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支持,人心更不支持!
世界之大,无所不有;奇葩之事,无处不见。
盗窃不成,突发心脏病死亡,只能说生命脆弱,且行且珍惜,莫要干伤天害理之事!
1.粮食放在家里的库房,小偷触动报警器,心脏病发作死亡,属突发事故
行窃抢劫之事在任何时候都不应该冠冕堂皇端出来讲,做人应该要有点羞耻之心、道德仁义之感。
他人粮食放在自家库房里,本身并没有妨碍到任何人,且那属于物主的个人财产,小偷心术不正,偷人东西触动报警器,最后突发心脏病死亡,这完全是自食恶果。“偷鸡不成蚀把米”,不能赖人呀!
不抓家属去顶替坐牢不错了,还反告被害人,勇气都是哪里来的?人家被害人是不是应该给您亲人写一个大大的提示语在旁边:亲爱的,旁边有个报警器,请留意小心,注意安全哟!
又或者,你偷鸡摸狗了一天,一分钱没捞着,你是不是应该上告被偷的人:你太穷了,一分钱都没有给我偷,你要赔偿我的一天耗损费!
这又让人想到了前段时间的另一起案件,地铁上未让座给尿毒症患者,患者去世后,未让座者因不让座而被对方家属起诉。
真的是,恬不知耻的人太多了。
2.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很多时候,并不是我们没有同情心,怜悯感,不同情伤者、死者,而是因为对方家人太过无赖。
这起事件中,没有人触碰小偷,没有人故意伤害小偷,或者蓄意谋害小偷,这完全是他自身问题。心脏不够强大,就不要做违法盗窃之事,既然选择干坏事,就应想到后果。
有时候,人心能包容你,但上天并不一定就包容你,自作孽,自有老天爷收拾你。
3.结论
小偷入室偷东西触动报警器,因心脏病发作死亡,这显然是属于突发身亡。既然是突发身亡,就与被害人没有关系,要求被害人赔偿,完全是滑稽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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