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後LINE公事 新北市府仲裁判須給加班費''
這是前陣子的一則新聞
理論上,下班後是個人時間,公司要求做事的確應該給補貼。
不過我們設想一個極端的狀況,如果下班後屬於個人時間,所以公司的電話不接、LINE不接、mail不看,完全人間蒸發,直到上班才算正式上班。
這樣的話,公司可不可以要求上班時候也要跟外界斷絕一切聯繫?不可以接家人親戚朋友的臨時緊急電話、不可以處理個人臨時的突發意外狀況、就算只是接個電話也要扣除上班時間?
如果仔細深究的話,很多事情都不可能用刀切豆腐兩面光的角度去看待,不管法規、條文、標準多麼清楚,白紙黑字寫的明明白白,絕大多數時候都會有中間模糊地帶的產生,一旦陷入這個情境,那就不是抱著法條規範可以解決的了。
我無意去評論新北市政府的仲裁結果或是法官的合理性,我只是認為,當事情在模糊地帶時,很多時候就會進入人的主觀判斷,這種時候也只有人才能解決。
以這個新聞為例,公司下班傳LINE常常有,我相信即使是這個新聞的事主應該也不是第一次遇到這種狀況,也許平常他都會配合。但是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當有一方越過別人心中那條線的時候,就會引發反彈,這種時候就會引發這樣的結果。
那應該怎麼辦?
......先把尺找出來囉.....
這句看起來像玩笑話,但這就是生命教練之所以存在的價值
我在對談中、在練習中、在遊戲中、在工作坊中
一點一滴的互相發覺互相醒覺~找到真正最適合自己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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