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贺木兰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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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芳跟我说,喜欢一个人和习惯一个人是有明显的区别。
喜欢一个人呢,就是看见他就想引起他的注意。无论他做什么,自己都会猜测是不是跟自己有关,要是没有关系自己就会很失落。
习惯一个人呢,就是他不在身边觉得闷得慌,他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觉得理所当然,从未想过要去给他什么回报。
喜欢一个人是一种感觉,是一种心情,一种态度。是早上几点起床给他做爱心便当,穿什么样的衣服他会觉得好看,开始用他喜欢的生姜沐浴露而且还觉得很好闻,是阴雨天会给他熬姜汤害怕他感冒,是偷偷收藏他喜欢的唱片,陪他一起吃苦瓜、鱼腥草和香菜。为他做自己压根不擅长的事,也会觉得轻松愉快。
习惯一个人只是一种分工。他负责做营养早餐,你负责消灭维生素。他负责扔垃圾,你负责制造葡萄皮。他负责开车,你负责看地图。他负责当搬运工,你负责扫名店。孤独的时候,有他陪着。失落的时候,有他安慰。开心的时候,有他祝福着。没了他,世界仿佛缺了一块,你只是觉得无聊,但不会觉得难过。
【2】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渐渐喜欢上了毛峰。当我意识到自己喜欢毛峰,不禁被自己吓了一跳。
“我还一直以为你把他当成备胎。”美芳不怀好意地笑了笑。她突然一脸认真地看着我,表情凝重,仿佛我得了绝症:“你该不会陷入了‘28岁危机’吧?”
“28岁能有什么危机?”我不禁觉得有些好笑。
“以前你只是介意别人问你的体重,现在却介意别人问你的年龄。比你年轻貌美的姑娘都成了新娘,而你每次只能当伴娘。身边的好男人少得可怜,难得遇到一个也是已婚已育,唯一单身的还是丧偶。你开始有了节日恐惧症,开始害怕过情人节、中秋节、七夕、除夕、大年初一。知道你单身的男人个个对你心怀鬼胎半夜问你寂不寂寞,父母60岁大寿因为你没带男朋友回家脸色难看的程度仅次于发现你早恋,亲戚们话中有话问你需不需要介绍心理医生弦外之音就是怀疑你是不是性取向出了问题。如果再不爱上一个男人,你只能在相亲市场上打上‘SALE’的标签。以前你喜欢跟陌生人在一起上演奇遇记的兴奋,可现在对他们的人生故事爱恨纠织完全提不起兴趣。你甚至开始自我怀疑,是不是这辈子注定要给别人的小孩当后妈。况且长期单身的女性,患乳腺疾病的风险更大。”
“当然不是!”我反驳道:“我喜欢和他在一起,他让我觉得很安心。他知道我爱喝什么口味的饮料,吃什么牌子的面包,喜欢什么款式的衣服,爱看什么类型的电影,做哪种造型的头发显得脸更小。我入职那天他一把将我拉住,我感觉到万伏高压电流过全身有点麻木。单身已久的他不知道找什么理由跟我约会,他告诉我他没女朋友应该是害怕我会吃醋将他拒之门外。我得口腔溃疡又长了两颗蛀牙,他拉我去看了牙科医生,每天叮嘱我吃药早点睡觉。以前我在家练习厨艺,每次做得黑暗料理他都夸很好吃而且全部吃光。他给我们部门培训上课,每个女孩看见他都春心萌动。可他的视线只禁锢在我一个人身上,仿佛在向全世界宣告,所有女人都没有我好看。”
“这没准只是你自作多情而已。”美芳摆了摆手,表示并不赞同我的说法。
“相信我,女人的直觉准得可怕。你就准备祝福我们有情人终成眷属,结婚时给我送个大礼,将来有了baby就认你当干妈。”
“你准备向他表白?”美芳一脸忧心忡忡。
“为什么不?”
