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论解读与补充》(33)
《为什么不能准确接受感知观念?》
人们很难理解感知论的核心观念——感知,人们通常都把感知视为一种认识方法,当感知论提出感知是存在的方式,几乎无人能理解。方法怎么成为了方式?感知能是一种方式吗?其实,这是一种语言表达本身的障碍,感知既是方法,也是方式。将感知作为方法,指的是行为,而将感知作为方式,指的是本质。如果越过方法到达感知的本质,感知就不是那么简单,仅仅只是感到和知道。感知是事物存在的方式,也就是说,世界上的事物只有两种状态,一是被感知,一是在感知,即一是被感知,一是感知到。能证明事物存在的只有感知方法,而能概括感知运动双方的只有感知方式。这就是说,必须要有感知体与被感知体做感知运动,才体现为存在。世上只有两种事物,感知体与被感知体,除此,再无其他性质的事物。而这两种事物只做一个运动,就是感知运动,除此再无其他运动。我们感知到,被感知体的形态变化非常复杂,这个复杂的运动就是感知在运动。我们没有注意到我们的感知也同样复杂,甚至更为复杂,这是我们将自己作为感知体的角色忽略了。
事物要存在,必须具备一个条件,就是有感知体与被感知体在做感知运动,否则,事物不会存在。所以,这就是感知论的感知观念。其实也不难理解,一切存在事物都呈现出被感知状态,我们绝不会找到一种不被感知的事物存在,也就是没有一件事物不以感知的方式存在。我们意识不到感知方式是我们将事物存在的前提忽略了,我们将感知方式作为了默认的没有的方式。我们只注意到了感知的方法,殊不知,感知方法是在感知方式下进行的,正是由于感知的方式,我们才能用感知的方法来认识所有的事物。感知论提出感知观念,就是重新发现了存在的前提和人自己。按理,这种发现石破天惊,极容易被我们理解,但是,我们不能理解,其原因之一是这个默认与忽略太久了,其惯性已经形成了人的思维模式,很难被一朝扭转。原因之二是我们使用感知作认识方法已经成为常识,我们被这个常用方法阻挡了对于感知的本质性理解。原因之三是我们的唯物观念根深蒂固,很难改变。感知论要突破这三重障碍是非常困难的。
事物只能以感知态来表达其存在,这是我们没有意识到的。而我们是存在感知态的接受者,我们也没有意识到。人类对于存在的意识是一片空白,我们从来就认为,存在就是存在,存在不以任何方式存在。至于我们为什么要赋予存在以形、色、声、嗅、识的特征,人类无法解释。我们以为这是人认识事物的特点,只是人了解事物的一种行为与方法。我们往往认为,事物在形、色、声、嗅、识的存在形态之外,还有其更本质的存在。我们只感知到了事物的某些局部和某一面,我们不了解事物的更多面。因为我们在不断地发现对于事物的新的感知,我们就更加巩固了事物存在于感知以外的认识。其实,这一切的认识性错误都来自于我们对自己感知方式的不了解,我们将存在看作存在,将感知看作感知,将存在与感知分开,或者说存在先于感知,感知先于存在,这全都是错误的。感知与存在不能分开,事物就是感知到的存在,也就是说,感知必须与存在同在,一切存在中必然包含感知的成分,剔除了感知成分的存在是不存在的。事物的更本质更多面就是我们感知的更本质和更多面,我们的感知本身才是存在的真正秘密。
存在是感知方式的存在是人类认识的一大突破,我们到目前还没有意识到这种突破的意义。这实际上已经改变了存在的组成成分,即存在里面必须加入了人的存在,也就是说,一切存在都有人的因素构成,这绝不是感知论强加进去的一种主观的成分,这才是存在真正的还从未被认识到的本质。(接下)
注:本文节选自:京东、淘宝电子书:《感知新世界》、《感知新文明》、《感知新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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