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208)

作者: fe2ad115e53d | 来源:发表于2021-06-30 19:00 被阅读0次

1.当事人仅以《民法典》第1043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2.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主体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3.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主体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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