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小学五年级时,班里来了一群邻村的孩子,其中有一个女生长的人高马大,格外壮硕。
她走路非常有特点,两支胳膊甩的幅度特别大,每迈一步脚在空中会轻微一頓,那架势像极了戏台上的武生。
此女生性格极为蛮横、彪悍,虽然是到我们村上学,但全然不将我们这些女生放在眼里。
一帮女生踢毽子,她若看谁的毽子好看,二话不说抢过去就据为所有;她会喝令正在跳绳的女生停下来,只她一人跳,谁敢不服,挥拳相向;她最爱卡人脖子,使人动弹不得。
班里的女生几乎没有不受她欺负,一帮女生敢怒不敢言。
某天老师不在的自习课上,当她又向我挥拳时,我再也忍不住了。
尽管事情已经过去近三十年,但当时的那种愤怒感我仍然清晰记得。我狠狠地向她冲过去,和她撕打起来,我拼命地手抓、脚踢,我们从课桌旁撕扯到讲台上,一帮同学围观,没有一个人出来制止。
当然我是打不赢她的,在很长时间里挫败感、屈辱感都吞噬着我。
然而我在气势上一下子威慑住了她,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惧怕过她,她再也没有欺负过我。以至于那时我都希望能和她狠狠再打一架,在幻想中将她打地落花流水。
后来该女生和我们一起去镇上上中学,听说被镇上的几个女生合伙教训了一次,以后没再听到她的事情。
有人可能会说为什么不告诉老师、家长,对此我只能说:呵呵。一是三十年前的农村,无论老师、父母谁不为衣食温饱忙得焦头烂额,一脑门官司,他们哪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照拂孩子。二是在当时老师、父母的眼里,这种事情可能根本不是什么大问题,谁家孩子不是在打骂训斥中长大的。
他们意识不到,更不体会到这种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给被欺者在心理上造成的伤害。那种因为被欺凌而在精神上的紧张、恐惧、小心翼翼甚或刻意讨好,屈辱感,无力感。
没有老师、家长过多观注的“野蛮生长”也不尽是坏处。
我认同这种说法:“欺凌与被欺凌,是所有人在成长过程中必经之路…….它是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的灰色地带.这片灰色地带,既可以拿来扼杀……..但也可以拿来利用------利用它帮助孩子收获宝贵的人生经验,令他们懂得离开家和父母之后,如何与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相处。”
就我而言,我从自己的经历中得到的经验是:面对他人的恶意欺负,不要幻想着能通过讲道理解决,有些人根本不讲道理。
怎么办?打回去!打得过要打,打不过也要打,绝对不能软弱退缩。
说实话,从那以后在我的求学生涯中还真再没惧怕过谁,无非就是打一架而已,who怕who!(不要逼我追求时时事事政治正确,我是人唉不是神。)
然,我坚持了几十年“以暴制暴”的信念,当面对我家娃回家哭诉同桌又用笔扎她时却迟疑了。
我和娃商量后决定向老师要求换同桌,老师很痛快地同意了。
后来听我家娃说,这个前同桌一直自己单独一桌。
我没有向我家娃“宣扬”我一贯“以暴制暴”的主张,是基于几点考虑。一是担心她打不过反而会更吃亏;二是我不希望她成为一个野蛮的人,以为通过暴力就可以解决问题。三是鼓励她自己多动脑子想办法“智取”。
实际上,到现在我也没真正想清楚面对被欺凌究竟该如何做,
我只是天然地认为不应该是单纯的对或错的划分。
我只能一再地对娃说,小朋友同学之间的打闹很正常,即便有什么矛盾和冲突,一般很快也就平息了,老师父母没有必要介入。但是如果有人恶意欺负你,千万要告诉我们,不要怕,有我们在。
又,为了这篇文章,我还特意找老同学问了那位女生的情况,据说结婚比较晚。
讲真话,我到现在也挺厌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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