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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我为什么天生就喜欢当舔狗?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我为什么天生就喜欢当舔狗?

作者: 韩君 | 来源:发表于2020-10-02 11:48 被阅读0次

    “舔狗”一词,是由贴吧“跪舔”一词引申而来的。

    所谓的“舔狗式爱情”,指的是在男女感情中,明知道对方对自己无感,仍旧没有底线、没有原则地倒贴,简单点来说,就是“终极备胎”。

    “舔狗”的日常,就像单排上王者。玩得越小心翼翼,越觉得心酸。

    然而,我们身边“舔狗式爱情”比比皆是,为了爱情奋不顾身的人数不胜数。

    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就讲了一个“舔狗”少女的故事——她真的的是“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就连名字也只能用“陌生女人”来代替。

    是什么造成了陌生女人舔狗的德行?

    是原生家庭。

    原生家庭是指儿女未成婚和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家庭,也就是我们每个人出生和成长的家庭。

    美国“家庭治疗大师”萨提亚提出,原生家庭对一个人的一生有着深远的影响。

    心理学研究早已证明,一个人来自原生家庭的童年记忆,对他的行为举止、心理状态有着长期深远的影响。

    按照弗洛伊德的观点,人在童年时期,因缺失母爱或父爱,会让她在未来生活中不断寻求母亲或父亲的替代品,形成某种恋父或恋母的情结。

    也就有了那句话:有些人的一生都被童年治愈,有些人的一生都在治愈童年。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我为什么天生就喜欢当舔狗?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的女人为什么对这个“大叔”作家如此痴迷?

    自幼丧父的她,将作家看成父亲的替代品,或许她从作家身上感受到的并非爱情,而是一种依赖心理。

    01
    悲剧,错把依赖当作爱情

    女人的悲剧似乎是命里注定的。

    她说自己一生活着的真正意义是从认识作家那天起,在那以前的日子,就如满是灰尘和潮湿东西的地窖一般,不想记起那段乱麻中的糟糕岁月。

    父亲早逝,母亲带着她深居简出,日子过得十分寒酸。

    邻居一家也不是善茬——男人是个凶狠丑恶的酒鬼,每次喝完酒就打老婆,盘子摔碎的声音时常惊醒半夜中潜睡的女人;孩子时常辱骂欺负她。

    直到有一天,酒鬼因为偷了别人家的东西,被警察抓走,那家人终于搬走了。

    作家和他的佣人也就住了进来。

    这个身材高挑、英俊挺拔的作家,用一个温柔多情的眼神,俘获了这个13岁小女孩的心。

    也是从那天起,作家的生活成了她所有兴趣所在。

    女孩干了许多傻事。她亲吻作家触摸过的门把,偷偷捡起他进门前扔掉的每一个烟头,晚上费尽心思的找借口跑下楼去只为看他房间里露出的点点灯光。

    女孩对作家的爱是那么的深沉,就如同捉在手心里的蝴蝶,捏紧了怕把它闷死了,放松了又怕它飞了,只能透过指缝去窥视它。

    作家给这个可怜的幼年世界带来了唯一的一束光亮。

    心理学家阿德勒曾说:“不幸的人一辈子都在治愈童年。”

