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今天写《劳动力与货币》的时候,对于劳动的描述当中,我写劳动的时候,对于劳动的概念是指参与交换的劳动,我所描述的劳动只是在特定范围内的劳动,也就只是描述劳动的子集而已,本身采摘也是劳动,但是在我描述的劳动当中,只要采摘是自己吃了,没有在市场上进行交换,也就你不算为劳动。
但是在我所描述的劳动,用来解释世界及其方便。而总的劳动,无法在我的文中进行描述了。
我就在思考,为何具体劳动可以解释世界并且使用,而更抽象整体的劳动,却无法操作。这里越是具体的越是使用,越是抽象的却最是无用。劳动一词其实也是抽象出来的,但是在我的文中,我将抽象的劳动,进行具体的表述,突然就实用起来。这里又形成了一个新的矛盾之处,我用的是分劳动,这是总劳动的一部分,为何我用分劳动可以解释世界,而总劳动却不可以解释世界了。由分劳动本身的局限,那我创造出来的理论框架本身就应该是局限的,却为何显得可以解释全部的世界?而我用总劳动却无法达到这一点?
这里我想到学科之间的差别了,我想到了一个物体的颜色和重量的差别,我用重量去处理这个物体的重量问题的时候,是很好使用的,但是我无法用重量去处理颜色问题。我觉得分劳动好用,是因为我处理的问题在经济领域当中,而总劳动是生活领域,也就是说,本身这里是已经有了区别了的。
这里又谈到了文字问题,当我们的文字越是具体,在处理特定问题时越是好用,但处理类似思存问题时,就相当于试图用二维去描述三维世界,只能片面的描述,于是思存问题的解决,不可能是在文字上。真是有点理解佛家的话了,不立文字。文字是我们思考的工具,但面对思存问题时,要抛弃文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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