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硯
| 原文
筍為蔬食之必需,蝦為葷食之必需,皆猶甘草之於藥也。善治葷食者,以焯蝦之湯,和入諸品,則物物皆鮮,亦猶筍湯之利於群蔬。筍可孤行,亦可並用;蝦則不能自主,必借他物為君。若以煮熟之蝦,單盛壹簋,非特華筵必無是事,亦且令食者索然。惟醉者糟者,可供匕箸。是蝦也者,因人成事之物,然又必不可無之物也。“治國若烹小鮮”①,此小鮮之有裨於國者。
| 註釋
①“治國若烹小鮮”:語出《老子》第六十章,原文為:“治大國若烹小鮮。”
| 譯文
筍是蔬菜裏必須有的,而蝦是葷萊裏必須有的,就像甘草在藥物裏的地位壹樣。善於做葷菜的人,把煮蝦的湯摻進各種食物裏,所有的菜都很鮮,就像筍湯對於蔬菜的作用壹樣。筍可以單獨做,也可以混合著用;蝦卻不能單做,壹定要給其他食物做陪襯。把蝦單獨做壹個菜,不只高級的宴會不會這樣,吃的人也會覺得沒味道。只有醉蝦或者糟蝦,可以單獨吃。所以蝦是要靠別的東西才能做成菜,又是其他菜裏必不可少的東西。老子說治理大國如烹小的水產,蝦就是有著廣泛用途的小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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