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入手一本严歌苓的《雌性的草地》,一改往日一目十行,最多两天一本书的习惯。不到四百页的小长篇,我足足看了八九天。朋友诧异地问我是否最近心性不定,最爱的作者写的书都看不进去了。我愕然,一时竟不知作何回复。思索片刻之后,我给出了这样的答案:好书如糖,我不舍得一下子嚼碎吃进肚子里,我要剥开之后一口一口舔着吃。
我有个习惯,打小不爱吃独食,但凡遇到可心的,总要拿出来分享、炫耀一番。既然剥开并吃完了这粒糖,趁着还没消化,让我来慢慢告诉你们它有多美味。
初看这本书,我以为它一定是严歌苓近期的作品,因为开篇太震撼、太完美、太与众不同。然而就在刚刚我发现自己错了,它在1989年就已出版问世。不过也不意外,如果说一个作者能被人轻易地下了定论,那她也难以成为我们推崇的大家。
我有意与你们分享开篇,但又觉得此处应当留个悬念,于是,我只能吝啬而又慷慨地将我临摹的开篇仔细奉上:
“假如说路上行人的匆忙都是雾蒙蒙的雨天引起的,你可别信。正如有人说夏困与夏愁,把懒惰归咎于太阳,它目光灼灼地晒个没够,把人都烤化了,你可别信。
到处有人讲这个世界的坏话,你可别信。正像他说自己碌碌无为,是个废人,只因这世界的不公,这话你千万别信。你要信了,就等于相信他脑袋里空空荡荡,所及之处满目疮痍,里面并没有承载着灵魂。
你不如心有所向,一切总会变得柔软。”
当然,正文写得要比我模仿出来的此段好过千万倍。
开篇这段是在写小点儿,文中我最爱的角色之一——小点儿。
如果你看过严歌苓的《扶桑》,你矛盾纠结过后依然能冲破现实的桎梏理解并爱上扶桑,那么你一定不会厌烦这个双瞳异色,有着灰色皮肤的“少女”小点儿。
我说进入女子牧马班是小点儿人生的分水岭,你别不信。在这之前,小点儿人生是灰暗的、龌龊的。小点儿善偷,把家偷光偷到无物可偷之后她遇到了姑父,初遇及心动都尚可理解,但在知晓对方身份之后依然义无反顾地堕落,这着实令我讨厌了她一阵子。但你别忘了她是那个时代的女人,她是那样的家庭哺育出来的孩子,记事起她学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与父亲、与哥哥姐姐一起偷。她实在是走投无路了,单薄孱弱到只有身体还可以依托、可以出卖。不,暂且不能说是出卖,毕竟她曾真切地爱过姑父。他们一次又一次趁着姑姑服过镇静剂的空档,在那个狭小的空间里罪恶而又享受地重复着男女之间最原始的动物本能。
姑姑怎会不知一丝一毫,姑姑只是无能为力。对于这个可怜的女人, 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只至死都未曾摘下的口罩。如若没有病痛,她该是像小点儿一般丰盈、美丽。
成也姑父,败也姑父。小点儿终于厌倦了深不见底的堕落,凭借着姑父教授的手艺以及用身体换来的证明文件,她成功地一路挥洒着葵花籽,融入了女子牧马班。小点儿的存在超越了牧马班兽医这一职位所能带来价值,她更像是一剂良药。之于马儿,之于那些牧马的女子。而这些女子,也恰恰是小点儿灵魂觉醒的警示牌。
她们远不及小点儿美丽,但她们有着她望尘莫及的磊落的过去。更多时候小点儿情愿自己丑一点,平凡一点,丢在她们中间你一眼望见的是这群男人般的铁娘子,而不是只她一人。
小点儿不仅照料牲口,也要兼顾每个人的胃口。利用这个略显操劳的便利,她成功的使每个人都与自己建立了浓于常人的情谊,仅仅用了几颗鸡蛋。唯独有一人不买账,便是我稍后也会写到的沈红霞。在这个集体里,小点儿有几项优于他人的本领:她聪明,总能先于别人洞察到一些事情,但她绝不声张;她圆滑,在一群横冲直撞的女人之间她明白以退为进;她有一双巧手,面对病症、面对食物,每每总能化腐朽为神奇;她没废话,关键时刻绝对一句顶一万句,闹得不可开交的场面有多少次是因她的睿言而被化解。
有女人的地方就一定会有男人,何况是小点儿这般生动的女人。如果说姑父是少女时代懵懂无知触碰到的砒霜,那么叔叔便是小点儿努力向上生长想要依托的藤蔓,至于心底最最柔软的地方,则悄无声息地住了一位英姿飒爽的营长。小点儿毕竟还是作者的宠儿,即便之后与营长擦肩而过,小点儿依旧是那人心上的白月光。能被那样磊落的人妥善收藏,小点儿灰暗的人生也多了一丝光亮。
我差点就要觉得小点儿是女神了,可我没忘,也不敢忘,她曾以那般残忍的手段了结过一条性命,那是一条活生生,血淋林的人命啊!
