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喜欢写文字的人来说,最沮丧的莫过于清楚地意识到自己没有写作天赋。我这里所说的写作天赋,是我所理解的写作天赋,大概是指对文字的敏感、对世事敏锐的洞察、还有一种极强的自我表达能力。很惭愧,自己在这几个方面的表现,差强人意。
我曾经以为,看到好词好句时内心现出欣喜之情,这便是对文字的敏感。后来我读了余华的《文学或者音乐》,文学部分相当于余华的读书笔记,读完之后我才认识到什么是对文字的敏感,那就是在文章、小说的背后,能感受到作家的叙述秩序,能像个探案家一样看穿哪些是大师们字斟句酌的精妙之处,还能意识到作家在生活中得到的奇妙经验是如何体现在字里行间。那些对文字敏感的人,就像是作者的知音一样,不管和作者有多么遥远的距离,都会变成了一纸之隔那么近,以前看木心的书时,常常看到木心和一些他欣赏的作家称兄道弟,也许就是这个缘由吧。
对于想写作的人,很常遇到的一个困窘便是没有灵感。所谓的灵感也许就是对世事洞察之后的一种厚积薄发的形式罢了,那些突然灵光一闪的瞬间,其实都是以往所有留意过的事物,重新被自然地组合后又出现在脑中。而我常常就感到没有东西可写,可见自己在对世事的洞察上有些愚钝,同样是一个事件、现象,有的人能透过现象看到本质,我也就瞅瞅热闹罢了,过了也就过了,即没有留下很深的印象也没有产生自己独到的看法,难怪自己常常对着空白的文档无从下手。
至于自我表达能力,一向是我的短板。常常会把一个特别精彩的故事、有意思的人,转述地平庸至极,不仅对方毫无兴趣,自己说到最后也意识到其实没什么可说的。换成文字也是一样,也是常常心中所想与笔下所写相去甚远,明明心中波涛汹涌,打出的文字却平淡无味,最糟糕的是还常常思路混乱,写着写着就写远了。最近正在重看马尔克斯的自传《活着为了讲述》,深深被马尔克斯的语言魅力所折服,在书中马尔克斯将自己的生平写得如同戏剧般跌宕起伏,相当精彩。我想出色的表达者出色的地方并不在于如何将一个本身就精彩的故事描绘地引人入胜,而是能把一个平凡的故事讲述地让人拍案叫绝。
那既然认识到自己没有写作天赋,还继续写吗?我想自己还是会继续往下写的,因为那种情不自禁想要写点什么东西,不写搁在心里不舒服的感觉会跟着我一辈子。纵使我写的很烂,我还是小心翼翼地把“成为一个三十八流作家”写在床头,不管这是否能实现得了,但它确实是我这辈子最想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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