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你精致到老,不减风骚

作者: 米娅小姐啦 | 来源:发表于2015-12-22 03:49 被阅读680次

    0.

    如果不是在一个阴雨连绵欲断魂的深夜被导演叫去小剧场和演员见面,我想我永远不会遇见马莉琳。

    当我端着咖啡站在熄灭的聚光灯前面的时候,导演老鲍指着台上的一位红衣姑娘跟我介绍:“她就是主角,非专业人才,学摄影,但总得来说也强过路人甲乙丙丁,至少目前有半只脚掌已经站在了艺术圈儿里。”

    我推了推眼镜,想要上前去和她打声招呼,她走下台来,掏出coco31号举到唇边轻轻涂,将自我介绍讲得平铺直叙。

    “你好,我演女一号,小喆玛丽亚。”怕我听不懂似的,她随之凭空撩了撩大腿,从记录簿中撕下一页写得唰唰响——“是来要签名么?”。

    导演将她手头的动作拦下,侧身向我,介绍说:“要什么签名,这位是编剧。”

    她吃惊之余,冲着我挑了挑眼睛,侧身,将口红滑进手包里——“啊,我是马莉琳。”

    毫不夸张地讲,马莉琳是个美少女。一半洋气,一半妖气。远看像女王,近看像萝莉。下身比上身修长,上身比下身丰腴。

    1.

    作为我这样胸前无大物的十八流小编剧,很难轻易出人头地。再加上我身处海外,想被潜规则都鞭长莫及,因此就更是难以出人头地。

    然而幸运的是,两年前,我被一家同样排行十八流的话剧团收留,好不容易有了机会崭露头角,和一位同样难以出头的十八流小导演、以及一群错别字儿都认不清的演员共荣共辱。我格外卖命,终于认清了自己的人生使命。

    2013年,历经重重失败,我们剧团几经周折、绝处逢生,圣诞节前后,终于以一部《波西米亚艳史》征服全场。而这部剧的卖点就是大胸满天飞,白腿藏不住,情节灯红酒绿,服装尽量露骨。

    当然,剧情是我编排的,台词也写得挺出位,然而方向却是老鲍确立的。

    老鲍说,要给大家看点儿鲜艳的,有内涵的,风花雪月的,眼戒大开的,庸而不俗的,腐而不朽,尽量配合圣诞节的主旨和颜色!说罢,抛给我一个似懂非懂的微笑。我被他不言而喻的艺术掌控力震慑到,震到精神崩溃,慑到瞠目结舌,在原地愣了好久。

    老鲍见我并未完全领悟此话的精髓,干脆直接将题目抛给我:“《波西米亚艳史》!艳史,懂了么?鲜艳的,懂了么?”

    我思索了一会儿,抬头望向老鲍:“听你这么说,好像有失高尚,那......不走节操路线么?”

    老鲍眼睛一亮,将茶壶嘴儿咂地吱吱响:“有节操的叫世俗,没节操的叫艺术。再说了,理想还没开上高速就已经快要被现实撞得人仰马翻了,还谈什么节操?别瞎操心了,写好你的词儿就成!”

    我抬头看他一眼,咬牙切齿地答了声:“好!”埋头将刚被他打断的那段划掉,重新补上句——“……小喆玛丽亚将发簪拆下,解开衣服。彼得兽欲大发的眼神亮着光,比禽兽还禽兽。”

    3.

    老鲍是我们的导演兼老板。年轻时胸怀抱负,跑来欧洲深造。在FAMU学编导,后来被同级的波兰裔红发小姑娘晃了心神,享尽男欢女爱,学业却被搁置下来。再后来,他包了几间仓库,和人合伙搞物流,倒卖高仿香奈儿、lv,和一些dasabi牌运动裤,说是盯准这条路,容易发家致富。

    27岁那年,金发小姑娘跟一个才华横溢的日籍电影摄像跑了。老鲍痛心疾首,辗转反侧。为了忘却伤痛,他扭转了自己的人生信条,“孑然一心搞创作,幸福幸福最幸福!”

    最初那十来场,我们剧团基本场场亏损。老鲍为了留住我们这票外围小演员,硬是将他库里的“大牌货”从挎包到卡夹成套成套往我们手里送。

    我们一个个儿翻箱倒柜,哪款标大选哪个。老鲍跟在屁股后面吆喝:“标太大的不成,太大一看就是假货,你们得选那款型含蓄的,要是被人识破了可千万别说是跟我这儿拿的。”

    可是,谁又在乎呢?