那是一个没有秘密能被隐藏的时代,女牧工被采访,美丽到夺目的小点儿见报,欠下的血债终于找寻到声讨的途径。即便形势如此严峻,小点儿依然得以被保全,这当然与她平日在牧马班积攒的好人缘有关。可是她突然累了,人生多无趣,她不愿活了。大火骤起,所有人在慌乱中都不忘保全性命,独独小点儿,停顿着没有出来,于是她再也出不来了。
一场大火烧光了小点儿,烧尽了罪孽,远处的向日葵还在灼灼地盛开着,黄的耀眼、美的夺目。
太美的东西或许与生俱来就带有罪恶。
我依依不舍地讲完了小点儿的故事,叔叔已经等的焦灼了。
一望无际的草原,银灰色的马背上坐着一个独眼男子,不用怀疑,他身手不凡,枪法极准,草原上每一匹非正常死亡的狼几乎都了结于叔叔之手。草原上的狼与人都畏惧他,因此,才有了他与牧马班女子的“风流韵事”。他的存在,无异于给这群坚强却柔弱的女子吃下了安定。若你仔细端详,你会发现叔叔时常带着一把大锁,那是一把极少有人能够打开的沉重且没有钥匙的大锁。这样的叔叔并不是女子牧马班一个团体的叔叔,他是多个集体共同的指导员。但我想,最令他牵挂不下的,还是女子牧马班。
我说叔叔在这里活的如同一个皇帝,没人反对吧。我所熟知的女子,除却小点儿与沈红霞、柯丹、毛娅、老杜,无一例外都与叔叔有染,她们心甘情愿且义无反顾。尽管作者善良地、羞涩地把这些片段模糊再模糊,可发生过的毕竟就都只能是事实了。你得明白,叔叔是男人,男人很难拒绝女人的自投罗网。小点儿与沈红霞又何曾没有赤条条地在叔叔面前出现过。后者是作为伤者别无选择,前者为了出路自甘堕落,好在太美的东西叔叔不忍心毁灭。
当姆姆生下最后一窝小狗,柯丹的肚子日渐隆起之时,我就瞧破了柯丹与叔叔的勾当。后来,布布便出生了,你只消仔细看上一看,便能看出这孩子依了谁的眉眼。忙碌的人群愚昧且善良,你说是捡的,我们便深信不疑。后来有一天,柯丹说布布是她生的,竟无人相信。听惯了谎言的人乍听到真话也总要斟酌一番才能不疑。直至柯丹把孕育的过程和盘托出,人群方才幡然醒悟。布布后来果真长成了和叔叔别无二致的布布,一样的独眼,一样的不问出处。
瞧瞧爱着叔叔的这几个女人吧,我反倒觉得毛娅的结局还算正常。尽管追寻叔叔无果,被孤立被隔绝,仓促到稀里糊涂的嫁给了当地牧民,我看到她接二连三的挨打,无异于生育机器般哺育着接踵而至的一个又一个孩子。你看,她活得多像姆姆。你看,她好像一条狗。但她依然是完整的。作为女人她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她体验到了女人该经历的一生。
老杜呢?在这本庄严的,严肃的书里面,老杜无疑是一个滑稽可笑而又真实的存在。我对老杜的第一印象便是丑。作者是这样写的:
“叔叔一把捧住她的脸,仔细看,狠狠看,想一下子受够了,以后就不会觉得它不顺眼了。他再也忍不住,猛力将她的脸捧入怀中,过一会儿,再拿出来看看。他想,她真是个丑得让人心醉的姑娘啊”。
叔叔何其善良,老杜何其丑陋,看到这里我突然忍不住的笑了,作者没用一个脏字,已然把老杜说的不能活了。
我同情老杜,但无关容颜。老杜梦里的呓语,身体上对柯丹的依赖,想必与童年亲眼目睹父母的自杀脱不了干系。老杜何其强大,居然还能笑着回忆;老杜何其卑微,童年邻居猥亵的触碰竟能成为心底的悸动。
如果说老杜是受那个时代影响孕育出的可怜人,那沈红霞则是当之无愧的可敬。
你能想象吗?一个人的血竟是流不完的!
