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末夏初,这样的过活

作者: 蓝胖说说 | 来源:发表于2018-08-02 22:41 被阅读372次

    你越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忘记的时候,你反而记得清楚。我曾经听人说过,当你不能够再拥有,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记。---《ASHES OF TIME》

    那一年,我离开南方,来到这个城市,我的家乡。

    五年来,我尝试熟悉与深深呼吸这个城市的气息。

    这是以蜗牛般速度向前爬行的一个中小城市,天空色彩清晰,夜晚天空清澈。

    可是,我依旧想要逃离这个城市。一直未遂。

    渐渐地,我也开始习惯了,不去想了。

    我发现时光已将梦想与我一起埋葬,然后无休止的腐蚀生锈。

    色彩斑斓的未来,却是我一直不敢梦想的。

    这一年的春末夏初,我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记。

    还有,记下来。

    这一年的春末夏初,一个比较重要的事情是约见玫瑰红茶。

    MSN上来来往往一年有余,我还是不知道玫瑰红茶是谁,姓氏名谁,年龄等等我都不知晓,我似乎并不关心。我只知道我的这位网友在这个城市的一个角落中,我们在网络中认识。却仅仅是认识吗?

    我一直觉得玫瑰红茶对我的了解随时让我不敢交往下去,她是我身边的一位朋友,或许是我认识的朋友中的一位。可是,我的千般套话却一直失败而归。

    玫瑰红茶是一个掩盖很深的人。

    所以,我对玫瑰红茶说,我们总是要在现实中见面的。

    我很清楚我想要的是什么?我的好奇心被见面的愿望强烈击中。

    我需要一次会见,就如同重病人需重药医治一般。

    我们的见面不仅是因寂寞,而是好奇与谜底的揭开。

    谈判谈了一年,终于玫瑰红茶答应春末夏初在一个咖啡馆见面。

    这个城市的咖啡馆如雨后春笋般越来越多,与城市蜗牛般的速度颇不般配。

    于是,我们商量着喝什么样的咖啡,对咖啡的喜好。

    终于,到了见面的时候,我却在犹豫。

    我是一个相信直觉的人,我感觉很困惑。

    我担心一次见面将建立起来问候的君子之交也随著现实的到来而流产了。

    我在想,玫瑰红茶应该是神情娇媚的女子,像怒放的玫瑰在网络的那一头绽放,也许笑颜如花。

    但是,这个五月,应该收获。

    我却选择放弃。

    做下这个决定的时候已是中旬了,我在MSN给玫瑰红茶发个信息。

    我打句话发了过去:取消约定吧,活着现实中已够疲惫了,我想还是让我们活在虚拟中,保留这一点仅有的朋友关系吧。

    说完这句话,我们一起陷入沉寂。

    我不知道我这位朋友在想什么,我的心很乱。

    你也是这样吗?

    玫瑰红茶发一个咖啡的图标,热气冉冉而升。但是,咖啡我是要请的。还有你的生日就不去祝贺了。生日快乐。

    这个五月未,是我生日,我都快要忘记了。

    我不明白,玫瑰红茶如何知晓我的生日,我问了也是徒劳,心中只是湿湿的,被人关心的感觉真的很好。

    生日傍晚的时候,一位远方的朋友打电话给我。万里之外。微不足道。却温暖。

    生日的那天晚上,是同事在一起过的,还有一位同事是前一天生日,就一起了。

    生日宴会,吃著蛋糕,谈著人事,看似美好。

    有些人来了,有些人没有来。

    我想,我是很高兴的,与一些朋友聚在一起。

    有些人,是可以相处的;

    有些人,是可以相知的;

    有些人是可以倾其所有的;

    有些人是可以生死相随的;

    有些人,却一定要远离。

    现实的距离不能远离,可在心里上划一个界限。

    我们都是可以相处的朋友。

    这样区分起来,所以我活的很累。

    这个春末夏初的时节,我游离于县与市区两地。下班绝大部分时间住在县城出租的房子内。双休日在市公司只要没有无休无止的会议,我睡一个长长疲倦的觉,然后一个人静静读书、写作。

    我的生活就这样展开起来。

    我渐渐习惯晚上写东西,常常是先睡下,等深夜再起来,很多时候还是睡不照,我便看著窗外,鸽笼般的楼层偶有灯光及不眠人,是否同我一样。

    写不出东西的时候,我的眼睛同窗外一片天空一起慢慢明亮起来。

    虽然我知道我的眼睛很是茫然。

    晚上写东西的时候,最大的问题是饮食。有时候饿的实在不行就对著自来水管狠狠的喝上一口。

    外面可购买食物的店铺全部关门了。我有这样经验后,我不断提醒自己要买一些东西在宿舍,却忘记的很快。我不是健忘,更多的因素也许是不太明白要关心自己。

    倦了时候,我昏昏沉沉睡过去,还会常做梦。梦中梦见自己在SKY酒吧,一名不知名的女子将手指放在我手中间,她说,我来感受到你。我说,我感觉不到你。你说的是废话,到这里,要不寻欢作乐,要不就是寂寞,打发时光。我属于后者。

    吧台一直充满城市的寂寞的人群,迷幻的灯光,人肉的浓烈香味,颓废的曼陀罗草带我穿越喧嚣的人群。

    梦总是在凌晨四点被惊醒。

    我望著窗外微亮的天空。那一刻,我的心底充满绝望。

    我搞不清楚这些没有来由的梦。

    五月,我开始写小说《长矛在手》。

    窗外是一条大路,满是嘈杂,所以大多的时候我在书房中是带着耳机,今天听的音乐是THE DOORS的《Riders On The Storm》,风雨中的骑士,这首歌一直被认为是Morrison最好的写照,Morrison轻唱到“Girls, you gotta love those men”,之后长达三分钟全是吉它SOLO,闭上眼睛,眼前仿佛出现了群在风雨中驰骋的骑士,Morrison一生不被大多数人理解,只能独自在迷幻的世界中奔驰,在风雨交加,雷声隆隆中....,在这首歌中Morrison暗示着他将暂别这疯狂的混沌的世界,但也表示总有一天他会回来,“Take a long Holiday,Let your children play”,他低唱着。

    有人说,人不能活在回忆中。

    但是,我却不能,我不能将灰色的过去一并忘却,可能会添加些绚丽色彩重新排组合出来,以安慰或欺骗活着的当事人。

    这一年的春末夏初的我,这样的过活。

    我希望我只是一个凄艳的生命。也许,整个晚上,整个白天,游戏在篱笆和墙上,也许这只是一场游戏,仅此而已。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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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只言不语:保持美好:smile:
      • 随心的夏天:优柔寡断?老师你不应该是酱紫的性格吖……
      • 随心的夏天:老师,你要约见网友?:joy::joy::joy::joy:
        蓝胖说说:@随心的夏天 文章而已
      • 古眼:好文采!收录分享了!
      • 兰菲:确实风格有变化,这种文章我是写不出来了,你好像需要一次大的改变,记得你说的一句话么?用输出倒逼输入,你的生活需要调整,不健康的生活方式,身体很快就会给你指示的
      • 南边黎明:华丽又安静的文笔,好喜欢
      • 文史小郎君:写作风格多变阿,胖兄。😊
        蓝胖说说:@文史小郎君 尝试不同文风:heart_e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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