    马莉琳可就不同了。她各种名牌包包换着背,出去吃饭永远酒水最贵,簇拥者成群结对,连清明节都有人送鲜花和香水。

    她是仿真版大腕儿,生来名媛。跟我们去蹦迪,她脚踩Rockstud Pump ,肩挎nano drew,脑门儿上别个墨镜,一进门儿就能成为全场焦点。她家境不错,演戏纯属爱好,玩儿玩儿而已,全然不为讨生活。这么想来,跟她不专业的身份相比,读几个错别字好像也没什么不专业的。

    我和马玛琳的关系相当和谐。因为我的隐型人格和她像,就是面儿上好装逼,骨子里俗得有腔调,有精神,有理智,有感性!所以她总能成为我笔下最为灵动的那个角色。

    为她量身打造了几款人物形象之后,我们变得形影不离起来。还因为我俩一个处女一个摩羯,星座书上说这是相辅相成相映生辉。

    而现实中,我们相处融洽。当她的戏子型人格款步而出,我掏出我的分裂型人格陪她玩儿角色扮演;当她的小公主型人格呼之欲出如猛虎,我用我的女汉字人格将她镇压住。

    4.

    我遇见袁诚那天,他和哥们儿来看演出。再往细里说,他哥们儿就是老鲍的朋友。那天黄昏,下着暴雨。估计大家都是为了进来躲雨,剧院内奇迹般的观众爆满,于是谢幕的时候,导演拉我出来做了终场小演说。

    散场之后,导演带着袁诚来找我,介绍说他是非典型性戏剧爱好者,喜欢莎士比亚和奥古斯特,其本职是搞建筑的。袁诚冲我笑笑,顺手递过来一瓶水,说:“作为幕后工作者,得不到最直接的赞誉和掌声,实则最为辛苦。”他说话的声音极具穿透力,有着播音员特有的磁性与浑厚。最可贵的是,他刚才开口,便将我一举击中。击得我眼花缭乱,情欲朦胧。

    那天我没戴眼镜,目光显得既涣散又很是娇柔。说“你好”的时候眼神恍惚躲闪,握手的时候先在人胯前一阵摸索。

    然而,袁诚忐忑不安的神情告诉我,我们都属于那种表面一本正经内心激流暗涌的品种。

    回家的路上,马莉琳挽着我的胳膊,笑得邪气横生:“我刚偷偷看你们来着,你望穿秋水的眼神告诉我,你好像是爱上那个大背头了哦!”

    “别乱说!要知道,做我们这行,对’眼缘’很是看中。”

    “不就是看脸么?”

    “nonono。我们是从外貌看向灵魂的!”

    听罢,马莉琳甩开我的手臂,捂着嘴登上刚到站的有轨电车。她挥手说自己要先走一步,赶着回去吐。

    那之后,我们又演了两、三场。袁诚没来,观众也没之前多。老板说正常正常,巅峰之后总会走几步下坡路。可我心里清楚,因为那几天不是阴天就是烈日,雨水不够多。

    就这么想着念着自我安慰着,熬过了一个多周。

    终于,袁诚约我吃饭。

    我很轻易便答应下来,因为我是名副其实的视觉动物,从背影看,他肩部的轮廓像极了壮年版的金城武。

    那天是周末,我们在伏尔塔瓦河上游的一艘大船上开了瓶红酒。聊了一堆与“相见恨晚”相关的废话之后,终于切入正题。

    彼时,已然酒过七巡。我借着醉意,开门见山向袁诚发问:“你之前都是在船上约女生么?灌点儿红酒,把人摇晕了直接下手?”

    袁诚明显没我放得开,很是尴尬地摸了摸头,又端起杯子喝了两口:“怎么说呢......我学的这个专业挺特殊。打个比喻好了,和尚庙里还有几个女游客。我们这儿,连个女游客都没有。”

    “那……你还没近过女色?”我将身子向前倾了倾,捻了颗橄榄放入口中。

    他回答地倒很是自如:“上回进入女性的身体,是去年夏天到美国自由女神像旅行的时候。”

    “你呢?” 轮到袁诚发问了,“你倒是喜欢什么样的男生?”

    我翻转了几圈儿软绵绵的大白眼儿,顺便凹好造型想了一下——“在外所向披靡无坚不摧,上床凹好造型变成乖乖小绵羊,这样表里不一的人,最能激发我的怜悯和爱心啦。”

    此话听得袁诚一个激灵。他用酒杯掩住笑,幽幽来了句:“挺好,我觉得你挺真实的。”

    那天傍晚,袁诚送我回家。走着走着,天就黑了。

    到达公寓楼下,我们之间短暂的友谊以一句话告终。我说:“我不是女游客,可我愿意做你对面山上的小尼姑!”

