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
家庭教育之重要性,其实不言而喻毋庸讳言。童蒙的过程中,确实是难以稳定持久的,这是孩子、学生们成长过程中的客观现象也应该是正常现象。犯错不怕,只要不是涉及生命安全、人身健康,倒是可以宽容原谅的。仁慈之心,宽容教诲,孜孜不倦感化唤醒。
切莫忘记,孩子们在可塑性强的最初阶段,若是任其自由那就是溺爱属于伤害。所以“利用刑人”——那就得是为人父母者严加管教,必要的时刻该惩罚就得是当惩罚、惩戒。目的很是简单明了,为了孩子长远发展,为了孩子养成好的习惯、为了孩子们正能量形成走正路。
若是成人受到蒙昧,也犯下一时的错误呢?是牢牢把握“严师出高徒”思想,还是采取策略“难得糊涂”?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斟酌“度”的从实际出发了吧?人心人性,包蒙之后能够幡然醒悟,当然完全可以“宰相肚子里能撑条船”,为的是求大同、存小异,若是长此以往肆无忌惮当然不好?
出现“以往吝”可要不得,发展下去会令人追悔莫及的。原则底线不可失去,红线监督管理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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