“‘小时候我们被告知不许喜欢同班同学,工作后被要求不要玩办公事恋情,生活上提防爱上男闺蜜’这些不是没有道理,因为分手后再见面会很尴尬,到时候你恨不得他早死,怎么能忍受天天跟他见面。”美芳强烈反对。
“我不怕尴尬。”
“万一你想跟他上演梁山伯与祝英台,而他却只想跟你玩刘备与诸葛亮,那你怎么办?”
“放心,我已经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不过我觉得他一定会感激老天,让我们日久生情。”
“万一他没有呢?”
“你的意思是……?”
“他陪伴你走过了10年的时光,你们看上去亲密无间,就像左手与右手。他知道你的所有喜好——早上起来口气很难闻,刷牙的时候哼歌,上厕所不开排气扇,喝汤的声音很大,吃饱饭还打嗝,坐在沙发上抠脚,夏天来了会刮腿毛,卸妆后眼睛很小眉毛很淡,阳台上挂着纯棉碎花内裤,bra居然还起球。前阵子还得了脚气,家里突然多了一堆狗皮药膏……”
我突然觉得有点恶心,跳起来驳斥:“我哪有你说得这么遭?”但声音很快弱了下去,我脑袋低垂看着自己的拖鞋,隐约闻到了一股异味,几乎有些认命似的又问了美芳一遍:“我真有这么糟吗?”
美芳叹了口气,没有直接回答我。“我的意思是——男人喜欢新鲜、刺激和性感。他们会对漂亮的陌生女孩浮想联翩,沉浸在自己自编自导的春梦里。他们会为了陌生女孩而绞尽脑汁献尽殷勤,征服她们才是男人的光荣使命。而你,只是一座根本不用费力去爬的山坡,路上有什么风景早已一目了然。”
“你是说,我们太熟了,所以兔子不想吃窝边草?”
美芳故作高深地摇摇头,“正因为你俩太熟了,他才不好拒绝你。第二天你会发现他开始躲你,一周后他突然飞去了San Francisco,回来后带了个女朋友介绍给你认识。直到他结婚前夜,你才知道他并没有做好跨国婚姻的准备,只是为了婉拒你的好意。
“你的意思是,他宁可娶一个不爱的女人,也不愿意跟我在一起?”有种即将破产的恐惧,大声叫道:“那我该怎么办?”
美芳埋头思索了一会,露出一副老谋深算地笑脸:“你可以去试探他!”
【3】
我开始试探毛峰是不是对我也日久生情,最好能见色起意。我早起健身,故意穿着性感的瑜伽服在他面前走来走去。他却让我靠边站,还问我为什么总是挡住电视机。我穿漂亮短裙和高跟鞋去上班,坐在副驾上双腿白得在发光。他却问我是不是觉得热,伸手把空调开到最大。中午时分我约他一起共尽午餐,专门挑了一家情侣主题的餐厅。刚走到门口他拉着我就往回走,说他现在饿得要命能不能去吃汉堡包。周末我拉他一起逛街,专门停在珠宝钻戒的柜台故作欣赏。他却跟店员聊得火热,问她有没有跳槽的打算。我故意经过民政局门口,感慨有情人终成眷属。他撇撇嘴对我说:“来民政局的也有可能是离婚或者开单身证明的。”
毛峰一直把我当成“哥们”,对我勾肩搭背、称兄道弟、把酒言欢。可我现在面对他时会羞涩脸红、看他的眼神含情脉脉,关注他的动向对他嘘寒问暖。撒娇卖萌发嗲样样精通熟练,生怕自己不够女人味儿。
想不到毛峰摸了摸我的额头:“没烧坏脑子啊吧?”
我气愤:“当然没有。”
“那你就是想借钱!”他自以为识破了我的诡计。
我又羞又恼,毛峰一字一句道:“不借!”
我都几乎要跟他表白,他却担心我借钱。
美芳得知我多次试探毛峰未遂,问我:“会不会是因为你们30岁的约定他才这样有恃无恐?”