    情理之中的,袁诚俯身拥抱了我。

    5.

    我见过的男人挺多,别出心裁的也挺多。

    我见过的高智商,说一口浑浊不清的普通话。谈恋爱用哲学的逻辑,谈哲学用科学的逻辑,谈科学用神学的逻辑。而数学才是他人生的基本语法。我见过的黑社会,拿一把砍刀裁纸条,挥着细细的皮鞭催我洗澡。

    可是袁诚不同。他正常,冷静,有魄力。

    他习惯沉默不语保持理性,可一旦张口,便有令春花秋月动容的本领。

    确定关系之后的第二个月,我顺理成章搬去袁诚的公寓。搬家的时候马莉琳开车载我,她说千万别委曲求全,就算爱到玉石俱焚也要保持腔调。

    我点头说好,她冲我笑笑,转身将一双Christian Louboutin从车窗递出来:“战靴,鼓舞士气用的!祝你好运!”

    就这样,我与袁诚欣喜若狂地张开怀抱拥抱住对方的生命。

    我们大张旗鼓地表达对彼此的热爱,尽心竭力融入彼此的日常。我作息不定昼夜颠倒,他便甘心情愿为此调整时差。我们去动物园郊游,去河边吹风,我甚至开始尝试吃他所钟爱的黄花菜,而袁诚也尝试在睡前听张christ botti。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展望美好未来,可从未聊起过彼此兵荒马乱的过去。我像对待初恋那样与他腻在一起,甚至唤回了自己经久不见的少女心。

    爱了小半年,我疑似爱出了幻觉。袁诚的体贴入微让我以为自己走进了永恒,以为我们之间的关系固若金汤。我甚至觉得就算有天老了死了,我们的爱情也会被口口相传,永远没有“剧终”只有“未完待续”。

    直到那个带T牌“紧箍咒”手镯的姑娘冲我伸出胳膊——“你好,我叫Cassiel。你是和袁诚一起来的么?”

    只听耳边“哗啦”一声响,现实撞碎了我曾今的一切预期。

    6.

    当时,我们正身处于一位朋友的婚礼现场。司仪穿着一身色彩缤纷的鸡毛在台上耍宝,所有人都在恭贺新婚鼓掌欢笑。

    那声音绕过人海,我没听太清,于是转头看向站在一旁喝香槟的马莉琳:“Cassiel?是表么?”

    站在对面儿的姑娘很显然也没听清,冲出小半步,横起眉毛问了句:“你丫怎么骂人呢?”

    马莉琳不作声,豪气万丈地冲她笑了笑,接着退回来,伏在我的耳边小声说:“那表是叫Casio,Cassiel是能量天使的意思,两者有区别哦。”

    我红了脸,正欲道歉,姑娘端着酒杯上前一步,扬了扬下巴,摆出生来傲娇的阵仗,向我开火:“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是袁诚的第几任女友?”

    “有杀气!”我在心里高喊了一句,与此同时还向后退了几步,本来想要回答:“不知道,不清楚。”然后借口逃去厕所,或者将她拉到墙角梨花带雨问清楚。可还没等我开口,原本气定神闲的马莉琳丟了句——

    “最后一任哦!”

    这句台词原本很常用,杀伤力也较弱,可就要看它怎么说,由谁说。

    马莉琳的颧骨有些高,说起狠话的时候喜欢挑高眉毛。她当时的语气和表情并非楚楚可怜也并非风雷滚滚,而是挑衅,那种“你他妈算老几”的挑衅。一瞬间,将Cassiel的气焰扑灭了半截。

    好在姑娘还算执着,半饷,扮出视死如归的阵势重整旗鼓:“你确定吗?”她撇嘴瞪了马莉琳一眼,最终还是将目光落定在了我的身上,继续道:“可是我跟你说,上周五,他可是和我在一起哦!你是不是应该去问清楚?”

