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见到步入陌生大门的那个似曾相识的背影。长发飘飘,裙袂飞扬。从一座城,到一座城,他们重逢了。
正文/西铭 图源/网络
1、
他记得那个清晨。
那个清晨,暮夏的风吹过整个城市。他乘上陌生的公交,在陌生的站点下车。
他见到步入陌生大门的那个似曾相识的背影。长发飘飘,裙袂飞扬。
他正奇怪着,如潮的人群将他推向前,那个背影隐没在许多背影中。他只能无奈地笑笑。很多事情大抵如此,还没来得及看得更细致,它就被匆匆不停地裹挟了去。
说不清是什么滋味,大学生活就这样开始了。
九月的天还是很热,他在军训、社团和其他乱七八糟的事之间奔来跑去,有点累,也生出一点满足。
在这段时间,他的耳机里放着《曾经的你》。他籍着耳机里的单曲循环,定义了某一阶段的生活。他也许觉得,初来乍到这个城市,听几首许巍的歌能够起到些许抚慰的作用。虽然他也不知道,自己要缅怀什么东西。但很多时候,听歌不需要理由。
这天是百团大战——校园内每年一度的社团招新活动。他跟室友勾肩搭背,插科打诨,在帐篷和人流之间不知疲惫地穿梭。
人来人往中,他恰巧对住那张巧笑倩兮的脸。他呆了片刻,三天前擦肩而过的那一刻闪回脑海。人越来越多,似乎要淹没一切。
她忽然感觉到了什么,从与朋友的笑谈中转过头来。她见到了他。他见到了她。
时间从她穿梭到他,连成了一条细密而曼妙的线。这中间的所有,一概幻灭成了光影。她只看见他。他只看见她。
他们笑了,走向彼此。
“你好呀,新同学。”
“你也好哇。”
从一座城,到一座城,他们重逢了。
2、
缘分究竟为何物,从古至今无人说得明白。它是奇妙的艺术家,它是潇洒的魔术师。它使时间俯首,它令空间塌陷。它不是什么,却胜似所有。
这往后,这座校园焕发出无尽的生机。
他和她聊着不谙世事的小学、偶尔疯狂的初中、青涩懵懂的高中。她和他的人生在过去的十二年里交织成一首默契十足的歌。她不厌其烦地听他反反复复的诉说。
六年以前(让人感觉是很久很久了),当一脸青涩的他在初中教室楼道里第一次见到那个女孩的时候,他偷偷地多看了一眼。事后他只好承认,她那张温雅耐看的脸上,有一种倔强的气质,让他第一次留意起她。
那时候老师让他们在楼道里排队,男生女生各一排,就这样一对一对的凑成同桌。他暗自数了一下,这样正好跟她做同桌,于是心中窃喜。
可理科强悍如他,这简单的算术竟也能出错。于是她成了他前桌,他成了他后桌。前桌是威严的班长,后桌是平日吊儿郎当却总能在考试中横扫千军的理科老痞。
在函数、质量守恒和非纯电阻电路的世界里写意穿梭的他,在现实中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笨蛋——她后来趴在大学教室的自习室桌上,抢过一只耳机跟他听“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的时候,就是这么嗔怪当初的他的。毕竟,当年做了前后桌的他们,竟然在新学期的头两个月都没说过一次话!
还是她拿着张数学卷子,转过头来要他讲讲那道最难的附加题(全校只有他答到满分)的时候,他才开始眉飞色舞地跟她讲起解法来。
二十年后,她在辅导小宇做作业,因为一道几何题讲了三遍还没让那个可怜的孩子听懂的时候,她仍旧恨恨地说:“真是个笨蛋!跟你爸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他呢,躲在阳台上嘿嘿嘿地笑。
3、
日子就这样慢慢地走,你不用追赶它,它也将你温柔地拥入怀中。
他陪她走过在金陵城的第一个秋冬春夏。
重逢的365天,枫红栖霞之际,他立在皎洁的星月里,风度翩翩地向那个穿着一袭白色长裙的女孩求爱。
女孩的眼睛忽然透出一丝狡黠——她的眉头调皮地一挑,一秒钟后,她笑着说好啊,不过,要有一个月试用期哦。
他全然没听到后半句话。他只瞧着这世上最灿烂美好的笑,呆住了。清风将遥远天际的璀璨送达他们,化作扑棱作响的祝福。
那天晚上,他躺在被窝里,外面是寂静的夜,他把耳机放在耳里,一脸幸福地单曲循环《告白气球》。一千遍,一万遍。十二年的守候奏成一首浅吟低唱的幸福。
4、
他有时候相信这姻缘真真是可爱的上帝恩赐给他的。
怀着前所未有的耐心教完她那道号称建校以来难度最高的数学卷附加题的那个傍晚,他正执行着每日饭后的跑步任务,经过超市拐角的街道,忽然瞧见她俏生生立在金阿姨纺织店的柜台。这回他倒是腆着脸进去了——原来她的家竟就在这里。
以前放学怎么一次都没碰到过呢。他嘟囔着,倒是延续了下午讲题的好状态——青年男女银铃般的笑声晕得这个傍晚有些酡红,直像醉了一般。
十年后,拍摄大学毕业照的时候,在同学们善意的调侃声中,他和她又不约而同忆起在金阿姨纺织店柜台前相谈甚欢的那次际遇。那是他们真正相知的开端。
晚上的散伙饭,即便大家假装着轻松愉快,但还是难以掩饰那种充溢全场的无形又说不清道不明的惶惑。
宴席散去,他和她依依惜别友人,牵着手漫步在大学城铺满月色的街道。这日渐逼近的所谓“现实”,的确在过去一年中给他们带来了数不尽的困扰;可他们相伴在彼此身边,用力将试图侵近的抑郁、颓丧拒绝在外,唯余两个意气风发的青年人在美轮美奂的桃源里徜徉,那儿盛开了数不尽的粉色蔷薇。那良辰美景。
毕业一年,他们结婚。三年,小宇出生。
5、
还记得,你最喜欢这种粉色蔷薇了。
鬓须斑白、满脸褶皱的老人独自坐在山林脚下的竖碑前,温柔而肯定地向着盛放着一簇艳丽蔷薇的土地询问。
风不言草不语,唯有那抹清郁的花香,一如既往地在碑和人之间缓缓流溢。似水,似时,也似情。
520天后,他终于也安详地离去。死像一泓不羁的浪,卷起他业已衰朽的灵魂漂向那个遥远的异世界。他要再一次,到那儿找到她。这次,可不会再弄丢了哇。
完。
边走边写的,
西铭
2020.5.15
作者西铭,一个边走边写的青年,自诩理性乐观派,却不免偶尔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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