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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安剧】在漫长的生命里,谁有幸陪你走过人生的十公里?

【晚安剧】在漫长的生命里,谁有幸陪你走过人生的十公里?

作者: Nico温言 | 来源:发表于2015-11-03 18:33 被阅读29次

    【一】

    14年深秋那天,落叶纷飞。

    老王不知道从哪儿扛回了一部公路跑,7成新。那之后大半个月里,他变成了暴走族,向我借了双节棍用来防身,穿梭在各个山区。回来后我问他,为什么要骑行,他说是因为“一个一直在脑海里思考的问题”,他说在他骑行的时候很想知道自己的极限在哪里,是这个十公里,还是下个十公里,亦或者是再下一个十公里。最后他骑到了终点,所以他知道了。

    而当时的我,坐在宿舍每天一罐一罐地喝咖啡,写着一些不痛不痒的故事。那个堆积满咖啡瓶的箱子孤零零的躺在宿舍的角落,仿佛一个幽灵在静静的监视着我。那时的我无比艰辛,靠写些文字维持生计,笔下写着老王的故事。我想,那时我是羡慕他的。

    14年秋天的尾巴,15年的初冬。

    老王换了一部擦的发光电瓶车,老王骑着这部车上班,去买菜,晚上去接女朋友下班,过着简单但是充实的生活。“终极还是要生活”。他是笑着这么说的。如今我时常会怀念那时候的老王,那个穿梭在乡村骑行轻盈的身影,只为了追求一个答案。但是梦想最终还是照进了现实。有时候想,这又何尝不是下一个十公里,谁知道下一个路口在哪里停靠。不是没有了梦想。而是生活终究是生活。

    寻子说,当我不再喧闹,沉默地走在路上,我能看到我的心里有些东西在闪闪发着光。或许是梦想,又或许是沉睡了一段时间醒不来的梦。

    【二】

    2014年深秋,落叶纷飞。

    我有一个朋友,叫小一。她是一个精明而实干的短发女生。

    小一跟着男朋友一起来到了魔都,她那时是一名文员,朝九晚五,白天上班,晚上喧闹嘈杂的天桥边摆地摊,想攒点外快日后用来做生意。男朋友阿意是一名公司职员,时常加班。他们来自两个不同城市,有着不同的生活习惯,但是爱能让一切磨合,所以他们的感情很好。

    他们买了一部三轮车,周末忙着跑各个批发市场,平时一到五晚上小一就会推着三轮车大包小包打包然后往熟悉的天桥走去,而晚下班的阿意就会直往天桥,路过边上的小地摊还会顺势买点她爱吃的东西。尽管生意不怎么好,但是两个人觉得很幸福。时常会有城管在晚上十点过来管制,已经熟悉这一带地区的他们一个拎着衣服,一个推着车跑去,在外人看来有那么点狼狈,而小一却觉得那就是生活,从不抱怨。她说,我们总有一天有点钱能在我的城市开个小店,安居一生。

    每天回到出租屋已是凌晨一点,出租屋虽然简陋,但是不缺温暖。即便已经很晚,但小一还是会煮上两碗热烫烫的面,两个人窝在一起看一部电影。结束一天的生活。

    14年秋天的尾巴,15年的初冬。

    那段时间阿意家里不间断地为他安排相亲,当时他承诺说绝不会放弃她,然而突然有一天,他说,我不能再陪你走下去了。我不能辜负我的家人为我安排的一切。那一切不包括你。

    “我也希望我的未来有你,只是我真的走不动了,抱歉。”分别时最后一句话他是从外地的公共电话亭打来的。

    小一撕心裂肺却仍不死心,却依然相信爱情的她辞工去了他的城市,挨家挨户地寻找他的踪迹,那个城市不大,她没花太多时间就找到了。再次看到那个熟悉的面孔,满脸的疲惫的他让小一感到前所未有的陌生。她哭着喊着我们结婚吧。他只是低头说了一句,对不起。

    小一还是没有立即离开他的城市,在他家门口蹲了几天几夜。她妈妈气疯了,连夜买了一张无座的火车票赶到了他的城市,哭着求说,女儿我们回家吧。回家后连续两个月她除了喝水喝汤,没有添加任何米饭。不间断发信息给他,电话一个接一个的打,哪怕那头从最开始的几声滴滴声再到“对不起你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她崩溃了。精神恍惚喃喃自语,为什么,为什么。她失了魂的躺在床上翻看那些属于他们的纪念。看着天花板,以及一点也不透光的窗帘。

    直到有一天,他打电话给她,说,我们还是结婚吧。

    而那一瞬间,小一全身无力,她放弃了。

    小一后来告诉我,两个月的挣扎是她明白,折磨她的并不是爱,而是对这几年付出的不甘心。她说她那么努力去维持一段感情,可是为什么终究还是逃不过现实。

    也许这就是你人生的一段路,你看,现在不是很好吗?

     

     

    【三】

    你们没有在一起,但是你们走过了很多年的光阴,你们有一首十年可以缅怀,我们都很羡慕,因为我们没有一个能陪我们走很园路的人,磨破了脚却还是孤身一人

    谈话中,她把我误以为是理发师。她说她的刘海总是很快变长,问我有没有办法让头发长得慢一些。我告诉她很多事情是我们不能控制的,但是或许你可以将头发剪得短一些,而且“理发师也不是你想要的魔法师”,我开了一个玩笑。她笑而不语。

    第二天,她又来了。这次没醉,还带着她的故事。我于是静静的听着。

    她说,“认识他的时候是十年前,初一,新生大会上,阳光刚好折射在他身上,他有点木讷又带有点小天真。那一瞬间我确信我看见他身上闪烁着光芒。他性格孤僻,内向,还时常被同学欺负,我故意和他套近,想要用尽一切保护他。他喜欢看书,时常出现在图书馆,我会偷偷地跟着他,看他看过的书,一遍手忙脚乱用笔记本记起来。找话题和他聊。慢慢地,我们之间越来越多话题。”讲到这里她喝了口威士忌,继续说道。

    “在那个情窦初开的年龄。他说他爱上了一个姑娘。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没有再联系,我失落与彷徨,以为我所做的一切会让他爱上我,即便没有,那么少许心动也足够了。然而并没有。我知道无论多么努力都没有用,那么何尝不让我能有更多和他相伴的时间。于是我陪着他写情书,帮她去搜集关于她的消息。终于他们在一起了。”

    “这十年来,我们会偶尔不间断聊天,就像一个老朋友一样。从热门新闻谈到身边琐碎事。把生活所有快乐分享,熟悉得不能再熟悉。无论时间怎么走,他依旧是那个我第一眼看到就心动的他”,她停顿了半刻,说道,“那是我一辈子的梦,一辈子触摸不了的手”。

    我说,虽然你们没有在一起,但是至少你们走过了很多年的光阴,至少你们有一首十年可以缅怀。而我只能羡慕,因为我没有一个能陪着走很远路的人,磨破了脚却还是孤身一人。


    她走的时候告诉我,当你不想刘海变长的时候,她偏偏挡住了你的眼睛,它就是想让你看不清这个世界的样子,这个世界也看不清你,每当我站在阳台,张望这个城市的时候,大脑都会微微于善,我不知道是刘海变长的缘故还是世界变得太快,很多时候世界都不一样。很多时候想把他剪短,每次我剪完头发我觉得自己很干净 ,我可以露出我的额头看着阳光,可以奔跑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我告诉自己每天就是一个新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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