    上周五是袁诚的生日,我他妈怎么可能不清楚?年年清楚日日清楚, 甚至连惹火小战袍都已经买好了。可生日当天,我却把这茬儿给忘了。想到这儿,我在心底里抡圆了胳膊,扇了自己一个无比响亮的大耳光。

    看Cassiel那僵硬不堪的面部表情,再听听她那小心翼翼的语调掌控,以及那推土机似的吐字和语速,以我还算专业的角度来看,这词儿应该是她刚从都市言情剧里背来的。

    真是善者不来,来者不善。这个Cassiel,看似眉目含情,实则虚情假意。我当即帮她批了一卦——目含春水,命中带炮。

    我眼中的熊熊丧气应该是被那姑娘揣摩出来了,她跟着提高了声调:“有本事就说出口,别憋在心里含蓄地诅咒我。”

    我环视四周,琢磨着怎么样才能不声不响跳入茫茫人海,不料马莉琳以更高的声调喊了一声:“我说嘿——和你在一起?先看看自己的人品,再照镜子看看自己的衣品——黑鞋黑衣黑皮裤,这是婚礼,你丫进错地方了吧?还是新郎是你前男友你来报仇雪恨啊?看看你眉眼间的搭配,屎色眼影?既矫情又牵强附会。”

    Cassiel的理智终于被推向风口浪尖,她抬起手,应该是想要砸碎一只酒杯,不料却被马莉琳一把夺了过来。她扳住cassiel的胳膊,将嘴唇凑近她的脸,用那种云淡风轻轻中带刺的语调调侃,说:“要摔回家摔,我们可丢不起这人。”话罢,还很是善解人意地冲她笑笑。

    Cassiel都快哭出来了,放下杯子,前后晃荡两步,终是落荒而逃。反倒留我在原地抹起了眼泪。

    马莉琳火气未尽,显得有些不耐烦,她将我拽进卫生间,舔了嘴唇,撩了头发,冲着我一通烽火连天:“ 你看你那点儿出息!好不容易有一撞上门儿来的糟心对象,你怎么就不尽情恶心她呢?你成天到晚写些没节操的台词儿,还跟这儿扮什么高尚?你以为自己能成为袁诚的未来终结者,他却把你这样的女孩变成又一个过去;你以为自己是傲娇纯情美少女,在别人眼里就是一旷世无敌臭傻逼。”

    这是马莉琳习以为常的表达方式,放在往常,也就是句恶俗玩笑话,听一听笑一笑很自然放过去。可那天不知怎么了,在cassiel远去的背影里,这话被无限放大,钢针一般沿着我的耳膜玩儿命扎。

    理智告诉我,她这种嘴贱心善也没什么好不齿的,可冲动又迫使我撑开胳膊,将她一把推开。

    “你到底哪儿来这么强的优越感啊?你以为自己真的胸大腿长?你不过是比别人愿意露!你以为自己用香奈儿爱马仕就是大家闺秀?大家都说你虚荣心爆棚!你愿意以搔首弄姿为美德,可从来都不去想别人能不能接受!”

    枪林弹雨扫射完,马莉琳目瞪口呆地望住我。她的眼神有些受伤,却又不失大义凛然的味道。她以气壮山河般的姿态站在我的面前,大衣还没来得及扣上。那气势好像在说:“冲我开炮!冲我开炮!你他妈的怎么能冲我开炮?!”

    良久,她换上副不冷不热的语调轻起其齿:“真想不到嚎,你对我的厌恶一浪打着一浪的。我早些怎么就没发现呢?”她的表情跟着僵硬起来,脸都刷白了。

    其实要知道,脸色刷白的应该是我。我对马莉琳的不满就好比一颗毫不起眼的小黄豆,却在cassiel的催生之下膨胀成气球,唤起了轩然大波。最终,以一颗炮弹的威力向同伙炸了过去。

    可是很明显,我抛错了方向,炸成了自己人。

    那天下午,我独自一人回到家里。不知怎么了,觉得房子像个冰窟。冷得无情无义,冷得一唱三叹,冷得六亲不认,冷得肝肠寸断,冷得心如死灰,冷得大义凛然。

    我倒了杯水,躺在沙发里审视起自己对马莉琳的妒火来。

    对过往的种种总结告诉我,我并非善于嫉妒,只是对自己的现状心怀不满罢了。凭什么从小一起撒尿和泥的他如今成为了商业大亨?凭什么去年刚才失恋的她如今却已嫁作土豪妇?凭什么半年前还生活落魄找我诉苦的同行如今新书卖过百万一炮而红?凭什么…..凭什么……

    自那事以后,Cassiel成功打入我的神经,成了我的隐痛、阵痛、大姨妈痛。

    我找袁诚对质,袁诚解释说:“那女孩儿是一路追着我来的,这不还没追上么?再说了,我就是一刚才还俗的和尚,连腥味儿都没尝过,脱掉袈裟的前一秒老天就送我一尼姑,是不是也该让我在尘埃落定之前也见见女游客?Cassiel追我,动作发起人是她,跟我有什么关系呢?”

