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高:色彩与激情》麦小麦主编,刘玮婷编著:发现这本书就躺在书架的显眼位置的时候,有种“众里寻他千百度”,再有是发现主编竟然是麦小麦。好吧,我是彻底喜欢上这本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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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编著的信息而言,梵高(1853年生)27岁开始画画,画了10年。因为主张画眼前物,与主张不要受眼前事物羁绊的高更先是朋友,后不相往来。最喜欢临摹日画风的“浮世绘”,在临摹中找到了自己的画风,即用色彩来激活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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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受不了精神的压力切了自己的耳朵送给最喜欢的妓女拉舍尔,再有就是在画画十周年的某一天举枪自杀了。自杀未遂,抢救不过来,在心意相通弟弟提奥的陪伴下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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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过激的人生和画风产生了巨大的反差吗?编者早在前面已标明“当你的眼睛映满梵高的星夜,你也许会明白这是一个怎样极端的生命存在,他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画家,他带着上苍的使命而来,为赐予人类宇宙的终极色彩与艺术而来,他用全部的生命和激情涂抹出最浓烈的色彩,他以烈日般的向日葵、谜一般的星空、麦田、花朵和自画像,让“梵高”两个字成为艺术史上难以撼动的标杆。”
oh,这生在牧师家的将画画当作信仰的荷兰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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