“30岁,若你未嫁,我未娶,那我来娶你。”我俩异口同声道。
“不过,谁都知道,这种‘口头协议’听上去很浪漫很暖人,但真正履约的通常没几个。你必须得向他使出杀手锏,要让他知道你是奇货可居,追你的男人都争得头破血流。”
“什么杀手锏?”
“相亲。”
我听完差点喝水呛到嗓子。
美芳还真给我介绍了一个34岁的“三高男”——高学历、高收入、高要求。我们见面的地点就选在了楼下的星巴克,美芳还叮嘱我一定要盛装,出门的时候动静一定要很大,最好让全世界男人都知道我要出去约会,尤其是毛峰。
相亲的时间约在了下午3点,美芳说之所以选择这个时间是因为绝对安全。这个时间的人们不是犯困打盹,就是想发呆喝茶,这一天当中精神最惬意的时光。如果一见如故相见恨晚,就会找一家提供续杯的地方将话题进行到底,还会共尽晚餐畅聊生活的真谛揭露爱情的本来面目。如果看见他觉得这辈子倒了血霉,那么喝完咖啡就可以逃之夭夭,出门正好有TAXI在等。迎着夕阳你还有时间调适心情,夜晚可以约个帅得没天理的男人一起吃饭,作为补偿下午面对过人间惨剧。
可我那天出门时毛峰并不在家,我神情落没地朝着相亲地走去,临走时还叮嘱胖子给我留饭。那天我技术性的迟到了15分钟(看对方是否具有绅士风度),直到3点一刻才推开咖啡店的门。只见他端着两杯咖啡,朝靠窗的位置坐下。他身高至少一米八六,我穿着高跟鞋最多可以平视他的胸毛。他的眼睛很大,山根很高,眉毛很浓,手指很长。他喝了一口焦糖玛奇朵,嘴唇看上去很性感。他戴着宝格丽的手表,穿着replay的牛仔裤,岁月在他的脸上就像打了玻尿酸。我赶忙躲到洗手间补了个妆,暗中给美芳发出了一条感谢短信。我咽了咽口水,清了清喉咙,朝他的方向走去……
有个男人突然拦住了我的去路,我往左他也往左,我往右他也往右。我刚要让他让一证,想不到他却问我:“请问你是小木吗?”
我撇了他一眼,“是啊。”
我的视线重新移至窗边的“一米八六”,只见他的身边已经坐着一位年轻貌美长发飘飘的女子,她正在替他抹去嘴角的咖啡泡沫。我才意识到,眼前这位“一米六八”才是我的约会对象。
“一米六八”不由分说地把我拉到了中厅的位置,坐下以后他不去点杯咖啡而是点起了烟。他看上去至少43岁,头发稀少看上去很油,不晓得是不是在盖住秃顶。眼睛长得睁不开,鼻孔很大露出鼻毛,嘴巴发紫不知道是不是血液循环不畅。浑身上下全是烟味,笑起来的时候牙齿很黄。西装很酷,但领带上沾着油怎么洗也洗不掉。鞋子擦得很亮,但双腿一直在抖。我勉强对他露出微笑,心里想着自己到底造了什么孽。看着他我开始怀疑前世今生,上辈子是不是欠了美芳几百万。
接着,他便开始跟我聊起了他在北京三环的房子,聊起他身上穿的衣服是英国设计师量身定制,聊起他用的法国男士护肤品,还说下次送一套女士的给我用。他还聊起他在国外的生活无忧无虑,话语中时不是蹦出一两个英文单词,重点强调跟他相过亲的女人多半都是洛杉矶精英,还冷嘲热讽的说国内姑娘谈婚论嫁只认房子不认人。
我像畏罪潜逃似地逃了回来。
美芳不以为然地劝慰我:“又不是真让你跟他相亲,你只要让毛峰知道你在跟别的男人交往就足够了。”美芳还拍胸脯说,“如果你愿意,我接下来保证给你物色更好的。”我真是谢谢她的好意。
