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森再次见面时隔十三年。
那天我们就隔着M记的收银台,他带着麦当劳标配的员工帽,那圆乎乎的脸,"浮肿“的眼睛,我一眼就认出了他。
我欣喜而激动地喊出他的名字,他抬头看着我,面无表情,问我是谁。我以为只是他一时想不起我,便热情不减地报上我的大名。
“不好意思,我没印象。”他面不改色,甚至带着一丝冷漠地回答,然后转身为其他客人装上一盒薯条。
过了一会儿,他把我和朋友点的几样东西端上递给我们,又对我说了一句:“不好意思,我真的想不起来了。”没有笑意,依旧面无表情。
也许他真的忘记了。
忘记那个小时候常常和他睡一张床的男孩;
忘记那时候两个互相牵着手跑去看海的小男孩;
忘记那个愿意用一个电动玩具和他交换一块饼干的男孩……
岁月在迁变、彼此在成长,我们都会忘记很多以前的人和事吧。但只要是重要的人,重要的事,怎么会忘记?
后来的一天,我在M记附近的奶茶店遇到了森的表妹。
同样是十三年未见,她一见到我,就激动不已,询问我的近况,还不忘和我提起森。
“森就在对面的麦当劳上班,我带你去和他叙叙旧吧!”
“不了,我在等我朋友来。”
“还记得那时候他被我姨妈接去外地时,你们俩个哭的……哈哈。”
“啊?!有吗?我不记得了。”
我的脑子里浮现出那时的画面,却否认自己还记得。
那该是我这辈子做的最好最用力的一次告别。
现在长大了,告别的时候,总会忍住一些冲动,忍住那一句没有说出口的挽留,就连宣泄的泪水也只能憋红眼眶。最后遗憾该说的话没说出口。
《后会无期》里说:“每一次告别,最好用力一点。多说一句,可能是最后一句。多看一眼,可能是最后一眼。”
小时候和森哭着闹着说了再见,我以为再遇见的时候,我们会满心欢喜。
现在看来,你若安好,我便不再打扰。
一个晚上,我和朋友再次经过M记时,我说,即使这是这座小城里唯一一家M记,我也不会因为“我就喜欢”再进去。
我终究是俗人,说什么我不计较森忘记我,那是不可能的。我一心以为森是我童年最好的发小,结果换来他的一句“不好意思,我想不起来了”,全权成了我十三年来的自嗨。我原来只是他过眼既忘的路人,可当初为什么我们都哭了?
小时候,你分我一块蛋糕,我给你我的玩具,你就成了我世界上最好的朋友。而长大了,我们见过的世面也多了,很难再像小时候那样不计较得失,心不设城府已谢天谢地。
小时候,我可以问你,为什么不理我?长大了,我不再多问什么,默默对你说,再见,来年陌生的某某。从此你有你的柴米油盐,我有我的事业艰难,互不打扰,各自安好。
于是,我明明白白的少了一个朋友。
以前有人对我说,他的微信里有上千的好友。是啊,他的好友真多,圈子真大,他真酷!然后呢?当你想找个谈心的人时,把通讯录从头拉到尾,能找到几个?这一点也不酷,反倒觉得心里苦。
你想啊,当你大富大贵的时候,身边的朋友也成群结队的,当你有苦有难的时候,或许你就要喊:“妈的,人呢?”
“志道者少友,逐利者多俦。”讲的就是立志于正道的人少有朋友,争名逐利的人却多有气味相投的同伴。
所以这世上和你走肾的人随处可见,和你走心的真是鲜矣。
说友谊是一壶老酒真是再好不过,时间能带走的都是那些留不下的人,只有肝胆相照的人才能与你共酿一壶醇香的情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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