    父亲的缺失,母亲的软弱,无形之中给女孩的童年留下了深痛的伤痕,往后的日子里时常作痛,作家成了那一剂镇静剂,让她暂时摆脱了疼痛。

    02
    悲剧,是面对错误仍不肯撒手

    两年后,母亲再婚,女孩被迫迁往另一座城市。

    如果此时女孩停止对作家不切实际的幻想,让生活进入正轨,或是接受众多追求者中的一个,拥有一份正大光明的爱情,步入婚姻殿堂,过完平静而富足的一生。

    可故事没有如果。

    固执她,通过努力再次回到维也纳,做起来一个服装店职员。

    经过好长一段时间灯光下的等待,他终于引起了作家的注意,可作家并没有认出她来,只是过了三个晚上的露水情缘便离她而去。

    在此之后,女人看清了作家,却仍然捍卫着这段不值一提的爱情。

    女人怀孕了,她不想让束缚追逐自由的作家,选择一个人偷偷生下孩子。

    为了不引起他人的注意,她辞掉了工作,不幸的是,生产前几天,她仅剩的一些钱被一个洗衣女工偷走了。

    走投无路的她,只能去一个只有生活在最底层的穷人才会去的产科医院分娩。

    在那里,她要忍受着精神和肉体上的双重屈辱:

    忍受着年轻医生虚假卑劣的笑容;

    忍受着和娼妓相处的痛苦;

    忍受着独自一人被当做“牲口”的无奈。

    03
    悲剧,自己摧毁了自己

    有了孩子以后,女人把孩子当做作家的替代品,她说:“我似乎由于你的另一个你,又或许是我的另一个你而得救了。”

    女人为了那个健忘的作家的名誉,为了能让孩子和作家一样生活在富裕的环境里接受教育,她卖身了。

    她依靠的这些男人都向她求婚,但她却一一拒绝了,只为了某一天作家呼唤她的时候,她可以第一时间应招而去。

    十年来,每一次作家生日,她都会送上一束白玫瑰,可感动的只有自己,作家没有为她流露过丝毫感情。

    一次音乐会上,她与作家再次相遇,以一个妓女的身份与他共度销魂一夜。

    可作家从始至终都不曾想起她。

    直到后来孩子死了,她唯一的精神支柱坍塌了,身患重病且即将离世的她写下了最后一封信向自己喜欢的人,道出了多年舔他的心酸。

    这段卑微的爱情就像“汪星人”一样。

    你扔个飞盘要做三次以上的假动作。

    但每一次,我都选择相信你。

    可最后你还是负了我。

    这个卑微到尘埃里的爱,其实命里早已注定,是暗淡的,是凋零的,是开不出花的。

    那个13岁的小女孩从见到作家第一眼开始,就把对作家疯狂暗恋当做治愈童年的汤药,但只是饮鸩止渴,最终作家变成了步入死亡最后的刽子手。

    自幼丧父,让他原本对父亲的那份依赖和眷恋,转嫁在一个从未见过面的男人身上。

    在他还没有来到之前,他就幻想着他是个和蔼的老头儿,见着后,他年轻充满活力,更是迎合了他想象中父亲的模样。

    也唯独她能看出作家的双重人格,因为他把幼年时期对父亲形象的幻想与这个男人本来的形象混合在一起,从而从他的眼神中,既能看见严肃,也能看见轻浮。

    高尔基曾评价茨威格是“世界上最了解女人的作家。”

    心理学家弗洛伊德也曾评价茨威格说“他善于表达一个对象,使得它的最精致的细枝末节都变的形象鲜明具体。”

    茨威格不是单单写出了女人,而是深刻的写出人性中那些无形中的无奈。

    这个世界上最危险、最可怕的事物并非其他的人或物,而是无法战胜的自己。

    茨威格用犀利的笔触解析了女人的散落一地稀碎的无奈——这一切的问题,归根结底就是来源于那个缺少父爱的家庭。

    我们从小就被教育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要谦逊礼貌、孝敬长辈。可唯独自尊自爱的重要性却没有像学习一样渗透到日常生活中,而这恰恰是人性中最重要的。

    答应我,学会自尊自爱,别做“舔狗”。

    因为“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希望所有“舔狗”们早日回头。

    如果你真喜欢那个人,不要去做“舔狗”,希望通过这种“病态”的方式博得他的好感。

    你需要做的,就是努力提升自己,放弃游戏,放弃懒惰。

    不管是读书、健身还是赚钱,不要多想,先去做起来。

    当你开始有价值,你心仪的人自然会看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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