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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说占事与“刖” (2023.5.6)

【第2篇】说占事与“刖” (2023.5.6)

作者: 历史学者唐不闻 | 来源:发表于2023-05-16 14:58 被阅读0次

    《吕氏春秋·卷六·音初》:夏后氏孔甲田于東陽萯山,天大風晦盲,孔甲迷惑,入于民室。主人方乳,或曰:“后來,是良日也,之子是必大吉。”或曰:“不勝也,之子是必有殃。”后乃取其子以歸,曰:“以為余子,誰敢殃之!”子長成人,幕動坼橑,斧斫斬其足,遂為守門者。

    孔甲乃大禹之后,许维遹以为《竹书纪年》载有“夏帝孔甲三年,畋于萯山”,与上面吕览所记大约为同一事。“田”字即“畋”,先秦古文里为田猎之意,非指农事。帝王田猎,必然兴师动众,非止一人。其时适遇狂风大作,孔甲率众避入民间人室内,主人家恰好有女子生育一名男孩。上古之时,大小事无不占卜以测吉凶,何况生育,而帝王闯入民居,更属稀罕。故有人就此事以占。卜者当然有可能是主人家所请,更大可能是孔甲随行的官方人员。

    占卜结果有二,一是称此子生育时遇见贵人,是大吉之兆;另一结果恰恰相反,称民间人贱命,配不上帝王大驾光临,“不胜也”,故未来必有大祸。

    多人共占一事,符合上古做法。《尚书·洪范》:“汝则有大疑,谋及乃心,谋及卿士,谋及庶人,谋及卜筮。”大意是:如果对某事有疑问,可以作五个方面的咨询,一是问问自己内心意愿,二是问问身边大臣意见,三是问问民间意见,四是问“卜”者的意见,“卜”是烧裂动物比如龟之甲观察纹路,五是问“筮”者的意见,“筮”是用植物蓍草根茎来占事,是《周易》和卦图的来源。此之谓“五谋”,《史记·龟策列传》曰:“五謀而卜筮居其二,五占從其多,”可见不仅要卜筮并用,还需多占几次,取多数结果。

    五谋意见不合如何取舍,《洪范》有列举不同情况,我作了整理如图。大致以卜筮结果为最重要之参考,其中龟卜又大于筮占,帝王己心于理论而言似乎无足轻重。足见古人欲以天意制约王权之谋。

    上文故事并未称哪一条意见是龟甲,哪一条是筮占,但意见不合,对照图表仍只能大致归于第五种情况。而孔甲断然决定收养此子,认为一旦做了自己帝王之子,便无人可以伤害,是最终仍以己心凌驾于卜筮结果之上,是王权又常拒绝被天意所制之一例。

    故事的结局,此子成年以后,不慎被斧子砍断了脚,于是做了守门人。这当然是吕览用以宣扬天命不可违之寓言,不足赘述。

    不过吕览行文时的语义逻辑,却有值得一提之处。“斫斬其足,遂為守門者”,“遂”字在古文里表连接,常有“顺势而为”之意,有一种弱因果关系。如《左传》:“春,齐侯以诸侯之师侵蔡。蔡溃,遂伐楚。”金圣叹认为此句意味,全在“遂”字中,战事非儿戏,没有打完一仗说意犹未尽随随便便往前再打一仗的道理,“遂”字点明齐桓公伐楚是计算之内,蓄谋已久,而侵蔡才是借口,是假道。

    故吕览之意,可理解为“因为砍掉了脚,于是当了守门人”。假如吕览原文的因果关系还不够明显,那么高诱的注文则十分明白:“以其无足,遂为守门之官”。正是“以”无足这个原因,才当了守门官。

    无足和守门之间的关系,《左传》里倒也多见其例:“吴王获楚人,刖之使为阍”,“鬻拳自刖,楚人以为大阍”。“刖”就是砍脚的刑罚,多先砍左脚,再犯罪之后继砍右脚。“阍”即守门之人。足见先秦多以无足之人担任此职。

    又《周礼》:“墨者使守门,劓者使守关,宫者使守内,刖者使守囿,髡者使守积。”虽然守囿也是守门,但似乎守门之人并非专挑无足之徒,而是所有遭受肉刑和天然残疾者,其人多为奴隶或罪犯,以贱人任贱职,大概是出此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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