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令之群龙无首/故人归

作者: 元诩 | 来源:发表于2017-05-24 22:40 被阅读160次
    与君初相遇,犹如故人归

    放眼观,烟波浩渺,群峦叠翠,好一派波澜壮阔的山河。

    在云雾缭绕的骏龙山脉,最南端有座山,终年开满百花,鸟啼声声入耳,堪称人间仙境。这座山,有个名字,叫做断背山。

    在断背山上,住着七人。

    一天,我喊了老三来到龙阳殿,这是我们议事的大殿,今天有一件秘密的事,不能让第三个人知道。

    老三仙儿见我神色不对,小心道:“老二,要不我把他们几个都叫来?我怕你说的事我一个人承受不了。”说着,从怀里掏出一丸药,问我:“要不,我现在先服下?”

    我一把扯过他,附耳道:“他们几个都在南风斋?”

    “是啊,不知道在干什么,一人拿本书,说是老大让他们写读后感。”

    我满意地笑了,又瞄了几眼外面,道:“放心吧,写完读后感,还有<最难忘的一件事>等着他们呢!”

    老三抖抖身子,道:“你别吓我,老二,你这个贼眉鼠眼的表情最恶心了。”

    我白他一眼,又继续道:“你知道为什么唯独你没收到老大的飞鸽传书不?”

    老三细细思索一番,探着头问了一句:“难道是飞鸽迷了路,送错了地,送到你这来了?”

    我摆手:“也不知道是谁缺德,吃了老大一只飞鸽,本来这事不想告诉你,又怕你闲着没事出去闯祸,就告诉你吧!”

    说着,我拿出纸条给他细看。

    他目瞪口呆,好久才道:“其实你可以让我也写读后感的!”他可怜兮兮望着我:“要不,我去写十篇最难忘的事?”

    看他摇摇欲坠的身影,我心中止不住地同情:“不行。”

    我把他拎到旁边椅子上,给他说起当下严峻的形式。


    群山 话说老大失踪以后,我是孤木难支。每天除了不停想主意让各位扛把子有事可做外,也没有它法。

    库房里已经堆满了各位扛把子写的文章,做的手工,特别是老五顾知涯那厮,总是表现的特别积极。

    让他风筝节做个风筝,做个屋子那么大的;让他包个饺子,包个面盆那么大的;让他抄经文,一个字一张纸,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浪费行为。

    我真想问他一句,你放的起来吗?你吃的下吗?你买纸吗?

    作为断背山上的实际财务管家,我心痛到吐血啊!

    思来想去,再任由他们浪费下去,我会生不如死,是以,我准备把一切事由交给三扛把子仙儿处理,我要下山寻找老大。

    当我走下山后,自然听不到仙儿的哀嚎。

    我错了,我不该贪嘴又偷懒,把飞鸽给吃了,它的肉不好吃啊!


    为什么说如今内忧外患呢?第一,武林大会就要召开,帮派老大必得到场。第二,顾知涯那小子想篡位不是一天两天了,这厮最会拉帮结派,千方百计想着扩大自己影响力。第三,没钱了。

    其实,我骗了老三,我下山来最主要并不是找老大,他自在惯了,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回来,更何况,他老家远在北疆,离断背山非常遥远。我根本无从寻找。

    我是去京城的。

    京城繁华,且有不少往来商客,三教九流,皆汇聚于此。

    我更知道,京中有一断袖坊,里面小倌个个风姿卓越,秀外慧中。

    这当然不是我的目的,我的目的自然是挣些钱,顺便看看能否得到盖世神功宝典<青青子衿>。

    听说练成此神功,只要触到人的衣衫,那人就会不由自主倒在地上,此功需要内力极为强大。

    不得不说,我还是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在到达京城之时,我已经沦为丐帮的一员,衣衫破烂,形容狼狈。

    我捧着手里的破碗走街串巷,终于找到了进入断袖坊的方法。

    再次声明,我去这里是有目的的,绝对不是想的那样。

    江湖传言,这本书几经周转,如今在江湖人称玉面郎君楚随风手里。

    而有幸的是,我见过此人,更有幸的是,我有次无意路过断袖坊,正看到这楚随风在最高的那处楼上凭窗远望。

    听别人说,他就是断袖坊的创始人,虽然我认识这人,但是真没想到这家伙如此了得,在这寸土寸金的地方,有如此身价。

    一想到这,我就两眼放光。

    虽然最快的方法是卖身入坊,但是我这路人长相,泯灭于汪洋人海中,实在是拿不出手。

    我发现了一个一举两得的方法,收旧书,卖旧书。

    这往来于坊间的人多是达官显贵,文人墨客,最爱卖弄风骚,不赠别人几本书,就好似彰显不出自己识俩字。

    谁敢说您是文盲来着?

