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酷吏利弊之辩 2022-05-24

作者: 贾寒蕻 | 来源:发表于2022-05-24 19:46 被阅读0次

     西汉酷吏利弊之辩

           -------以司马迁《史记·酷吏列传》为例

    作者:贾寒蕻

                      一 、前言 .

    《史记·酷吏列传》一直是学界关注的重点。首先在于司马迁首次开创了“酷吏”这一名词,首创了《酷吏列传》这一形式。此后的研究者在研究每朝每代的政治生态的时候,都会研究各朝各代的“酷吏”,分析他们对于历史的积极意义和消极意义。后代史书亦遵循《史记》,此后,无论是《汉书》《后汉书》《魏书》《北齐书》《隋书》《北史》《金史》等均设《酷吏列传》。

    其次,学界争论的第二个焦点在于司马迁对于酷吏的态度到底是批判还是赞同。太史公对于酷吏的态度比较耐人寻味。司马迁对于笔下的酷吏,并不是一味的鞭挞。相反,司马迁写到了酷吏们的优点。仔细读这篇列传,可以看到太史公感情的充沛

    。以《卫将军骠骑列传》为例,对于旗开得胜,战功赫赫的大将军卫青和豪气干云,马踏匈奴的骠骑将军霍去病,司马迁没有将笔墨放在二者如何建功立业,只是将他们二人的事迹简单描写,作为对汉武帝穷兵黩武的批判。而对于命途多舛的李广,太史公进行了仔细的描写,来表达对这位将军的惺惺相惜。对于酷吏的评价还是持否定的态度占主流地位。但是对于酷吏的事迹可以客观的描写。是司马迁“实录”精神的展现,我认为太史公在这篇列传大量使用了讽刺的手法,批评酷吏的做法,但是并不讳言酷吏自身的优点和所做的贡献。

    最后,也是争论最激烈的一个问题,那就是《史记》里的酷吏的所作所为到底对当时的汉朝社会到底起到是积极的作用还是消极的作用,酷吏作为古代官吏社会的一部分,对于古代中国的经济政治社会所起到的到底是积极的作用还是消极的作用?东北师范大学孙希勇认为酷吏是一剂猛药,可以暂时缓解社会阶级矛盾,但是一定要注意药量,否则结果就是盗贼蜂起。 而苏州大学的王颖认为两汉“酷吏”的出现,是那个时代强化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的必作为,顺应了历史发展的需要,在中国政治思想发展史上有着积极的贡献。

    我认为两汉的酷吏政治只是暂时缓解了社会矛盾,对西汉社会的进步有一定的贡献,帮助强化了中央集权,但是对于中国政治思想社会,消极的作用大于积极的作用。

                   二 、西汉酷吏

        (一)、酷吏的定义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司马迁笔下的酷吏和我们今天所谈到的酷吏是不一样的。《辞源》中说,酷吏,是指滥用刑罚残害百姓的人,但是司马迁在《酷吏列传》中的“酷吏”有着三个层次的内涵。其中,武健严酷是褒义,刻深少恩是司马迁笔下的酷吏的本质特征,残酷只是个别人的表现。

    太史公在《酷吏列传》中说道:“吏治若扬火救沸,非武健严酷,恶能胜其任而愉快乎?”,要是想快速推行一个政策,必须任用这些酷吏。西汉时期的酷吏们一项主要的政绩就是帮助皇帝打击豪强贵族,帮助皇帝打击盗贼,快速恢复治安。郅都在济南打击瞯氏贵族,使得“余皆股栗。”“居岁余,郡中不拾遗,旁十余郡都如大府。” 郅都之后,宁成继承了这种武健严酷的传统。“其治效郅都,然宗室豪桀人人惴恐。张汤“请造白金及五铢钱,笼天下盐铁,排富商大贾,出告缗令,鉏豪彊并兼之家”。义纵“县无逋事,举为第一。迁为长陵及长安令,直法行治,不避贵戚。以捕案太后外孙脩成君子仲”。尹齐“使督盗贼,所斩伐不避贵戚,”臧宣“然独宣以小致大,能因力行之”。

     “刻深”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苛刻,冷酷。酷吏对于自己和身边人都要求十分苛刻,做事冷酷,对待人际关系也十分冷酷。郅都审理临江王刘荣的案件就体现了自己的冷酷。郅都帮助一个父亲下定了杀自己儿子的决心。匈奴人听说郅都在边境,至死都不敢靠近。郅都常常告诫自己,既然已经投身官场,就不应该再顾念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张汤在年少的时候,对于偷吃了肉的老鼠,不仅判了这只老鼠死刑,还有将老鼠分尸处死。赵禹当官以来。家中不养食客,和自己同僚从不往来,甚至和自己知交朋友断绝关系,只想一心一意处理公务。赵禹和张汤是工作上的好友,两个人在一起编法律,但是张汤下狱,赵禹过来,直接让张汤自杀。

    在《酷吏列传》中叙述跟残酷有关的劣迹就是杀人。在前期的酷吏中的确很少有滥杀无辜的,但是的确也有酷吏滥杀无辜,手段残忍。“纵至,掩定襄狱中重罪轻系二百馀人,及宾客昆弟私入相视亦二百馀人。纵一捕鞠,曰“为死罪解脱”。是日皆报杀四百馀人。”王温舒“至流血十馀里”“大抵尽靡烂狱中”行论无出者”。

