呱呱坠地那天,我似一缕清风,窸窸窣窣,漫不经心地,贴在那血管分明的头皮上。一双布满皱纹的大掌轻轻触碰了我,那抹温度,是我降临人间的开始。
起初,面对烈日和暴雨,我总是势单力薄。伞是我的挚友,为我的存活做了太多。
约莫是过了五六年吧,我的思绪和我的数量都跟着缜密起来,碰到烈日,头皮上沁出的香汗越来越多,浴室里的花洒便和我有了更多交集。
由于我的特殊身份,世人对性别的判断,往往第一时间看向我。转眼进入豆蔻年华,我的姿态却常常受人误解——大家都错认为我扎根在一位男孩身上。
曾问过其他器官朋友,住我最近的眼睛兄总是粉黛包裹着,底下的樱唇则在太阳底下散发唇釉的闪光。直到我的根根丝丝被他人穿过手心摩挲,我才意识到他物里有“喉结”这个概念……下肢距离我太远了,而且世人谈到其中一个部位就常露出羞赧的表情,我也不敢过多拜访。偶尔因为世俗的压力,我也会任性地挣脱头皮飘到膝盖和脚踝上,但始终不敢多问。
只因为我太短不够长,世人总不把我当女孩的头发看。
一年又一年过去,窗外的银杏绿色黄色轮回,近些日子,我感觉自己消瘦了不少,我时常光顾消毒水浓重的地方,磕磕绊绊读出写满“癌症”的白纸上,下铺的眼睛兄止不住的流水。
我明白,我该回去了。
女孩有我,是个负担。
可当我这么想时,她却发了疯的给我打扮。把冒牌货套在我身上,抹上五颜六色的染料,配合苍白的嘴唇一遍遍呼喊“拒绝化疗”。
她好像很想留住我,留住死亡前最后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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