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大学生的维权记

作者: 衍超 | 来源:发表于2016-06-19 14:57 被阅读462次

    大学往事:在某健身房办了一张健身卡,用了一个多月不想去了,决定转让出去。我在网上发了一个转让的帖子,很快就找到了买主。买主是一个已经工作了的男士,住在学校附近。我们约定了见面,我把卡转让给他,并把自己的联系方式给他,告诉他:如果健身房的人不同意,你可以打电话给我。

    把卡转让出去了心情很好,没想到晚上就接到了买主的电话。他告诉我健身房的人说转让要百分之三十的手续费。如果要他交,他不会要这张卡。我要他给我两天的时间,我来处理这个问题。

    30%的手续费也就是一两百块。这张卡也就五百来块,转让要我交一两百的手续费,无异于抢劫,我自然不会答应。我去网上搜索这种情况要不要交手续费,发现很多人都遇到了和我差不多的情况,但网上说交手续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于是我去问法学专业的学生,他们也说这是不合法的。我又去网上咨询律师得到了同样的答复。

    当室友得知我把这种事情去向法学学生咨询的时候,都哈哈大笑,笑我too young  too simple。我说我要做xx维权第一人,他们开玩笑说一般这种人都死的早。

    其实我也不敢确定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这件事,毕竟经常听人说不要相信法律,也在网上看到很多政府部门不作为的新闻。

    有法律做后盾,我抱着试试和好玩的心态打了xx省工商局的电话12315,您所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持续等待请按1,留言请按二……无人接听,我又打了几个,仍然是无人接听。无人接听……政府部门果然名不虚传,我当时是这样想的。在电脑上的一行政府部门的号码中,我瞄到了市长热线。早就听说过市长热线这个词,打过去会不会是市长接听,我还真打了,竟然有人接听,虽然不是市长。我问她为什么我打12315没人接听。她告诉我现在是中午休息时间,建议我2点以后再打。

    3点左右我打了省工商局的电话,有人接听,我把我的情况告诉她,问她一个小时内有没有人在电话旁,我现在去健身房,等我到了健身房再打电话给她,请她跟健身房的人说一下。挂完电话我又不放心,觉得刚才接电话的那位女士气场不够,而且听她的语气好像不太上心。健身房的人不一定会听。我又打了12315想跟她说语气尽量严厉些,没想到接电话的现在却成了另一个人,我重新把我的故事跟说了一遍。接听的人叫我先登记,七个工作日内会有回复。要是真等这么久,买主早把卡退给我了。我说我这个事比较急,她说紧急的话就找当地的工商局,也就是xx区工商局,并把联系方式给了我。我先打个电话试试,看看有没有人接。一个女士接了电话,听说我要投诉,马上把他们领导叫来接电话。我又一次把我在某健身房的遭遇说了一遍,领导义愤填膺,慷慨激昂,誓要为我讨一个公道。有政府撑腰,我信心十足地来到某健身房。我跟他们负责人说你们这个转让费没有法律依据,我已经在网上咨询了很多律师。在场的人一听,哈哈大笑,似乎觉得我说的话很滑稽。我知道他们并不是笑我,而是笑我拿法律来跟他们说事。负责人坚持说这是公司规定,必须交,每个健身房都是这样子的。跟他们说法是说不通了,我打了一个电话,让他接,他问是谁的,工商局,我回答。负责人一惊,没想到我会给工商局打电话,不过马上又恢复了镇静,头头是道地和工商局的工作人员说了一大堆,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故事以我成功转让卡为结局。

    临走的时候,负责人看着我感叹到:现在的大学生…然后又问我是哪个专业的,我告诉他新闻,“这种事也只有法学和新闻的学生做得出。”他说。

    法律在人们心目中是多么得没有地位,即使是在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群体中竟然也不相信法律。很多时候我们在抱怨政府不作为的时候,更多是我们自己不作为。遇事不去维权,却在囔着维权也没用。中国虽然走出了宗法社会,但法制观念还停留在那个阶段,遇事倾向于私了,私了不了就不了了之,没有人会想到拿法律来保护自己。我希望国家能增设法律课,像英语那样,从小学到大。这样做并不是要每个人都成为律师,而是让人们重视法律,让法律的观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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