【4】
可让我觉得尴尬的是,“一米六八”居然对我展开追求攻势。
我先是在公司里收到他送我的玫瑰花,那种象征着“爱情、浪漫、约定”的红玫瑰。为了引起毛峰的注意,我顺势将玫瑰花摆在桌上旁最显眼的地方,这样毛峰在经过走廊望向我的位置时正好看见。
想不到毛峰从索性走到我位置边,他看了眼玫瑰故作嘲讽:“这么艳俗的花,可配不上你的品味。”待毛峰走后,我便把花扔进了垃圾筒里。
“一米六八”又约我一起共尽晚餐,在得知他的座驾是保时捷后,我立马答应了下来,还特意提醒他下午18点30分准时来接我。这样毛峰就能看见别的男人来接我约会。但我没有想到的是毛峰下午出差去北京,最快明天晚上才回来。
周末的日子,当着毛峰的面接起“一米六八”的电话故意讲话声音很大,再见的时候还用了“么么哒”,故意穿得超性感准备去赴约,走的时候还强调不用等我吃晚饭。毛峰却捂着嘴偷偷在笑:“穿那么高的鞋子不怕崴到脚?”见我瞪了他一眼,他立马端正了态度:“我本来想说你的眉毛怎么画得一个高一个低来着,还有你牙齿上沾到了口红……”
我怒不可遏地出门,重重地摔上门。
“一米六八”见我从电梯里出来主动迎了上来,他给我开车门,问我座椅舒不舒服,车里我闻到了一股清新剂,大白天他就听起了巴赫,车里我还看见了一本《百年孤独》,他说旁边那套化妆品是给我准备的,夏季防晒正好。
那天晚上他带我去吃那种很贵的牛排,好吃到让我忘记了自己目前正在减肥。我吃最后一道甜品的时候感觉嘴巴里有硬物,差点把我前阵子将补的蛀牙给硌掉,吐出来一看竟然是枚钻戒。“一米六八”突然扑通单膝跪地,吓得我以为他得了风湿关节骨痛。他含情脉脉地望着我,说今天正好是他35周岁的生日,问我愿不愿意嫁给他。我被他货真价实的眼泪吓了一跳,他有钱有品味有态度,但并不意味着他是我的白马王子。更重要的是,我和他才认识一个礼拜,我连他的尊姓大名都没搞清楚,万一他吸过毒、嫖过娼、收集女人的内衣、虐待过小动物、胸口上纹了一条龙、欠了一屁股债,那我该怎么办?
我不忍心断然拒绝他的好意,只是婉转地告诉他先从朋友做起吧。我以为他明白我是在拒绝他,想不到他却加足了马力要攻下我这座碉堡。
他每天给我送花,送给我爱吃的巧克力,关心我今天有没有吃蔬菜,上班有没有被领导刁难。夜晚他关心我有没有吃饱,要不要再来一份甜品。床够不够暖,需不需要他帮忙……他仿佛迫不及待地希望我感冒(每次都把空调开到最大),这样他就能明正言顺地照顾我。
好几次,我都想直接了当地告诉他,我们之间是不可能的。可这个时候毛峰却正好出现。于是我不得不佯装自己陷入热情,还当着毛峰的面挽住了他的手。毛峰每次都大方都祝福我,还拍着“一米六八”的肩膀,叮嘱他一定要给我幸福。我瞥了一眼毛峰,觉得自己真的是自作多情。
毛峰走后,我推开了“一米六八”,让他自己先开车回去,我想静静。我沿着运河不停地走,眼泪簌簌得往下掉。我发现“一米六八”诚惶诚恐地追在我身后,我怒火中烧,把生毛峰的气通通一股脑儿撒在了他身上。
我朝他吼,“你不过只是一个永远不会转正的备胎,一个我用来激怒毛峰的雾弹而已。一直以来我只是在利用你,我从来就没打算跟你在一起。别再来烦我!”