    听着袁诚堂而皇之的狡辩,我一忍再忍最终没忍住: “可是你生日那天为什么会和她在一起?”我的歇斯底里终于冲破了身体。

    袁诚像是被揭发了一般站在原地,表情痛苦而扭曲。没有多余的解释,良久,他背对着我,缓缓吐出一句:“我原本以为,我真的会娶你为妻。”

    那时候,我才明白,原来人心永远罩着面具,从面相是看不到灵魂的。

    就在我无计可施急得摔锅摔碗团团转的时候,袁诚从卧室里走出来,说:“不如,咱俩先分开一阵子吧。”

    有心在一起的人,再大的吵闹也会各自找台阶,速速重归于好;离心的人,再小的一次别扭,也会趁机借口溜掉。

    真不敢相信,袁诚竟然是后者。

    过了半个周,马莉琳跑上门来找我,将蛋糕往案板上一拍,说:“我觉得过了这么久,咱俩都应该已经冷静下来了。我能理解,你之前崩到我的炮仗中有四分之三都是从cassiel那儿余下来的吧?就当我活该被余灰轰,大人不计小人过。头一次见你这么骂人,我也算是三生有幸了。可是我这人不喜欢收集仇恨,这一炮,我早晚是要给她还回去的!”

    我当时别提有多感动了,将脑袋埋在她的大胸前嗷嗷大哭,结果把她的胸都给哭湿了。

    后来,我眨着星星眼问她:“那……你不怕Cassiel和你一样嫉恶如仇反过来报复你么?”

    “怕什么呀?我出生的地方,女人穿大貂,男人生来玩儿砍刀。生猛是骨子里的,还有什么好怕的?”

    “这么猛!哪儿啊?”

    “北大荒啊!”

    这就是马莉琳。她的气质辛辣而呛人,她是那种永远不会衰老的女人,永远是少女,烈烈生风的少女。她活在自己的世界里,高品位,爆脾气。热爱艺术也喜欢骂人。保持着对外面的观望和好奇。她永远嫉恶如仇不卑不亢,恨得透彻爱得热烈。最后还是善良得好像从没被伤害过一样。

    她年轻,却不能忍受世界过分年轻。为了掩饰自己的成熟,她必须伪装得无暇又天真。为了掩饰自己的纯洁,她必须假装放荡又桀骜不驯。为了掩饰自己对一个男人的深情,她必须佯装没事一样抽着烟晃着腿。她爱到溃不成军,却还要硬着脖子说,自己只是玩儿玩儿而已。如果你不能明白她的良苦用心,那么是不能拥有她的。

    因此我更加坚定地告诉自己,我会永远保护她,要让她一直鲜亮清脆下去。

    7.

    圣诞节,我送了袁诚一台x-box。说是庆祝圣诞,其实是求和礼物。我承认,他的那句“娶你为妻”的确成功糊弄住了我。这种“予君千丝万缕”的求和大法我也是第一次尝试,摇尾乞怜是假,在他短若须臾的生命中留下蛛丝马迹才是真。

    我以为我与袁诚会就此和好如初,相敬如宾,可没想到圣诞假期还没过完,Cassiel就出现在了我家客厅。

    那是我曾经历过的唯一一个令往后都捶胸顿足的早上。我前脚进门,他们后脚收敛起笑容,周身一抖,恨不得抖出两身苦情戏来

    袁诚放下游戏手柄,正了脸色,说:“我叫她来的,想解释清楚。”

    没等我将思绪从这段漏洞百出的悲情气氛中自拔,马莉琳小声骂了句:“真是金风玉露一相逢,胜却贱人无数。”

    Cassiel明显是听见了,瞥了眼袁诚,看他按兵不动,有火不敢出。转瞬,又扮出一副委曲求全的样子:“你说什么?我没听清,能不能大声说?”

    马莉琳将手包往地毯上一摔,“咯咯”干笑了两声,跨上前一小步:“我说,我以为,你们是要给我们愚人节惊喜呢!”

    袁诚走过来,与我怒目而视,“你们不该这样对付她,不觉得二打一有些过分吗?”