    送点话本言情,哪怕送春宫图,这些稍微识些字的小倌也爱看不是。偏偏就有那迂腐不化的人,送考科举的八股文章,子曰,我曰,天地曰。

    这类东西,讽刺谁呢?谁还能去考科举不成?

    区区不才我,就捡了漏。

    我拿出鞋底的最后一百两银票,租了间门面,就开始了我的发家致富路。


    我总是选择傍晚来,擦着黑。

    因为这样可以遮挡一二我贼眉鼠眼的目光,利于观察周围环境,而且夜生活还未开始,小倌们正穷极无聊,还有兴致和我哈啦两句。

    现在江湖行走,情报很重要。

    这天傍晚,我刚看完了老三给我的书信,因为经过驿站,慢了几分,但是大概意思明白了。

    因为我走后,他们终于可以肆无忌惮的挥霍了,我留下的两千两银子终于花完了。

    我看到此处,心甚慰,最起码我不用眼睁睁看着真金白银在我面前化作飞灰,我高兴。

    但是,他们除了老三,都下山了。

    他们都要下山找老大。

    我没有写回信,但是因此,喝了一些劣酒,提前关了店门,背着背篓就去断袖坊。

    我在路上想,我到底什么时候才是个头?这几个月,一件事都没有做成,虚度光阴。

    一个大胆的想法涌上心头:

    偷!

    平日里我虽然吊儿郎当,但是这种道德底线还是有的。

    又转念一想,我现在不偷,难道指望我自己收旧书收个武林秘籍?我本来就是要从楚随风手里拿这个东西,既然是把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除了正当的买卖交换,那么只剩下偷和抢。

    没想到这样劣的酒竟然让我豁然开朗,真是好酒,好酒……

    眼前一黑,我晕了。


    真是想不到,我竟然会因为喝假酒被送进了医馆,更让我想不到的,竟然是楚随风把我送来的。

    我看着他,他眉眼依旧美丽,一抹轻愁拂之不去。

    他看着我,不说话。

    我看着他,挺尴尬。

    我打量四周金碧辉煌,装饰富丽堂皇。

    这医药费得多贵啊,这人就不能把我送到巷口那个专治不孕不育的赤脚大夫那吗?我和他挺熟,最少打八折,还能送两贴包治百病的膏药。

    “你不打算说些什么?”他道。

    我一拱手,头一低:“多谢兄台出手相救。”

    我感到有道极其怨恨的目光盯着我。

    我只作不知。

    “我那有本废书,等你好了,就来收走吧!”临出门的时候,他道。

    “好。”我答。

    我最终付了二十两银子才从医馆出来,心在滴血。

    当天晚上,我便去了断袖坊。

    有人出来引我到楚随风房门外,我知道,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一推门,还是吓了一跳,楚随风一身女装 站在那,幽怨地看着我。

    我知道,该来的总会来,该说的话也总得说。

    “我美吗?”美目流转,果然是楚家大小姐。

    我点头。

    她轻抚脸颊,很有自怜的味道:“那么,公子,你什么时候娶我?”

    月光柔和,透过窗子照进屋子里。

    她多年前就问过这句话,现在,我的回答一如当年:“我不会娶你。”

    同样的声泪俱下:“为什么?”那梨花带雨,的确令人心怜。

    我转过头,不看她:“因为你是女子。”

    “我可以成为男子,你走之后,我就在京城开了最大的断袖坊,我知道,你一定会来。”

    啥意思?我就这么好色?把我想成什么人了?

    “你把这本书拿走,也把我带走,好不好?”声音委婉动人。

    我闭着眼就可以想象她委屈求全的样子,但是我知道,这样的柔婉中隐藏的霸道和狠绝。

    我依旧摇头。

    “那么你今日,就别想活着走出去!”她果然恢复本来面目。

    我摇摇手指:“你素爱华兰香,我则爱千里陌,你觉得,你能坚持多久?”

    这两种香,单独无事,相合则令人昏迷。

    她睁大眼:“不可能,我今天点的是千里陌。”

    我微微弯下身,扶住她将要倒下的身子:“我为何就不能涂华兰香?”

    语毕,她已经闭上眼睡着了。

    我虽然事先服了解药,但是却难免晕晕乎乎,只能勉力支撑。

    我拿起一壶水泼在自己脸上,让自己稍微清醒,我还有事情,不能就此倒下。

    我小心把那书揣进怀里,又瞄到了梳妆镜前的首饰匣,这女子身价不菲,但是我堂堂断背帮二扛把子怎么能做出如此偷鸡摸狗之事?

    我转身就走,在镜子前滑过那张平淡无奇的脸。

    我一下怔住,拍拍脑袋瓜,真是脑袋被踢了,这TM怎么戴谁的脸还随了谁智商了?

