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课我们学习了公司的内部治理,但是这些是由企业来制定的,它们都在企业的可控范围之内。但是有些市场要素是在企业的可控范围之外的。比如手握重金的机构投资者、虎视眈眈的其他企业等等。它们为了扩张自身的价值,会通过各种手段来干预企业,给企业带来控制权的剧烈震荡,但它们的干预却从客观上缓解了企业的委托代理问题,起到了公司的外部治理作用。
参与企业的外部治理的玩家,包括了“门口的野蛮人”、“机构投资者”以及“监管部门”
门口野蛮人往往通过未经标的公司同意的强行控制、强行争夺标的公司控制权的敌意收购来进行参与。但正如“宝万之争”时,宝能正是看到了万科在公司治理上出现了问题才进行收购的。这些问题有:股权高度分散、公司股价长期低迷、由于华润的长期不作为治理原则万科实则被管理团队所控制,另外最重要的还是它的资产又非常优质。因此门口野蛮人,他们不是真的野蛮人,它们在公司治理上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正是因为他们的存在倒逼了企业高管兢兢业业的为股东服务来最大化企业价值。
而机构投资者包括共同基金、对冲基金以及商业银行等。它们对企业具有深刻的理解,同时有经验丰富的专家团队可以更好的监管企业。同时它们巨大的投资体量使得它们的一举一动对企业起到了重要的影响。
而作为监管部门,它们在外部治理上,主要通过信息披露和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来对违规的企业施行严刑峻法来起到外部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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