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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河上公道德经述成·道经·易性第八:夫唯不争

028河上公道德经述成·道经·易性第八:夫唯不争

作者: 随便阁主 | 来源:发表于2022-08-18 13:26 被阅读0次

夫唯不争。

河上:壅之则止,决之则流,听从人也。

原成:河上公所言,把“不争”看作是人的行为了,这是不对的。

此处的“不争”,是指“道”的“不争”,与人无关。

争,是干预的意思。

不争,是不干预的意思。

故无尤。

河上:水性如是,故天下无有怨尤水者也。

原成:河上公所言,把“无尤”看作是“水性”的结果,这是不对的。

此处的“无尤”,是指“道”在“不争”之后,获得的结果。与水、与人,无关。

这句话,老子简写了。为了更好地理解,我们改写一下,并把句话与“水善万物放在一起”查看:

夫唯道,善利万物而不争,故无尤。

水,善利万物而有争,居众人之所恶。

把这两句话对比一下,就会发现:

道,不争,无尤;

水,有争,所恶。

对于天下之物而言,利之最大者,是道。道是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保,故两者皆不能怨恶道,这是因为道不争。

对于天下之物而言,得水之利者善之,怨水之利者恶之。水的善利,得到的结果是即有“善之”,又有“恶之”,这是因为水有争。

如果这样写:

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居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矣。

这里有两点不通:不争,故无尤。都“无尤”了,为何还有众人之恶。另外,“不争”是道的,水只是几于道,怎么会与道一样,“不争”呢。

所以说,善利万物而不争,是错误的写法。正确的写法是,善利万物而有争。

所以说:

天之道,不争,故无尤;

人之道,有争,故善利。

道,不争,是因为道即不干预善人,也不干预不善之人。故称之为无尤。

人,有争,是因为人即能抑制主观意志不干预自然地演变,又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改造世界。故称之为善利。

关于道德经第八篇的原文与译文,可以参考我的视频:道德经原成基础篇之八篇:上善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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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内容可参阅作者的“道德经原成”系列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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