    这脸明明是顾知涯那厮的!

    那楚随风是他的青梅竹马,我真是太敬业,入戏太深。

    我把匣子里的东西一股脑儿都收在自己兜里,又从她枕头底下找出几叠银票。

    这藏钱的方式真太老套,不拿走都对不起她的单纯。


    收获满满,我得意地吹着口哨,回忆着这次计划。

    唯一不够圆满的地方就是他们几个下山太快。我本来的计划里是和楚随风谈一场旷古奇恋,然后骗走她所有钱财,嫁祸给顾知涯。

    不过嘛!这小子也没篡位呢!我就先尝个甜头,以后再随机应变。

    路过巷口的赤脚大夫那里,那倒鞋拔子型的老脸正笑得犹如烂了帮的脏布鞋:“小兄弟,你赊的那药可有钱还了?”

    我拱拱手,掏出银票:“给,别找了,多的钱老哥买酒喝。”

    我自然很大方,这次他也是立了大功了,我这一把赚了几千两银子。

    当然了,我们还有一个约定,是我如此大方的主要原因。我嘱咐他,不管以后谁来问,都说不认识我,哪怕是我自己来问,也要当做不认识我,从此就当从没有相识。

    如果保密的好,京城鱼龙混杂,再次联手合作也未尝不可。

    都是同道中人,自然懂得江湖规矩,为了以后更大的利益,我相信,这家伙绝对不会让我失望。

    比如现在他就追在我后面用他野狼般的嗓音嚎叫:“大兄弟,别走,这两贴膏药百毒不侵。送你了……”

    我早在去断袖坊之前,就把小店盘了出去。

    是夜,我便趁着夜色离开了京城。

    回望一眼,不由感叹,这是个不属于我的地方。

    哒哒哒,马蹄声不紧不慢在夜色里响起。

    精致富丽的马车上走下来一位衣冠楚楚的公子,手拿扇,腰佩玉,一派风流倜傥。

    我知道,这次计划有些地方肯定超过了我的预料。

    “与君初相遇,犹如故人归。元公子,二扛把子,久违了。”她道。

    迎风而立,甚有风姿。

    这倒让我对她多出一份欣赏,这样的女子,只靠聪慧,就让大多数男子倾心。

    另少数,则拜倒在她绝丽容颜之下。

    我自然知道无须再隐藏,轻轻揭下脸上的面具,我笑道:“故人?和我?”

    她呆了一呆,神情复杂。

    我千面郎君岂是白叫的?这张五百年才能出一回的全麻子脸,耷拉三角眼,粗黑八字眉,塌鼻梁配个酒槽鼻,厚嘴唇里黄龅牙,这是我多少年的精心之作,仅凭这面具,多少心仪我的俊男美女被吓得狼狈逃窜。

    我这后半辈子全指望这张脸发挥我的恶趣味了。

    良久,她苦笑:“元诩,我知道你此生,只愿独善其身,你我志同道合,早听闻你想收个书童,我愿意追随与你。”

    真是奇了怪了,这姑娘年纪轻轻就要跟我当个和尚去,也是一件奇事,一件妙事。

    她下一个举动立马打动了我。

    “为表诚意,这是我全部身家。”她拿出一个匣子,打开来,即使在月光下,也被我看的清清楚楚。

    “这里有断袖坊的所有契约,我的所有金银。”她说得情真意切。

    我一时间恍惚起来,腾云驾雾般忘乎所以。

    等我回过神来,已经坐在了她的马车上,手里紧紧抱着那个小匣子。

    咦?这东西什么时候跑到我手上的?

    不过,一切不重要,此时此刻的楚随风美过我见过的所有女子。

    金光闪闪啊,她浑身都散发着金子般的光芒。

    在我炙热的目光注视下,她神色有些羞涩地低下头,声音犹如蚊音:“能不能……”

    我不由心神一荡,凑上前去:“能不能什么?”她现在就是我心中的女神,我一定会尽可能让她感到她在我这里有老天爷般的待遇。

    她又往后退了退,头低的更狠了:“你能不能换张面具,我胃里难受。”


    回到断背山上,仙儿还在尽职尽责地躺在龙阳殿打瞌睡,哈喇子都湿了那本从南风斋拿来当枕头的书。

    我敲敲他,他眉头一皱,换个方向继续睡。

    就在这时,我看到了压在案头上的一封信。

    看字迹应该是小四。

    看完我算是明白了。

    好嘛!我就知道,他这么好吃懒做,铁定是为了不让别人打扰他睡懒觉,才把他们赶下山的。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夕阳西下,晚霞映红了半边天,我和楚随风望着疾驰远去的马车笑了。

    此刻正被五花大绑的仙儿,正去往武林大会的路上。

    但愿他们,都能遇到他们的‘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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