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久以来,女性从业者在就业过程中所遇到的性别歧视问题,一直是女性就业的重大阻碍因素。
女性的就业鄙视链,以及HR们心照不宣的招聘潜规则是:
一胎政策时,
到了二十七八岁快要结婚的年龄了,不要;
已婚未育的,不要;
而二胎后,
HR也不知道该怎么招人了?
都不行,那就招个应届生吧!
于是,年龄大,工作经验丰富的女性候选人反而成了HR们不敢录用的心头患。
为防止就业性别歧视,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
《通知》强调了几点:
一、明确要求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
很多HR喜欢在岗位JD中发布一条要求“男性优先”,以后招聘广告中不允许出现此类字眼。
二、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
这条很难去约束,但至少有了明文规定后,企业不敢明目张胆的拒绝,对女性从业者也是一种保护。
三、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也就是说,即便你瞒着公司已经怀孕的事实,公司也无法追究你的责任,因为你有权在入职时不告知对方自己的生育情况。
这条紧跟国家二胎政策,为鼓励生育打了一剂强心剂。长久以来,已婚未愈女性和二胎政策后单胎女性的就业压力,导致很多家庭不敢生育,不敢生二胎,生育率迟迟上不去。而这条规定,无疑是在为鼓励生育扫除障碍,或将有助于更多女性选择二胎。
但是小编需要提醒的是,虽然有明文通知,但求职者仍需谨慎。企业招聘的目的是创造价值,劳动者通过付出劳动来获取等尝回报,天经地义。女性朋友不能把《通知》当成保护伞,借机找靠山。更不能把《通知》当免死金牌,一旦怀孕后就肆无忌惮,各种公主病和造作。
如果违反工作纪律,企业仍然可以行驶自主管理权,将其辞退。二来国内的民营企业环境良莠不齐,女性婚育歧视仍然是比较严重的现实问题,一旦矛盾触发,受伤害最大的仍然是女性自身。
整体来说,《通知》的下发,让我们看到了中国作为世界大国的人文主义进步,此举将提高女性朋友们的就业信心,有效遏制就业歧视的社会现象。
不得不说,在三八妇女节即将到来之际,九部门这次的联合声明,是送给女性朋友们最好的礼物。
我是翛然少君,80后的身体,90后的性格,70后的灵魂。欢迎关注我的号,写文不易,请帮忙点个赞吧(听说点赞和关注的人最美)!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