    我看着袁诚饱含凛冽的眼睛,再看看躲在他背后半步远的Cassiel,忽而悲从中来。他用心维护的本该是我!与他同仇敌忾的本该是我!可为什么此时此刻,这场面有种全世界都他妈在欺负我玩弄我的感觉?

    他们一唱一和,表情委屈却丑恶。一出妇唱夫随的情感大戏,终于将我击溃。

    然而,我还有什么资格谈论成败?从爱上袁诚的那一刻起,我就已经主动伸手缴械,我这是不战而败!

    8.

    我终于失恋了,原来痛感也会像恢弘事业那样日出而始,日落而息。

    马莉琳带我去蹦迪,嘴里不停地叫着 : “摇摆摇摆,尽情摇摆,头发甩起来!”

    我感到全身酸痛,异常疲惫,疲惫到在人声鼎沸的地铁里睡着,躺在床上却又异常清醒。原来,失恋与精神失常的感觉是一样的——失魂落魄、痛不欲生。

    我甚至生出了报复全社会的念头,我要走上街头,告诉那些身处热恋中的人们爱情是多么不堪一击,告诉那些大秀恩爱的姑娘与她们同床共枕的男人到底是多么虚伪庸俗。

    可是这一次,马莉琳却异常冷静地盯住我的眼睛,语气是前所未有的一本正经。

    她说亲爱的,要我说,生活里随处都是阴谋。人总是会被“我爱你”这件事蒙骗住。但是千万不要忘掉你的姿态。不要因为失去爱而变得刻薄,不要因为想要占有而变得阴暗。那将是多么笨拙而悲凉!这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值得让你的善意与美好扭曲。

    别气馁,苦难才能告诉你什么叫情深。千万别夸大了这份挫败的倍数。能流出泪的伤感都不是伤感,能言明的痛苦都不是隐痛。

    要不人说祸不单行。在与袁诚正式分手的第二天,我就把手机给弄丢了。我所有的号码信息都没有了,我所有的爱恨情仇也都没有了。但可悲的是,我对他的留恋还有,铭记还有,铁证却没了。

    曾今,我想陪他去很多很多的地方,可如今,都成了遥不可及的远方。

    当我像个傻逼一样哭了好几天后,终于干了一件对的事情,想起来以后不能住在那儿了,我擦了擦眼泪,赶快把脏衣服扔进洗衣机。把衣服都洗干净,我就没有什么可牵挂了。

    而我也明白,一切往事,终将如同那被水打湿的衬衫一般,浸泡在时光的波纹里,褪色、褶皱、变形......

    终将,一去不复还。

    9.

    七个多月后的一个傍晚,我勉强算得上大病初愈。可凑近了闻,还是留有一身往事的味道。

    我们约在伏尔塔瓦上游的一家酒馆喝酒。马莉琳打趣说:“你别看,我这副残枪余炮还能用,不然咱们用剩下的火药杀个回马枪,把那俩人搞个不欢而散分道扬镳?”

    我放下杯子摆摆手,说:“多谢多谢,可是不用了,我已经下决心跟你徒手闯江湖了。”

    “和我?我的虚荣心如此庞大,压迫得你得有多难受!”

    “是是是,你是虚荣心爆棚,可你敢于与之对视,你是我见过最伟大的人啦!”

    马莉琳咬了口柠檬,仰头将杯中的伏特加干尽:“那你知不知道,江湖险恶,恶霸们都喜欢像我这样欺凌弱小?”

    我学着她的样子,也将杯中酒饮尽,哈了一大口气,说: “那也总比身边躺着个同床异梦的汉奸强!”

    “我算是想清楚了,勾搭男人和买卖货物可是不同!东西买不到,可以争可以抢,实在不行买个类似的凑合着用。可爱情不同,它关乎我的视觉、嗅觉、一切感官乃至后半辈子的生活质量。我总不能因为一时不甘心,凑合两天再扔掉吧?既然爱不到,那不如干干脆脆转身就走。怕丢自尊,那就高昂头颅用力啐上几口再甩甩头!”

    马莉琳听罢,为我拍手叫好。

    10.

    往后的日子里,我会活的潇洒,爱得不计代价,我会将自尊拆解,或让它萎缩起来。如若无法萎缩,那就伪装,装出天真的样子,不再将它展示给其他人看,我要活得精神饱满而内心尖锐。

    然而,我也知道,虽然世事险恶,虽然这份嫉妒如影随行,可我依旧需要马莉琳的妖娆与盛气临人为依托,需要这份相爱相杀的嫉妒,度过自己的后半生。

    那就,愿我们精致到老,不减风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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