你能想象吗?一个人的原则竟是击不倒的!
你能想象吗?一个人的意志竟是磨不灭的!
无论你能不能想到,总之,她做到了!
她的出身本就意味着应当比别人付出更多的努力,她不断地被嘱托、被催眠,她应当正直、上进、与众不同。她用五次三番的血肉淋漓最终驯服了红马,唯一使出最不屑的方法的那次,是觉得自己大限已到。好在,她又活过来了。
她太优秀了,你明白,太优秀的人在集体里是不易被待见的。集体中最能平淡生存的反倒是那些张红李红陈红,因为平庸,所以平淡。沈红霞的可敬会让许多人觉得她们本身布满污秽,在审视与反省中逐渐无地自容。尽管偶尔被排挤,但她本身无懈可击,于是那些诽谤也只能不了了之。
她太顽强、又太脆弱。我无数次地祈祷作者能给她一个完整健康的身躯,无用。她理所当然而又让人痛惜的落下了一身毛病。腿不能跑,眼不能视,她已经支离破碎了。我又庆幸作者尚有一丝怜悯之心,在这样那样危险孤独不被人理解的日子里,她还拥有三个只有灵魂,躯体不复存在的老红军朋友。
说到这里,我觉得我应当说说那匹红马,集体中属于沈红霞的红马。不可否认,沈红霞身体上的创伤有一部分来自于红马。但我们都能原谅它,原谅这匹草原上人人惦记的良驹。红马也有忠诚的、暖心的时刻,如若不是红马,沈红霞与绛杈早已葬身沼泽。好在,这匹在红马注视下出生而又重生的拥有相同毛色的绛杈活下来了,此时,我们还不知道绛杈会是红马的妻子。如若绛杈没有红马我们不会见到被运走又中途跳车从冬季走到春季的跛脚绛杈;如若红马没有绛杈我们不会看到贪恋牧场不愿离去因此被姑父了断了雄风的红马。红马走了,绛杈疯了,他们共同孕育的流星马还在,幸好还在。我是如此地心疼刚刚中年便要提前步入老年的母马绛杈。
多看严歌苓的书你会发现她笔下的动物是极其有思想的,在她眼里众生平等,除却不能言语,狗或狼,与人无异,只是特点略有不同。
我怜悯且尊敬着老狗姆姆,没有人记得它哺育过多少英俊的小狗,总之人们看到的,是一条老得不能再老,给它食物都觉浪费的老狗。
我说老狗的母性光辉耀眼的超越了某些人类,你不要诧异。姆姆最后一窝小狗无一幸存,除却第三只人人见了都想要处死的肉芽死法略有不同,其余两只都被恶狼抛起又丢下,重重地摔死了,待姆姆回望,只看到雪地里被冻僵的肉芽。从此,姆姆的世界便只剩下复仇。
日复一日,它在等待时机。终于,借助猎人的武器,它成功地消灭了恶狼。姆姆杀红了眼,叼起一只狼崽以同样的姿势处死,不如狼穴焉得狼子,窝里还有两只,不要停,继续杀。可它收手了,你绝对想象不到一只老狗对两只狼崽动了恻隐之心,它的母性在这一刻被召唤了,于是它毫不吝啬地给予两只狼崽充足的奶水。
牧马班的女子震惊了!叔叔怒了!拔出抢来就要毙了两只狼崽。狼崽亦是有灵性的。它们或是忍辱负重,或是跟狗随狗,待他们长大,一切自会分明。
一开始让我产生畏惧的是金眼,我同牧民一般肤浅愚笨,忠奸不分,殊不知憨巴才是狡猾且善于伪装的隐患。尽管最终憨巴死相极惨,但我毫不痛惜,我倒觉得它死有余辜。让我心酸的是金眼,那样忠诚护主的金眼竟会被当成杀主的凶手,拼死带回的红线头居然成了不容辩解的罪证。
世人愚笨!
我慷慨激昂且情真意切地讲到这里,这颗糖终于一点一点、缓慢而又尽责的流淌完了。它时而甘甜、时而微酸。正因如此,我说它无比好吃。
剥开一粒糖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