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样一个听父母话的乖乖女,遵守学校纪律的好学生,面对父母排山倒海的训斥,居然阳奉阴违——一口答应分手,满心满意不愿。可见爱情的力量好大。
真的,我是提出了分手,还用了特别决绝的方式(此处省略五千字)。
结果,他的一位好朋友来找我,给我厚厚的一沓东西。打开看,是一方手帕,里面是深褐色的隶书字。再一看,不是手帕成样,是他写的。我抬头询问那位同学,他说:他拉了手指给你写的血书挽留你。
觉得脑袋一懵,恍惚了一下。内心不是感动,竟然有点反感。似乎要被这种方式绑架,于是我本能地抗拒。
过了一天,心里不舒服,觉得还是见一下他。当面告诉他,好让他收心,说一些咱们好好学习一类的话。
于是,骑车去了。
他很意外,冲出教室,带着我到了操场。我看到他果然右手三个手指都缠着纱布,就责备他为什么要这样。他嗫嚅着,期期艾艾说不知道怎么办。
后面就记不得了,大约很快我就回去了。结果是我没有劝住他收心,倒使自己不忍心了。我们又继续开始着书信的恋情。
学校距离家有五六里,经过两个村子。村里常会有些早早不念书的小混混,在路边起哄。我们几个女孩子结伴胡哨着骑车而过,他也不敢怎么样。
一天放学回家,忘记了那天我为什么落了单。就遇到了一个黄毛头发的小混混,他很出名,顽劣粗鲁。远远的,我就看见他站在村边地头。我心里一紧,可没有办法,也得硬着头皮过。已经把车子骑得离他的站位最远端,他看我到了跟前,一下子冲下地头,像头恶狗一样扑过来,我差点连人带车摔倒。
我惊魂未定,站好后,一句话说不出,就是发抖。他薅住车后座不放行,嘴里絮絮叨叨说着,我实在记不得说什么,反正没有动手动脚。就这么僵持着(那个时候的混混也比较“友善”哈)。
他念初一的弟弟放学路过,看到我被截住了。因为人小也打不过,也不敢说什么,狂蹬车子跑了。
后来,陆陆续续有放学的学生经过,这黄毛也就放我走了。我逃命一般回了家,进门就大哭。我爸问清楚后,说:“表怕!大大明天找这小子去!”
刚刚止住了哭,院大门“轰”地开了,他围着个大围脖进来,看了一眼马上又走了。
后来才知道,那几天他重感冒,头晕到不能下地。他弟弟呼哧带喘回家后,奔到枕头边,摇醒他说:二哥,那个姐姐被黄毛截住了!
他踉跄着起来,知道自己没法救我,就不顾身体的虚弱和我父母的冷暴力,去我家报信。打开院门,看到我的自行车在,他知道回来……
当时不懂珍贵,回首方觉难得。相比较而言,在我俩之间,他一直都是勇敢的,明确的,主动的,坚定的。我却总是犹豫的,恐惧的,挣扎的,矛盾的。
如今追忆少年往事,难忘心头纯情的记忆。谢谢他,带给我青春芳华的回忆。
(故事渐入佳境,待续)
那一朵未开的月季花(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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