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德从公司开车回家。
其实公司离家并不远,总共也就四公里左右的路程。坐地铁去公司的话,算上步行的时间,半小时左右时间足矣。的确这个距离乘坐地铁和开车的时间是差不多的。反而地铁的时间更加稳定,不会迟到。地铁的费用比起每天20元的停车场费用来说,也少了很多。在乘坐地铁的多出来的时间里,他可以刷刷抖音、看看小说。亦或是读读新闻,尤其是花边新闻,以及近期当红小生的热播电视剧剧情解读,只要把零散的时间用好,这些都用作每天中午和女同事们吃饭的重要谈资。
但他从来都没有选择乘坐地铁上班。
李明德回到家后,女友已经穿好冬天的睡衣,窝在沙发里玩手机了。
“今天没加班啊?”
李明德本想把外套挂在门口的衣帽架上,却发现架子上早已挂满了女友的外套、围巾、装电脑的手提包,以及她们公司做文创时拿回来的布袋,它从未被带出去过。李明德把脱下来的外套撘在沙发上,但女友让他赶紧拿开,因为挂在那里她觉得碍眼,并把家里每天都很乱的事实归结到他的身上。
“晚上吃什么?”
“随便,都可以。”
“那……要不点上次吃的那家炸鸡好了。”
李明德打开手机开始点餐,但那家炸鸡店似乎调整了满减的规则。优惠券无论怎么凑,都要比原先再贵上六七块。于是他又换了一个点餐软件,这一次要比前面便宜一块。
“你点好了吗?我饿了。”
“还没有。那家炸鸡店我刚才搜了半天也没找到,好像是关门了。”
“那你就换一家,这都几分钟过去了。”
“我知道。那还是炸鸡,对吧?”
“随便!你定!”
李明德又重新打开了软件,点开了炸鸡板块。他选择的第一标准是便宜,事实上在同居的两年里,女友也从来没有因为外卖不好吃而责备过他。可能女友也知道她把自己的食物选择权移交给了他,接下来便失去了对结果评价的道德高地。
但很快,刚才说的第二句话就失去了意义。
“今天的炸鸡有点奇怪啊,就感觉油不太好,我现在嗓子有点难受。”女友吃了一根鸡腿,还剩下一块吃了一半的几块。
“我觉得还好啊。”李明德“轻快”地啃着鸡腿,为了配合他刚才说的话,他还特意地吮了一口食指,啧了一声。只可惜这些女友都没有看到。
“我还是自己点吧。”
李明德默默地走到茶几旁,挑出女友吐在餐盒里的骨头,扔进了垃圾桶。他发现女友的点餐速度很快,也没有问过他想不想吃些别的。
“你不用电脑吧?”李明德问道。
“不用,你玩吧。”
李明德打开了放在客厅的台式机。他并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打开电脑,就如同他从未深究这一张和客厅格格不入的电脑桌,为什么一定要摆在客厅。只是因为他们刚搬进来的时候,这张桌子就放在那个位置的原因吗?
炸鸡从茶几转移到电脑桌。由于炸鸡在没有人吃的那段时间,餐盒一直处于敞开状态,所以等李明德终于完成打开电脑、登录游戏、去厕所完成解手并最终坐回电脑桌前,准备开始他的晚餐时,炸鸡已经开始冷了。
炸鸡这类食物,热和冷就像是猫和虎一样,虽然都是猫科,但实际完全不同。当李明德吃下第三块炸鸡时,女友说的喉咙不舒适感也在他身上出现了。
“你真的不再来一块?现在点外卖要很晚才能吃上了。”
“不要。你最好也别吃了,我对不新鲜的东西反应很灵敏的。”
“没事,我吃了没有什么不好的感觉。”
“那你吃吧。”
李明德看着双人份的餐盒,又吃下了一块炸鸡。在尽力咀嚼的过程中,他突然想起冰箱里的西红柿、鸡蛋、青菜、豆腐等已经放了一个多礼拜。而冷冻室里的排骨应该有放了两个多月。李明德常常会想,为什么家里买的一堆菜却要点外卖?为什么精心挑选了这么久的锅具只用过一两次?为什么我不向她提出要不今天一起做饭呢?哦不对,我以前也提过,只不过她的回答是要做你自己做,我点外卖。我就再也没有提出类似的想法了。
叮咚。外卖到了。
“哇,终于来了!”
女友一下子便从沙发上跳了起来,这和她在吃炸鸡时的缓慢动作相比完全不同。她打开了餐盒,里面散发出浓郁的牛肉骨头汤带着胡椒的香气,上面还漂浮着一个额外点的荷包蛋。
李明德的心里突然多了一个期盼,但他很快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哎呀,都怪你不吃,害我一个人吃的好饱!”
“不是吧?你都吃完了?”
“也没有,还剩两块实在吃不下了,放冰箱明天再吃吧。”
“你别吃了,我真的感觉不太好。”
“没事的,外卖不都是这样,它能卖就说明吃不死人。”
李明德打开冰箱,看到一堆即将或已经过期的食物,他忍不住问了一句。
“对了,明天要不要一起做饭?我看上次超市里买的食材都没用啊。”
“哦,我想到了。”
女友从沙发起身跑了过来,把李明德手里的鸡块夺了过去。
“鸡块你别吃了,我洗一下再拌点猫粮,等会给那只流浪的橘猫吃吧。”
这顿猫饭做了十来分钟。主要的时间消耗在鸡块的清洗、搅拌,以及找橡胶手套的过程中。厨房里最终散落着的两个碗、一块菜板、一把水果刀、一双橡胶手套和一个搅拌器。
女友很快便带着她的猫饭出门了。李明德也想跟着去。但在出门前,他特意摸了摸自己的口袋,发现钥匙不在身上,于是又回到沙发,发现女友的钥匙也放在了茶几上。他从外套里取出钥匙再次出门,但女友的身影已经找不到了。
李明德简单地在周围走了几十步,又回到家。打开灯后,他看到厨房里散落的器具,无意识地深吸了一口气。正当他准备清洗时,他的手机响了。
“你在家对吧?”
“刚才没看到你,又回来了。”
“那你帮我带个酒精带个创可贴过来吧。我在39幢对面的小花坛这边,我刚才喂的时候被橘猫咬了一口,好像流血了。”
“家里好像没有消毒酒精,创可贴也没有。”
“那你不会去买吗?”
“我知道,我这不是先和你说一下,正打算去啊。”
嘟——电话断了。
李明德赶紧出门,但他突然想到一个问题,这个时候应该先到女友身边,还是应该先去药店?他想起这两年自己做过的选择题,似乎做对的次数少之又少。还是先去药店吧,毕竟是她说要这些东西的。
等到李明德拎着药店的袋子出现在“案发地”时,女友已经不在那了。他赶紧拿出手机拨打女友的电话,但前两个一直是拒听状态,直到第三个才被接听。
“你去哪了?39幢和家门口我都没看到你啊。”
“我自己去医院了。”
“医院有好几公里,你怎么去啊。”
“我已经打车了。”
“干嘛要打车啊,我开车送你去啊。”
“不用麻烦了。”
“你穿着睡衣出门的,你等会我,我把外套给你带来。”
“不用麻烦了。”
“你在哪上车?”
嘟——电话又断了。
听起来就像收到一个迟到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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