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开始写毛笔字,这是当时写的作文,好多年没练书法了啊……
“一压重,二转腕,三横过,四收起,五压重,六提起,七打斜。”书法中,七步一横笔,它最简单,也最厚重。
初学书法,是在初三那年暑假。我羡慕那份挽袖提笔的潇洒自如,倾心于卷轴间意气自融的水墨气,更希望自己能寄情于笔鬃提点的满腔衷肠,在那个炎热的夏天里暂时忘却曾经初三备考时的匆忙。
我想我是爱上了。我爱,爱砚中研墨处那份细腻与耐心;我爱,爱笔帘卷笔时细心珍藏的专情;我爱,爱逆锋起笔中锋缓行的大气与自然。我更爱蘸满饱墨任笔肚在毛边纸上吐出虚实轻重。我亦爱狼毫小楷宣纸上精到雕琢横竖撇捺。我时会有一种错觉,书画本一家,浓淡轻重,水墨铺陈,一幅书法就像一幅水墨画,水墨山水,笔墨江山,寥寥数笔即可见全景。
我倾心于书法,它使我在繁重的学业中找到精神的栖息所。我爱书法,却不明白,爱一件事,亦同爱一个人一样,有什么错。然而,身边的人却不这样想。
父亲斥责我:“你有见过谁高考前还练书法的吗?”
一些家长说:“我认为这小楷漂亮是漂亮,却不实用。学书法嘛,会写对联就可以了。”
书法系的学生对我说:“你目前这个水平,考书法专业很吃香的。”我说:“不,我只是喜欢书法。”他们睁大了眼睛:“这年头,喜欢书法的人已经不多了。”
是啊,这年头,喜欢书法的人已经不多了。可又凭什么质疑我爱的权利?还好,老师支持我,同学理解我:“学书法能够平复你急躁的心灵。”是啊,坚持我所爱的,毕竟,这年头,懂书法的人,也不多了。
楷书有四大家,欧颜柳赵。其中我最爱颜真卿的字。颜体不求小处的巧妙,字形宽绰丰满,笔饱墨酣,雄伟豪壮。我想这也与其人有关吧。颜真卿,唐开元中进士,由于秉性刚直为奸臣杨国忠所不容。安史之乱后,颜真卿奉旨到叛军李希烈行营安抚,被叛军杀害,时年七十六。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开始偏爱饱满且大气的字。
世有“颜筋柳骨”一说。欧阳修评价颜体:“颜公书如忠臣烈士,道德君子,其端严尊重,人初见而畏之,然愈久而愈可爱也。其见宝于世者有必多,然虽多而不厌也。”不过我想,现世的人,应该是偏爱柔媚的赵体比较多吧。
常说字如其人。可当今中国,士人风骨早已被抛下,换上的是奴颜媚骨。这副奴颜媚骨,在社会规则面前至于软弱,只能盲目地席卷在大潮中亦步亦趋。“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人无疵,不可与交,以其无真气也。”而对于现代人来说,癖,只不过是追求权欲的过程的一个愈行愈远的奢望;疵,更是在人情世故中,八面玲珑必然需要掩饰的一个污点。许多父母送孩子去上兴趣班,学舞蹈,学画画,只是为了以后自主招生有更多的机会;许多人为了塑造形象附庸风雅,读《论语》,读《孟子》,只为酒席间吟几句诗文;许多人为迎合领导察言观色,人云亦云,随声附和,溜须拍马,极阿谀奉承之所能事,却早就忘了心之所向。
我不懂,当流觞曲水变成了插科打诨,当张颠素狂成了席间笑料,成为了人们追求所谓“幸福”路上一块块极不起眼的垫脚石,曾经的一纸笔墨江山,又何在?我可怜他们,因为他们没有试过真心实意地去爱一件事,也就不会懂得甘愿为之付出的快乐。他们有资格说,自己真的爱过?
“一压重,二转腕,三横过,四收起,五压重,六提起,七打斜。”习字之人要大气,中国人更要大气。区区一横,却包罗万象。逆锋,折笔,调锋,行笔,回锋,收笔,藏锋,俯仰之间,墨迹缓缓舒展开来。这幅水墨江山画,一笔浓墨重彩,一笔轻描淡写,五千年中国人的民族魂就凝聚于此。它最简单,也最复杂,才下笔锋,却上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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