万元的,对部分家庭而言就是绝对的奢侈品。
我记得初二时,我想买一把吉他。一个人躺在床上装抑郁两小时。我妈问我怎么了。我说,我想买个东西。她说,那就买吧。我说,很贵。她说,不怕。当天下午,我的第一把黑色漆木吉他入手,价值150元。
我还记得,当时的白面价是40元一袋。
而如果你想学写作,只需要一个本子、一支笔就可以。这是最廉价的兴趣。它的准入门槛低到几乎谁都可以。
这就是我为什么选择写作的一个初始动因。
而当你煞有介事地进入到一个世界后,它开始成为你独立于他人的标签,成为你自我定义的元素,成为你创造更多可能的出口,你没理由不去热爱这项事业。
从“选择”到“热爱”,这就需要资本的付出了。因为热爱,所以渴望精进。而精进的不二法则无外乎:坚持读,坚持写。买书花钱;买大量的书,就得花大量的钱。我粗略估算今年8个月以来,购书消费接近五千元。一个月的房租。
不过金钱成本还是无法跟时间成本较量。不幸的事,写作往往没那么赚钱。尤其针对不追求“十万加”的虔诚的写作者。
二.谈及不朽。
哈金在《文学与不朽》谈及作家的动机,他说,文学创作的目的不是为民请命,不是为谁树碑立传,也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要在纸上不朽,要使作家自己的生命有所延续,使自己的“名声传于后”。
世间写作者,都想让自己的作品流传后世吧。当然,不可否认存在卡夫卡这种要求死后将作品焚毁的另类者。从我个人出发,我希望有朝一日,我的作品可以嵌进读者的书架,与鲁迅、阿城并列;与契诃夫、巴别尔并列;与一切虽死然作品经久不衰的作家并列。
我渴望不朽。肉体注定无望,唯有作品还有实现这个渴望的一线生机。这是我最后且唯一的机会。
至于不朽有什么用,我不知道。只是渴望那种睡在棺材盖里,却依然能和千千万万人建立关系的感觉。
三.谈及名利。
我一直以来的梦想就是: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并且这件事能养活自己和家人。
喜欢的事已经找到了,就是读书写作。难就难在“养活”。所以这里涉及到一个“利”字。
当下,有名的人,往往更容易获利。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比如说,未火的刘慈欣,一本小说版权卖十万;而如果刘慈欣再有新作,这个价钱恐怕只能买个序言。
所以,想要名利。不过这个词有一种过度的感觉。养活,似乎是关乎生存的;名利,是远超于生存之上的,甚至它跟享受、奢侈、繁华相关。
老实说,对于钱,我只有一个态度:多多益善。
只有坚持读,坚持写,才有可能创造更好的作品,积累更多的读者,赚更多的钱,创造更利于创作的物质条件,比如舒适的房子、宽敞的写字桌、无忧的衣食,从而写出更多更好的作品。
网友评论
如果有可能,我认为你应该反着来!
我认为最好撤回你的评论,你怎么知道别人经历了怎样的痛苦呢!
感谢您的分享。
已收录专题【那些女孩该知道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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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既然你说学写作廉价,只需一个本子一支笔,是你选择写作的动因,那你当初为什么还装抑郁买吉他,这不自相矛盾吗?后来你又说为了写作花钱买了很多书,怎么写作又不廉价了?我想说的是:世界上其实没有廉价的事。
二、你说做一件事,只要煞有介事地入了门,就没有理由不热爱。但我说,半途而废者多的是,入了门就一定热爱吗?入门与热爱没有必然联系,入错门的大有人在。我想说的是:是不是能够坚持下来,取决于先天的禀赋和后天的条件。
三、你错解了哈金的本意。一个人,可以因能力不足而写不出脍炙人口的作品,但只要写,就必须发自本心,关注人性,讴歌真善美。曹雪芹也好,鲁迅也好,余华也好,他们的作品说的都是什么?他们都在讲道,讲人性,树旗帜。而不是想着要自己不朽。是因为他们的作品深入人心,他们才不朽的。但不朽不是他们的目的。
四、名利与真正的写作毫无关系,相反,为了名利而写作只能变得庸俗、虚伪和随波逐流,带着这个目的写作,即便一时获利,也多半是对文学的欺骗和犯罪。我想说的是:名和利不是写作的目的,而是一个有道德的、利他的、写出好作品的人的自然回馈。但他,一个真正的作家,即使获得了名利,也不会以此为绊,因为物质利益,在他眼里不值一提。谁说有了舒适的房子、宽敞的写字桌、无忧的衣食,就一定能写出更多更好的作品?作品写得好不好与这些没有关系。
最后我想说的是:写作,作为一项特殊的职业或者爱好,他关乎人性、关乎道德、关乎社会,一定要主观为他人,客观为自己。
喜欢!
我们必先热爱某件事情,才能有做好它的动力
当我们把这件事情做到了极致,大抵也就成功了
补充一句吧,到现在我也没啥成果,也不掩饰我想利用写作功成名就的心,但我依旧热爱创作。
网文是微不足道,却使我欲罢不能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