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见到“游戏人生”这个词,不太喜欢。那时我也打游戏,网游的冰蓝光标拖动人物奔过碧树银台,屏幕的荧光映在深夜倦怠的脸。并未体会到游戏的快乐,只是将自己挤入电脑,挡开现实世界中的自己空旷到尖锐的贫瘠。而今天写下这些字的时候,我忽然想取题为“故事人生”。故事,才是与我有关的人生,是我从虚拟世界生长出的真实触手。
手中当有利刃,如同庖丁解牛,虽则残忍,要欣赏其中的功夫。我将故事拆为骨架和血肉,将人生解为想法和做法。这裂解不见血,功夫亦不易。大概人生的尾巴有多长,裂解的刀锋便要沿着尾骨一直划下去。
故事的骨架为串联所有情节的逻辑,完成主人公从开头到结尾转变的弧线通道,写的时候表现为大纲细纲。故事的血肉涵盖甚广,包括故事情节的具体事件,也包括修辞和词藻。
人生的想法和做法相生相成,在不断去做中梳理想法,在想法的结论中指导做法。人生道理的字句都看懂也只是隔靴搔痒。若是碰到事情后在日记中大哭,我就知道这是成长的拔节让骨头疼出了眼泪。摔到皮开肉绽才在涕泗横流中摸到下一步。
故事和人生共通,毕竟故事是生活的比喻。
故事的主人公踏上英雄之旅,经历低谷高潮。而生命朝夕流逝中,身躯和视界朝生暮死,并不会懂得自己正走过的起伏情节。唯有通过不断的回顾反观,梳理出想法,才能猜测出自己在故事中的位置。这位置是一个故事坐标系里的相对值,也许不精准,也许会变动,但有了第一个坐标点,就可以有与任何一个点画出的脉络,有了脉络就有了故事的根骨。
讲写故事的书,读着读着,也能读出对人生的指导。
比如书上说“人物欲望的价值尺度与他为现实欲望而愿意承担的风险成正比;价值越大,风险便越大。”(出自《故事》)而我已经用血肉之躯趟过了这一句话的水晶鞋。曾经不懂的部分像懵懂招摇的脚趾,已经被事实削去,留下严丝合缝的印证。
未来还会不断以不同的姿势去趟过这句话,这就像诅咒一样,不安躁动的灵魂不会有休歇的那一天,削去了脚趾还是要走路。
用故事去解构和重塑这个世界,是人生的出发和归宿。
人生的一切事情,都可以在故事中找到对应的风景,和风景中的容颜,并且这对应的重合之身不死。不死在当下、限制住她的意义;也不死在未来,有多重意义的流动。
每当为一件事在故事中去寻找它对应的身影,就愈会发觉精致迷人的淡妆浓抹皆相宜。此时此刻经历这件事,对它的理解是成立的;而几十年后再去回看它,时光和其他的经历会为这件事粉黛新妆,有了新的解读。人生的故事还未结束,谁都不知道最终的面目会定格在哪里,每一件事都有可能在下一刻重新赋予新的意义。每一件事都是故事未得到结果的伏笔。
比如在二十五岁的时候终于出走,踢开常规工作愚蠢而无尽的低效沟通,决定从今往后一意孤行做自己。二十五岁的解读是破釜沉舟,是风雨兼程,是一条道走到黑淹没了背影也不回头。也许五十岁的解读就是一笑当年太轻狂,眼小世界小,有蛮劲只往牛角里钻才感觉得到自己的存在,搞得现在吃土喝风处境好不困窘。这二者都是对的。
而一百岁的时候,也许会觉得,这一世看似千百道路,人一生看似千百可能,一个选择看似千百余地,而一切早已隐隐落定。只有通读整个故事的人,才会找到一生所有事件的脉络,橡根系一样缀连成网,才会得出回顾全篇的定论,结出埋入黄土的块茎之实。
一生一故事。即便这块茎最终不为自己收获,甘甜有之。也许百年之后的土壤已经翻入时代无尽的遗忘埋藏,也或许这块茎为人开掘,在新的土壤中抽芽生根,另有春秋。
远航随笔
远航员阿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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