    [if !supportLists](二)[endif]酷吏对于西汉政治思想社会所起的作用

    1 酷吏做事“武健严酷”的积极和消极作用

    《史记·酷吏列传》所记载的酷吏主要集中在汉景帝和汉武帝两朝。其任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打击豪强地主。也有的研究者认为“除暴”是两汉酷吏们一项重要的工作。但是我认为,汉武帝在任用酷吏打击豪强的时候,发现了另一个好处。那就是酷吏们可以快速的帮助自己实现自己的目标。酷吏们大多出身寒微,“义纵者,河东人也。为少年时,尝与张次公俱攻剽为群盗”王温舒者,阳陵人也。少时椎埋为奸”尹齐“以刀笔稍迁至御史”,通过打击地主豪强获得了汉武帝的赏识,但是因为他们出身寒微没有政治资本,在打击大族的时候得罪了不少人,所以他们只能靠猜测帝王的心思获得政治资本,靠残酷的手段让对手心惊胆战。

       郅都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郅都在“贾姬事件”中获得了窦太后的赏识,临江王的事情中虽然获得了汉景帝的赏识,获得了雁门太守的职位,但最终因为得罪窦太后被杀。酷吏们不管帝王执行的政策是不是对国家有利,只是一门心思去执行帝王的政策。手段也越加残忍。早期的酷吏还是能够保持廉洁,手段也比较温和。而且对付都是统治者内部的豪强,但是到了后来酷吏们自己也成为了豪强,被新的酷吏所打击。“至郡,遂案宁氏,尽破碎其家。成坐有罪,及孔、暴之属皆饹亡。”而晚期的酷吏手段越加残酷,把手伸向了平民。帝王任用酷吏,早期是为了打击豪强大族,为自己推行政策降低阻力,但是晚期就变成了言路阻塞。狄山为了劝汉武帝不再出兵匈奴,和张汤辩论,汉武帝想办法杀了狄山,“自是以後,群臣震慴”。而汉武帝自己也尝到了恶果,不但亲手将自己所开创的治史拖到了谷底。甚至汉武帝的晚年发生了“巫蛊之祸”。“巫蛊之祸”不但是汉武帝的家庭悲剧,同样也是社会的灾难,吕思勉认为这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2 、酷吏的刻深少恩性格给西汉政治思想带来的积极和消极作用

     酷吏们大多从事跟法律相关的工作,酷吏们的冷酷是法律客观性的体现。可以做到“法不避贵戚”,太史公也称赞他们“其廉者足以为仪表”,“斯称其位矣。酷吏们也制定法律,促进社会进步。从现有资料看,张汤和赵禹所制定的以上律令,主要用于整顿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这固然也是维护地主阶级的统治,但在某种情况下,这些法对胡作非为,违法犯纪并压榨、剥削劳动人民的官吏,还有一定的限制作用。但是酷吏们冷酷,苛刻的性格让他们。周阳由睚眦必报。掌握法律的他们更是习惯把法律当做排除异己的工具由“爱者,挠法活之;所憎者,曲法诛灭之”。张汤利用法律来获取汉武帝的欢心。汉武帝想要宽恕的,他就交给执法不严的官吏。汉武帝想要惩罚的,他就拟定重罪。法律如果设置的好,可以促进社会的发展,如果设置的不好,就会对社会产生不好的影响。赵禹和张汤设立的见知法,让官员相互监督,无疑属于后者。

    三 酷吏政治对于后世的影响

    汉武帝下了“轮台罪己诏”完成了自己政策的转变,但是酷吏政治却一直流传下来。此后的酷吏手段越来越残酷,已经慢慢开始转化成为我们所熟知的“执法严厉,残害百姓的代名词。”武则天为了消除李唐王朝旧臣为首的所有反对她的势力,也开始采用大量的酷吏,而酷吏的手段也越加残酷,比如说“定百脉”“失魂胆”。清洗的对象也从宗室蔓延到平民百姓

    汉武帝时代的酷吏像郅都,张汤,赵禹,他们这种从事法律工作的人,但是也有像义纵,王温舒这样有前科的人,而武则天时代的酷吏更多出身底层,甚至有犯罪前科,可以说武则天时代的酷吏继承了汉代酷吏的特点,又进行了一些发展。研究者在研究历代的酷吏中习惯把酷吏分为两种,一种是贪虐性酷吏,是将法律仅仅是实现个人自我利益的工具。还有一种就是功用性酷吏,这种酷吏更希望通过严酷的刑罚使得百姓和官员不敢犯罪。张汤就是这两种酷吏的结合,一方面,他制定法律让官员们不敢犯法,而另一方面他利用法律来排除异己。从另一个方面也可以说,张汤开创了酷吏的两种不同表现形式。

    四 结语

    汉景帝,汉武帝使用酷吏,打击豪强,短期内起到了让社会安定,帮助社会进步的作用,但是汉武帝重用酷吏,酷吏们以严酷的手段帮助皇帝只实行皇帝想要的政策,以法律手段打压政敌。此后,酷吏的手段越加残酷,破坏君臣关系。酷吏前期大部分打击的对象还是统治者内部不利于安定的因素,此后渐渐蔓延到平民百姓,从长期来看,酷吏对于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发展,消极的作用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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