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喜欢的人了我该不该走?真正爱过的人还能不能做朋友?我该不该参加她的婚礼?我忘不了她,那就记着吧,但是要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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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又是她的生日了,我手机的闹钟在11:59的时候准时响起,我把祝福写了一遍又一遍,最后还是没有发出去。我不是担心微信已经被你拉黑,我只是不知道自己以什么身份再去表达关爱,朋友吗?还是算了吧。
有一段时间特别迷恋陈奕迅,觉得他总能把撕心裂肺唱的风轻云淡,听《爱情转移》的时候被云村一位朋友的评论瞬间泪目:“什么叫爱情待罪的羔羊?大概就是备胎吧”。点赞上万,可能真的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吧,又或者经历过这样的人有很多吧。
有人说失恋了听那首歌都像是说自己,这话大概是没错了,因为人都是矫情的,再怎么坚强的人,内心也总还是渴望依靠。喜欢用网易云音乐听歌的人,可能都是有故事的人,或者说都是喜欢听故事的人。
想起之前看知乎上面的问题:“如何不去伤害一个很爱自己但自己却不爱的人”?网友点赞最多的答案是:“不要在寂寞时找他”。如果你不爱或者你清楚的知道最后没有结果,就不应该给别人希望,最好把这个人从你那里删除,而不是把他当做所谓最信任的人,为你做着那些不该他做的事。
想起之前喜欢的一个人,后来他找了对象,却说不愿意我们之间因为这些事就成了陌生人,可是你在我面前宣示你是有男朋友的人,却让我陪你逛街,拎包做饭,如果我稍有迟疑,就会听到你要是不愿意就算了?我自己一个人去,要不要以后咱们都不说话了。你要是真有本事,就不要在需要人做事的时候想起我,没事的时候又让我远一点,可是你忘了我不是你男朋友。
那个时候的我总告诉自己,我人生中最庆幸的两件事,一件是,时光终于将我对你的爱消耗殆尽。另一件是,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天我遇见你。后来才发现,根本就不是自己多情,只不过是没出息,连一个不爱你的人都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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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之前认识的一个学姐,第一次见李静是在学校组织的迎新晚会上,那次晚会很成功,除了操场上的蚊子,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也就是她了。
记得那天她在台上唱了一首歌,是陈奕迅的《明年今日》,歌声优美,情绪控制的很好,可不曾想唱到动情处,最后在台上泪流满面。台下的学弟学妹纷纷叫好,掌声持续了好几分钟。
后来也进了学校的学生部门,慢慢的也就认识了她。有一次活动结束一起去吃饭,我讲起第一次听她唱歌的感受,让人沉迷其中,她突然沉默了好久,然后笑着说:“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只是我看到自己最喜欢的人在角落里和别人女人接吻,瞬间就控制不住了”。她看我不说话,就说都过去了,是不是很狗血,别人以为的深情不过是命运没有希望的嘲笑。
她喜欢那个男生两年,每天给他带早餐,占座位,点名不在的时候给他答到,那怕自己挂科。课程设计做好了写着他的名字,可是后来呢?很多人劝过她让她不要再傻了,可是只要那个男的一句我想你,她就能大半夜翻墙去见他。
直到她知道了他有女朋友,还是不愿意放下。不知道后来她是怎么放下的,但肯定花了了很长时间。她说别人劝自己,自己也知道应该怎么做,可就是很难。就像小时候刮奖刮出“谢”字还不扔,非要把“谢谢惠顾”都刮的干干净净才舍得放手,和后来太多的事一模一样。
就像余华在《现实一种》里写的。回首往事有时就像是翻阅陈旧的日历,昔日曾经出现过的欢乐和痛苦的时光成为了同样的颜色,在泛黄的纸上字迹都是一样的暗淡,使人难以区分。这似乎就是人生之路,经历总是比回忆鲜明有力。
回忆在岁月消失后出现,如同一根稻草漂浮到溺水者眼前,自我的拯救仅仅只是象征。同样的道理,回忆无法还原过去的生活,它只是偶然提醒我们:过去曾经拥有过什么?而且这样的提醒时常以篡改为荣,不过人们也需要偷梁换柱的回忆来满足内心的虚荣,使过去的人生变得丰富和饱满。
最重要的是放下,如果真的忘不了,那就记着吧。
一个90后单身狗,热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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