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不孝是一个大罪。今天,我想写一写我所理解的孝顺。
我认为,对父母的要求一律服从,并不是孝顺。父母不过是比子女多见识了些时光,对于这个世界来说,他们也有很多不足。更何况差不多在一百年的时间里,我国的变化可以用一年一个模样来形容。别说有较大年龄差的父母了,就是平辈之间都有许多隔阂。所以,凭什么就要对父母一味地服从?
孔子曾对差点被父亲打死的曾子表示,他这样的行为是不孝的。父亲怒火攻心,一时下手没个轻重,曾子出于孝顺的地位,没有躲闪,险些被活活打死。孔子表示他这样的行为是愚孝,差点让父亲背上残暴的名声。处罚了他。
我国的父母似乎多数都有习惯性为子女做主的毛病。当然现在稍微好些了。在人生的道路上,在面临种种抉择时,父母总是喜欢以他们的经验,他们的想法来替我们做主。全然忽略了子女也是一个独立的生命体。应当给她们自己做主的权利。
在古时候,不孝被称作大逆不道。是一种可以由私人执行的死刑罪。意思就是说纵然有人把他杀死了。只要能证明他是不孝之人,是个大逆不道的人,那他将毫发无伤。司马家的晋朝更是以孝治国,处罚颇严。
那么不孝的定义标准是什么呢?很模糊。古时候妻子告发丈夫犯罪都会被收押,不知道要是儿子告发父亲会不会被收押。长久以来,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以及社会舆论和刑法倒向上。中国人渐渐壮大了愚孝的队伍。
举两个实例。古时候,一位将军的父亲病了。在刚开始病时,他要儿子把自己宠爱的一位小妾放出去。儿子答应了。病重之时又要求儿子把她杀了殉葬。儿子也答应了。
父亲过世后,他把那位小妾嫁给了别人。知道内情的人为此议论纷纷。他说,一个人病重时的话,是不可信的。应当听从他清醒时候的话。在一次战斗中,他处于下风,一位老人编草绳绊倒对方的马才让他反败为胜。夜里,他梦见这位老人。请教他的来历。老人说,小女多亏了有将军。他这才知道这是那再嫁之妾的父亲。
这个故事的可信度不高。不过流传甚广。的确,不论如何,在那个时代,他能有这样的觉悟都是令人敬佩的。
石奢是官长。一日,他在乡间听说有人杀人,当即追了上去。不料竟是自己的父亲。石奢放过了他自己来请罪。他不抓父亲是为了守孝。而作为官员放过罪犯是错误,特来请死。说完就自杀了。这个故事也一直在被人们讨论着。
这位父亲也够坑儿子的。至于石奢,在那个时代下,这是普遍的选择,也怪不得他。如今的人如果大义灭亲都要承受巨大压力。也因为他是以自己的生命去抵偿父亲的罪过,所以即使是今天,也没有多少人去谴责他。
不过,有些人就不同了。比如《二十四孝》中的“郭巨埋儿”。因为家贫,一家人都吃不饱,郭巨的母亲心疼小孙子,常常把自己的那份食物分给孩子,自己越来越瘦弱。郭巨就想把儿子埋了来专心奉养母亲。挖坑时挖到天赐的黄金。才让孩子免于一死。
实际中是不可能有天赐的黄金。如果真有这样的父亲,孩子必死无疑。我和鲁迅先生一样困惑,就这样的思想还能被人传颂?太可怕了。既然母亲疼爱小孙子,让她知道因为她让孩子死于非命,她该多难过。难道这样能算孝顺?这个故事又曾让多少孩子胆战心惊。
一位网友说自己的奇葩前任——曾经说饥荒之年要杀妻敬母。虽然没有饥荒可还想多活几年。甭管这是不是真心话。有这样的思想就是极端恐怖的事情。幸亏变前任了。
由这个话题可以延生出,为了孝顺,可以做到什么程度。那位男士表明可以做到犯罪的程度。估计如果父母做违法乱纪的事,他不但不会大义灭亲还会帮着。比愚孝更可怕。所谓的愚孝就是顾念着父母的身份,千依百顺,孝顺的失去自我。
这两种孝顺都是不可取的。要知道,为人父母不需要考核,所以什么“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就是一句荒天下之大谬的话。多少父母残忍地杀害了自己的亲骨肉,又有多少父母精细地榨取着子女的价值,还有多少父母偏袒疼爱的孩子,对其他的视如无物。父母并非圣贤,他们也会犯错,做人子女的要想法儿阻止。也要想办法避免。不必晨昏定省只需时常反思。
我理解的孝顺图片源于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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