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教授主张恢复土葬,认为将死者当做垃圾烧掉,是对死者不尊重,此说有一定道理。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我们可以有限度地回复土葬
(一)土葬在保存民族文化上功不可没
东晋时候,陶渊明曾经说过,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把遗体放在大山中,这就是土葬。
土葬这都在我们中国延续了几千年,在中华大地上产生了非常辉煌的丧葬文化。如果土葬这都消失,也就意味着我们文化传统的脉络被割断,一旦发生战争,瘟疫,火葬会导致后人无法去用考古方式去恢复文化传统。事实上,中华文化区别于其他民族文化最大特点就在于它的
世代绵延,而与中华文化处于同一时期的两河文化,印度文化,巴比伦文化都已经消失,这不得不归功于我们所独有的土葬文化。
的确如此一个人穷其一生,在这块土地上拼搏奋斗,是非功过在他去世那一刻都已经做了总结,所谓盖棺论定。活着的人给予他们一块儿安放遗体的地方,表达我们对他的哀思。从情理上完全应该如此。
(二)土葬是历史的选择
我们进行一个假设,假如说我们的先民最初不懂得土葬,只是随意地把死者遗体丢弃在这么一个荒野,有一天,死者的儿(或者孙)在荒野看到他的先辈遗体被野兽撕扯,吞噬,于是良心上过不去,就挖一个坑,把遗体埋了,而他的这个举动被别人看到,那个人也觉得应该这样做于是蔚然成风。从《周礼》和《礼运》中可以土葬兴起之因。 在《周礼》中就有相关的记载,“众生必死,死必归土”。在《礼运》中也有关于土葬的相关记载:“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所以可以看出,古人认为人死了,只有将形体埋入地下,才能够使脱离形体的魂魄到达天上。
至于是什么时代兴起的土葬,我不是专家,也没有条件去查阅资料。但是在观看半坡遗址,凉山遗址时都发现,在先民定居点附近有墓葬区。可见由来已久。
其实,火葬也是由来已久的。《墨子·节葬下》记载道:“秦之西有仪渠之国者, 其亲戚死,聚柴薪而焚之。”这说明最晚在先秦时代,西北地区已有火葬,并且很流行了。
只不过对于中国人来说,落叶归根是根深蒂固的思想,很多海外的侨胞在去世之后也会选择让自己的子女把骨灰等等送回祖国,《周记》里面写到:众生必死,死必归土,表明土葬可能才是最终落土之处。
(三)反动土葬提倡火化的说辞,在现实面前不堪一击。
往事越千年,土葬传承至解放后。移风易俗,提倡丧事简办,第一,推行火葬是为了破除中国传统的大操大办婚丧大事的陋习,减轻活着的人的负担。从实行火葬制以来,这个目标似乎我们并没有实现。大宴宾客,请乐队,演大戏,放电影,最不济的也要请民间的自乐班来热闹。传统的繁文缛节一点没有减少,反倒因为火葬凭空又增添了一些名目。一个骨灰盒的价钱远远超过的当年棺材的要价。火花费用也不少,兴师动众,拉去火化又得浩浩荡荡地拉回墓地亲戚故旧向林一个也不能少。丧事大操大办的陋习并没有改变多少。
火葬之后仍然要土葬,占地不比土葬少,甚至费用更多。首先,骨灰盒的价钱远高于棺材。公墓,公墓的土地比公寓的价格要高得多,而且有了时间的限制(二十年),租用公墓年限一道还需要续费,否则移走,这将家属的负担变成了没完没了的,而且也使得死者虽入土却难安。死不起是当代社会,人们最接受不了的现实。虽然火葬已经被大多数人接受,但是这几十年来所滋生出的各种繁文缛节层出不穷,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有增多的趋势各种繁琐的仪式,搞得人们精疲力竭。
尸体尘归尘土归土,这是历史的安排。故人的尸体变作肥沃土壤的肥料,不会对土地大气水流造成危害,火化尸体,耗费燃料电能,污染加剧。
违背民族风俗习惯,不尊重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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