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是不是商品?这个话题由邓紫棋的长微博而引起。
有才的人,不,有才又成功了的人,自然就会自己觉得不是商品,或者可以不是商品了。
但,这只是个别人。你或许有话要说,即使是个别人,也证明了艺人可以不是商品了。
只是这个别人,其实依然逃不过自己是商品的命运。
按照定义,商品是为了出售而生产的劳动成果,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
恩格斯对此进行了科学的总结:商品“首先是私人产品。但是,只有这些私人产品不是为自己消费,而是为他人的消费,即为社会的消费而生产时,它们才成为商品;它们通过交换进入社会的消费”。
这个定义以及恩格斯的解释,让人闻到,艺人好像可以不是商品。
当我们说艺人是商品的时候,你不会认为是要用他们的肉体进行交易吧。我们知道,许多艺人确实貌美如花,即使不是,你成功了,大家也乐意赠送美女之名。但是丑星也是艺人,如果没有艺术成就的加持,恐怕凭肉体是交易不出好价钱的。所以我们说到艺人是商品时,不是说将他的肉体去交易,而是以他为品牌的作品及周边,它们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商品,这些就是高附加值的商品了。
商品的存在意义就是交易和获得价值。交易就是消费,获得价值就是消费者得到快乐,出售者得到收入。
邓紫棋提到她的名字被注册为商标,这不正证明她的名字具有商品属性吗?普通人的名字虽也可以注册为商标,但原始价值为零,只有不断用产品和服务为这个名字注入信誉时,它才开始值钱。邓紫棋成名的先,相当于她把自己当成一件产品或服务,作出了成绩,消费者认可满意了,她的名字才值钱的,值钱到即使不是她本人注册的邓紫棋三个字,依然值钱,“邓紫棋”品牌之下,不明真相的消费者就有购买的冲动,这不说明艺人是商品吗?
邓紫棋还说她要感谢那些让她的专辑获奖的人,不是因为大家帮她获奖了,而是因为做出了自己喜欢可以循环播放的音乐。邓紫棋以为是自己做自己而不是做商品的结果,她可能不清楚了,貌似是做自己成功了,其实还是因为她做这件事符合消费者需求,符合成为商品的要求,她才成功的。一个人最怕的是即使成功了还不知道是因为什么,那他的成功就只是随机的,不可重复,也即对别人也没有借鉴作用。
而邓紫棋专辑的获奖,恐怕也多少有她邓紫棋三个字品牌加持的力量在内,如果搞个双盲测验,同样的专辑,说是张德耀的作品,它还能获奖吗?
艺人之所以要自己否定是一件商品,是因为这件商品太特殊了,要分清楚这时候我是商品另一个时候我又不是商品太难了,艺人自己会看重自己不是商品的部分,但消费者之所以与艺人发生连接,却是更看重他的商品属性部分。艺人自己明白自己终究是人就可以了,至于别人说你是个商品,何须计较呢,毕竟还真是靠消费者吃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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