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是中国第一位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这个消息令人振奋。2012年我上大学的第一年,在无意间上网就知道莫言获奖的事。虽然我没看过他的小说,电视剧《红高粱》我是看过的,很好看。九儿最后牺牲自己只为了换大家的活,就这一点让整部剧升华了,让电视剧成为经典,让小说成为经典。过往那些出格的事情,就能说的通了,她注定成为一个不凡的人。
话不多说,我们来看看莫言的创作的源泉来自哪里?
1955年,他出生在高密一个贫穷落后的山村。他五岁的时候,那是1960年,一个苦难的岁月。你很难想象那样一个饥饿的年代。
饥饿和孤独是他创作的源泉。
关于饥饿: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期那些饥饿的岁月里,我看到了许多因为饥饿而丧失了人格尊严的情景,譬如为了得到一块豆饼,一群孩子围着村里的粮食保管员学狗叫。
饥饿的岁月使我体验和洞察了人性的复杂和单纯,使我认识到了人性的最低标准,使我看透了人的本质的某些方面,许多年后,当我拿起笔来写作的时候,这些体验,就成了我的宝贵资源,我的小说里之所以有那么多严酷的现实描写和对人性的黑暗毫不留情的剖析,是与过去的生活经验密不可分的。当然,在揭示社会黑暗和剖析人性残忍时,我也没有忘记人性中高贵的有尊严的一面,因为我的父母,祖父母和许多像他们一样的人,为我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莫言之所以成为莫言,是和他的年代,经历有关的。他写出了他那一代人的酸甜苦辣。我奶奶也是那个年代出生的。她很清楚的记得她有很多的兄弟姐妹,但是最后活下来的,只有她和她弟弟。那个年代,人生病了,都没法治,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死去,就像没有来过这世上一样,但是他们确实存在过。
关于孤独:我读书到小学五年级,因为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而被赶出了校门。那时候我只有十一岁,参加不了沉重的劳动,只能到荒原上去放牧牛羊。我曾经说过,我最初的写作动机,既不高尚也不严肃,我也曾说过,我之所以要写作,是因为我想过上一天三顿吃饺子的幸福生活。——对不起,又与饥饿与食物有关。我也曾经说过,之所以写作,是想挣点稿费,买一双皮鞋,买一块手表,回村去吸引姑娘们的目光。——对不起,依然很庸俗,很功利。但随着时光的推移,我已经有条件实现每天三顿吃饺子的梦想,我已经不愿穿皮鞋不愿戴手表,但我的写作一直在继续,这不得不使我认真地审视,到底什么是我真正的写作目的?我回顾了几十年来的写作经历,观照了我目前的写作和心理状况,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我真正的写作动机,是因为我心里有话要说;是想用小说的方式,表达我内心深处对社会对人生的真实想法,这也是中国作家巴金先生晚年所大力倡导的“说真话,把心交给读者”的意思。另外,我认为,对小说这门艺术的迷恋和探险般的试验与创新,是支持着我不断写作的力量源泉。
那个时候,作家的梦想很简单,就是能一天三顿吃上饺子。我们在写作的时候,也要把目标放低点,谦虚一点,踏踏实实的写字,每天进步一点,长年累月也是一笔财富。我说的财富是精神上的。
如果说,上来我就要多少粉丝,多少赞,我要出书,这不切实际。
写作有时候很简单,就是所思所想,感触最深的,很想要把它写下来,仅此而已。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