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地坛》读后感

作者: 衡安君 | 来源:发表于2018-09-21 13:21 被阅读62次

            暴风雨之夜,非常适合用一本书来平复狂躁不安的内心。我选择了《我与地坛》,细腻的文字、平缓的语调、朴实的情感,带着我的思绪,穿过风雨,去到那遥远的地坛……

            作者是不幸的,“最狂妄的年龄废了双腿”,这该是多大的打击,他的脾气变得暴躁,无缘无故的发火,无形中伤害着爱他的人。但他又是幸运的,上天赐给他一个温柔和善的母亲,一群患难知己,几个仁爱的大夫,许多温暖的回忆,还有一个,属于他的地坛。

            在他的地坛,他“站”了起来,于苍穹之上俯瞰大地。

            他在地坛思考一个问题,他为什么要活着?但他发现,“活着可比死困难多了,活多久,这个问题就要想多久”,所以,他没必要为难自己,死是注定的,“既然你必定要来,在你来之前,我好好活着,等待你的降临”。

            他之所以选择地坛,是因为“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到自己的身影”,他把人生中最灰暗的一段时光交给了地坛。扶轮问路,压过地坛的每一寸土地,一回头,母亲朦朦胧胧站在合欢树下,保持着送他出门的姿势。行驶在土墙根下,哼唱着黄土地上的情歌。他坐着轮椅,待在树荫下,思索他的梦想,渴望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一样的智慧大脑、卡尔·刘易斯一样健康的体魄周恩来一样儒雅从容的风度。碾过杨花的尸体,做一个“好运设计”,从出生到求学再到结婚生子,一切都如此完美,还有一点不痛不痒但必不可少的挫折,构成了一个精彩的人生。

            他一闭上眼,回忆纷至沓来。珊珊穿着雪白色的连衣裙旋转了一个夏天、小恒拿着面团粘榕树上的知了、庄子穿着一身“国防绿”站在胡同口、八子蹲在电影院门口穿的还是那条碎花裤、M坐在家门口抱着一罐糖果、B老师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军装走进教室……

            最后,他们都只剩下了一个轮廓,史铁生努力去回想细节,但是细节已经被时间的洪流所淹没,但至少,他暂时不用去想活下去的理由。

            史铁生自嘲,“职业是生病,业余是写作”。有些残酷的说,他职业成就了他的写作。后来,他患了尿毒症,看着自己的血浸湿了床单,他依旧在写作,“不能走路却有了辽阔的心”,在他渡过忘川后,遵循他的遗嘱,葬礼从简,遗体由于医学研究,他走后三个小时,他的肝脏挽救了一个生命。

            他在《我与地坛中》写到,“太阳,它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 在我看来,这就是生命,无时不刻在死去,时时刻刻得到新的救赎。

            他说,“人真正的名字叫做:欲望”,《我与地坛》这本书中,不仅是对过去的怀恋和对青春的赞美,更是对望”的思索,无论金钱、地位、爱情……追根溯源,是对活下去的欲望。

            与史铁生置身地坛,在地坛中活下去,得到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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