说完我并没有觉得很痛快,反而觉得自己愈发难过。
他愣在那里,默默地忍受着我的歇撕底里。良久,他慢慢地朝我走来,默不作声地把我拉回车里。坐在车子里的我瑟瑟发抖,他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静静地把我送回家。
夜晚我接到了一个电话,我以为是“一米六八”或许是毛峰打来的,我压根不稀罕他们中的任何一个。我朝电话那头喊:“别再来烦我了。”
“您好,我是出版公司的阿祖……”
【5】
我从未想到,在多年以后的今天还会跟阿祖相遇。
几天后我们约在楼下的咖啡店见面。尽管过去了这么多年,我还是在人群中一眼认出了他,而他也认出了我。我们点了杯咖啡,我喝焦糖玛奇朵,他喝卡布奇诺。他夸我比以前更漂亮了(我专门化了韩式淡妆),我说他看上去比前更开朗(他穿着短袖露出伤疤)。我问他这些年都去了哪,为什么一直杳无音讯。他说他随父母去了新加坡,前几年才刚回国。
那天晚上我们找了一家附近的餐厅,我们聊起了小时候的语文老师,聊起了那座学校,还有那个种满了樟树的操场。但我们十分默契避谈马峰,他的存在仿佛就像记忆里的一把尖刀。他给我倒了杯香槟酒,跟我介绍唐培里侬香槟王的历史,他向我展示他亲手给我画的油画,问我周末要不要一起去西湖边骑车。他做的披萨很好吃,问我改天不要去他家做客,虽然他第一次做的时候都用上了灭火器。
我看着他脸上的笑容,突然觉得有点哀伤。我不知道这些年他是怎么度过漫长而疼痛的时光,我应该开心他成功走出了悲伤,可是为什么我还是觉得很难过。
他问我有没有结婚,像我这样漂亮的女生应该有很多人追。我摇了摇头,至今还保持着单身。我问他现在这么成功,老婆也一定很漂亮吧。他叹了口气,孩子交给前妻抚养。这个时候服务员过来给我们上甜品,我转开话题问他现在工作怎么样,他这才想起递给我名片,说看见了我写的故事感兴趣,问我有没有合作的机会。我看了眼他的名片,他在出版公司工作。
阿祖的出现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全新的可能。我们经常会在一起聊天,聊创作,聊电影。有阵子我感冒,他跑来给我熬姜汤,一口一口喂我喝下。他把油画送给我,就挂在我的卧室里。知道我喜欢狗,专门养了一只拉不拉多。晚上他会给我送宵夜,都是我爱吃的小龙虾。
我是在祖国的培养下、人民的殷切期待下、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朋友的无私帮助下、小区保安默默奉献下,跟阿祖成为了亲密的合作伙伴。在阿祖的帮助下,我渐渐显现出文字天赋,虽然以前我只把写作当成消遣,当成众多娱乐项目的一种。文字填补了我内心的空洞,我终于找到了自己活着的意义。
几天后,我意外遇见了汤觅,汤觅告诉了我当年的真相。我从来不知道毛峰曾经那么在乎过我,在乎到他竟然不择手段地拆散我和汤觅。我甚至不应该该怨还是该恨。
我主动辞去了工作,毛峰并没有对我兴师问罪,只是我们的关系再度冷却。我们再也不会向以前那样嘻嘻哈哈打打闹闹,现在哪怕是跟他共处一室我都会觉得呼吸困难。我仿佛明白了美芳当初告诫我的话——当爱不在,再见面就会变得尴尬。
我想我和毛峰终究没有缘份——我若爱君,君不爱我,回避之;我不爱君,君却爱我,隐退之。
当阿祖推荐我去北京发展时,我毫不迟疑地答应了。送我去机场的那天,大伙伴一个个默不吱声仿佛就像参加我的追悼会。美芳拽着我的袖子,“你还真的要走啊?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毛峰是最后赶过来的,当时我已经走到了安检口。我听见他的声音,我激动地回头看着他。他朝我挥挥手,对我说:“小木,我等你回来。”
我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我不要他等我回来,我要他让我留下来啊。他最后还朝我的背影说了句:“一路顺风。”
当时的我多想听他说“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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