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邪教斗争 第五节 大义灭亲OR亲亲相隐的纠结
亲亲相隐是指对自己关心相爱的人,尤其是父母血亲,即便他们有了过失,也不忍苛责追究,兴师问罪,而动了包庇回护的恻隐之心。
我想,如果不是爸爸让那么多留守儿童辍学信教的话,我是可以亲亲相隐的。毕竟,对于他信教的出发点:拯救我们全家,为了我们全家好,我是觉得毋庸置疑的。毕竟,我知道,他一生中被很多人欺负,在现实生活中奈何不了那些人。我理解他:他隐隐希望,能在将来某个时候,看着那些欺负过他的人,受到惩罚,而自己快乐永生。我知道,他一生清高,靠自己的劳动养活全家,不愿意与这个世界同流合污,严于律己,不打牌不打麻将不看电视,但同时也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他想在另一个世界中实现自我,实现梦想。
2006年,我第一次听妈妈说,因为爸爸的积极宣传布道,村里哪几个孩子辍学在家信教了,我当时就有种要大义灭亲想向政府举报的冲动。但是我先试探了一下,发现妈妈不同意我那样做,姐姐妹妹不同意我那样做,弟弟也不同意我那样做。如果我背着他们举报了,很显然,肯定是我做的。那我该如何面对我的亲人呢?
与其说我控制住了自己,不如说我满足了自己的私心。
由于有了我的前车之鉴,他们决定先向小学生布道,因为他们知道初中生没有小学生好忽悠了。
在农村,有着大量的留守儿童,父母常年不在家,跟着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一起生活。
由于这些中老年人大部分不识字,加上我爸爸的三寸不烂之舌和锲而不舍的精神,爸爸很快就把他们拿下了。拿下了他们也就相当于把他们的孙辈们也一起拿下了。因为这些孩子,父母不在家,只能听他们的话,如果不听他们的话,就没有饭吃或者没有零花钱。要控制住这些小学生太容易了。
我是过来人。我深深明白:要让小孩子明白这个教是邪教不能加入没有那么容易,要让自己脱离邪教组织是更加不容易的。我深深明白:对于我,同样也对于他们来说,改变命运最有尊严的途径就只剩下知识这条路了。第一次接触邪教时我已经上初一了,而且我成绩一向比较好,内心是认定要通过知识来改变命运的。
我是幸运的。我仅仅用了半年时间就彻底脱离了那个组织,并且没有耽误学习。但是我爸爸手下的这些孩子,就没有那么幸运了。比如我知道,有一个,叫何明政的小弟弟,10岁四年级时开始就不读书了,跟着外公外婆在家种田信教,15岁时才明白过来这是邪教,明白这样的日子不能再继续下去了。但是此时他已经不好意思接着去念小学四年级了,就只好出去打工了。
我心痛不已!!!
我无能为力!!!
我爱莫能助!!!
而且他们好多人都类似这种情况。
爸爸信邪教14年了,一共祸害了多少小孩子我真不清楚。
那些曾经的留守儿童,只有小学文化,没有办法拼爹拼背景拼学历,在异乡打工遭遇歧视,遭遇不顺无法排解抑郁时,是否会恨上我?
我时常换位思考:我如果是那些小孩中的一员,我肯定恨死了那个拉我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信邪教的人。当我发现那个坏人的子女中有个大学生,她明明知道这个是邪教,却还不阻止她爸爸信教;她明明知道这是邪教,却还默许她爸爸拉留守儿童辍学在家信教。
我真的没脸见这些人。
世界对我为何如此粗暴?
世界为何要如此为难我?
我当然想过大义灭亲,让父亲去他该去的地方接受学习改造,我是很乐意的。但是妈妈听说,被公安抓去的人,都要接受严刑拷打,例如剪生殖器官,逼迫他们说出上级、组织者、聚会地点和聚会名单。其中有一个人,妈妈是认识的,我也曾经见过他,据说他坚持不肯背叛组织,最后被放出来时下体血肉模糊的,直接去了医院。
当时的我,对于政府,我是不信任的。2005年亲眼目睹了交通局的公务员和派出所民警的所作所为,我完全相信我妈妈说的话。
大义灭亲会让爸爸受到这种伤害,我想,如果我真的那样做了,我肯定会遭雷劈的。
就这样,我彻底放弃了大义灭亲的想法。
如果你是我,你会怎么做?大义灭亲还是亲亲相隐?
其实我内心的想法更倾向于大义灭亲。因为我真的很希望,科学和真理能浇遍这片贫瘠落后的土壤。我很清楚,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和希望,是我们民族的未来,他们需要知识,需要真理。
我查阅过一些资料,了解到:刑诉法二次修改,取消“大义灭亲”
对于证人作证方面较大的突破,是拟规定除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外,一般案件中近亲属有拒绝作证的权利。但近亲属仅限父母、子女和配偶。如果此条得以通过,长期以来在我国大力提倡的“大义灭亲”司法政策将被颠覆,这与世界部分国家的法律理念相契合。此前曾有案例:弟弟为了筹集哥哥上大学的费用而偷窃了室友4万元。在警方的动员下,哥哥将弟弟骗出,埋伏的警察将弟弟抓获。哥哥的大义灭亲之举受到了社会的强烈谴责。
网上关于“大义灭亲”的民意调查显示:认同维护法律不避亲友的占31.80%,认为亲友间应免证权的占29.39%,在国法与亲情之间感到左右为难的占38.81%。可见,“情与法”的矛盾让多数人感到无所适从。
据介绍,刑诉法修改不再强求“大义灭亲”的范围限于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及社会公共利益以外的一般案件,亲属则限于父母、配偶、子女。
澳大利亚曾发生过这样一个案例:父亲贩毒,女儿知情但拒不交待,警方以包庇罪起诉女儿,法院最终判女儿无罪。法官的理由是:法律不能伤害人伦和亲情,否则对社会的危害将大于刑事犯罪。
我的困惑:如果你是我,你会怎么做?大义灭亲还是亲亲相隐?亦或有第三条更好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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