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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学习与感悟 | 杯水风波①

课程学习与感悟 | 杯水风波①

作者: 疏雨圆荷 | 来源:发表于2023-12-02 09:59 被阅读0次

    提要:

    老师讲述了如何将日常生活的情节写得引人入胜,并介绍了加拿大爱丽丝·门罗的独特写作方式。通过学习,我意识到小说情节的吸引力并不只在于戏剧冲突的强烈程度,而在于作家如何深入挖掘和表现人性的细微变化。


    上节课,石老师讲到如何把设置小说的情节,或者说当你有一个故事框架的时候,怎么把它表现得引人入胜。

    上一节课,老师举的例子,大多是一些情节非常曲折,情节速度也很快的小说,这都是所谓的强情节作品

    这些作品本身就充满了强烈的戏剧冲突。所谓大开大合,生生死死。

    比如,老师举过很多金庸的作品做例子。王朔曾说金庸小说里的人也不问为什么见面就打,其实这话说的有点过分了。

    哪是简单的见面就打啊?

    金庸的小说情节背后它都有国恨家仇,有离奇的身世,这种情节就是所谓的奇情。不可否认,奇情的作品很能吸引读者,很受大家的欢迎,尤其是受到普通读者的欢迎。

    中国那些古代小说都是从说书来的,说书说的都是什么样的作品?像《三国演义》、《水浒》,这些都是强情节的作品。或者是帝王将相或者是杀人越货,少有的两部写日常生活的作品,像《金瓶梅》和《红楼梦》,这种小说在中国小说里边非常少见。

    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奇情并不是生活的本质,或者起码说它不是生活的全部。并不是每一个人的生活都有那么惊险刺激,纵横捭阖,一将功成万骨枯,那种生活毕竟是属于少数人的,大多数人过的生活其实也就是日常生活。

    那么问题又来了。日常生活能不能写成小说,写日常生活的小说能不能吸引读者呢?

    小说里的情节假如就是日常生活里的事情,那么它是不是注定就是平淡乏味的?

    就像我们通常理解的日常生活一样,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假如说写小说是有门道的,那么它的门道之一,就是如何把看似平淡的日常生活写的同样令人揪心,甚至令人感到惊心动魄。

    我们老说那些好作家的功夫深,功夫深的作家他有一个特点,你就会发现他不会去写那些多大的事儿,大事儿在他看来反而是不好写的。

    他愿意写小事儿,而且特别善于写小事儿。

    每个人过日子经常遇到的那些事他给写下来,偏偏又能开拓你的视野,同时给你带来阅读上的快乐,这就是一个作家的功夫深。

    所以石老师这节课主要想探讨的问题,就是如何去处理那些日常生活层面的看起来戏剧冲突不是那么强烈的小说情节。

    石老师讲的第一个要点是杯水风波,写出日常状态下的人性。

    熟悉文学史的朋友都会知道,有一种小说它是没有强烈的情节冲突的,这种小说的诞生和成熟,恰恰也标志着文学这个艺术门类变得越来越完善了。

    前面提到那些中国古典小说,其实不光中国的,还有西方的。

    刚开始小说写的都是离奇的事儿,都是强情节的作品。像西方的小说,比如说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这样的作品,还有《基督山伯爵》,跟今天的好多电视剧的区别也不是特别大,这种小说好看不好看?

    当然好看,但是它对于人类一些微妙的抽象的感情,天生不善于驾驭,你要想驾驭这样的感情,往往要把人性往深里挖,还是得靠托尔斯泰靠福楼拜,而且是否只有强情节的小说才好看?

    咱们说到这儿,当然没有看不起通俗小说的艺术,只不过说通俗小说,只是文学的一个维度而已。而在另一个维度上,那些表现微妙的情绪,抽象的情感的小说就一定不好看吗?

    这个问题在我看来和很多朋友的直观感受恰恰相反,有的时候反而是那种戏剧冲突比较淡,或者说是情节演进比较缓慢的小说,它有着通俗小说无法替代的审美效果。

    当然这种小说,也就是通常的咱们说的,偏向于纯文学一些的小说。

    他的写作难度是大于通俗小说的,但这种小说如果他能写得好,艺术效果也是强于通俗小说的。

    文学史上,对于这类小说也有着比较大的篇幅来论述。

    有些作品格外晦涩,我一直不觉得把这些作品读下来,就是一个文学爱好者应该做的事儿。

    比如说像《追忆似水年华》,像《尤里西斯》。

    我有一个朋友吴璇,他把这种作品叫做文学恐龙。

    就是那种无比巨大,在大家的实际阅读生活中又不真实存在的作品。

    这种作品所有人都听说过,但是实际上看过的人又非常少,这种作品伟大不伟大?

    我们当然承认它是伟大的,但是它在一般的语境中,我们也没有条件去论证它的伟大。

    所以说到这儿,老师会从个人的阅读经验出发,讲一些普通读者能够耳熟能详的作家,篇幅也相对简短一些。老师希望用这种作品来举一些例子。

    那么在这先介绍一类小说,他写的事情实际上非常小,戏剧冲突也不是很强烈,既小又淡的那种情节设置。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其实就是杯水风波。

    但是你如果仔细琢磨,又会发现杯水风波写的惊心动魄,它给你带来心灵上的震撼,远远超过了那些巨大的刺激的外部事件。

    这样的作家我想举一个例子,可能在国内都是畅销书作家了,就是前些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一个女作家,加拿大的爱丽丝门罗。

    在石老师看来,门罗对情节的设置有一套它非常独特的方式。

    门罗的作品实际上都不长,获诺贝尔奖的作家经常会写大部头,动不动就几十万上百万字,像《静静的顿河》那样的都是小意思。

    小说家里,很少有写那种在国内算中短篇题材的小说的,而在国外它就叫short story,但门罗就是这样一个作家。

    所以好多人都说他是继契科夫之后另一个短篇小说大师,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她的小说为什么这么短?

    为什么她偏偏要选择这么一个短小的形式去呈现生活?

    石老师讲到,她就是不会去刻意的埋很多情节上的扣,不会把情节故意往复杂的方向去设置。他写的就是那些无限接近于真实生活的事情,包括门罗笔下的人物关系,也不像我们看到的很多故事那么复杂。

    常常就是两三个人之间的关系,一家子之间的关系人物非常少,然后门罗所描述的事件,它的时长也不是非常的长,不是那种浩如烟海的历史。

    门罗不会像奥尔罕·帕慕克的《《我的名字叫红》》那样,把他想讲述的东西放在一个宏大的历史进程和知识背景里去呈现,《我的名字叫红》,其实在写法上就相对通俗一些了。

    他把一个凶杀案件,放进了细密化艺术发展的历史和波斯帝国的历史中去讲述。

    而门罗写的就是加拿大小城市,甚至小镇上的人的日常生活。

    从生活之中抽取一两个切片,就是一个小说了。

    但是你看完这种小说,你会发现她写得非常震撼,接近于日常流水账的情节,被她处理的环环相扣,有时候甚至令人毛骨悚然,小事带动了大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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