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通则》第38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形式职权的负责任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这里首先介绍下什么是“法人”,法人是相对于自然人而言的,属于民事法律领域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又可以分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事业单位法人三类。我们常规认为的法人一般就是公司有失偏颇。
正因为法人不是“人”,他的意思能力和行为能力需要借助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体现。
那么法人是如何产生的呢,《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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