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喜欢上小红,是在一个干爽的清晨,他到老忘不了的那个清晨。彼时的小红披着一头齐耳短发,踏着晨光,微笑着向教室走去。那时的小明掉了一块钱,回头去捡,便把这世间最美丽的容颜记在了心里。小明呆在原地,像个木鸡,那一块钱都忘了捡,直到小红走远。
天自那天起,小明就常常注意路上行人,在人来人往中找寻小红的身影。见一面,都欢天喜地。
慢慢的小朋发现自己喜欢上小红,特地在小红住的巷子里租了间公窝,为了能与她不期而遇。
高中三年,小明深陷暗恋,无法自拔。老师讲红军他想到小红老师讲小溪,他想到小红:老师讲小红旗在空中飘扬,他虎躯一震,又想到了小红。
最后填志愿的时候,小红能清北复旦随便选,而小明只能去蓝翔开挖掘机。可小明不想放弃,他决定去北大做蛋饼。
一开始小明手艺不好,一看小红走来,他就藏在铺子下面。后来最终于达到了北大一流蛋饼水平,小明问小红要不要买份蛋饼,说出口时小明心跳得很快,怕小红认出自己。可小红却告诉小明:"叔叔,我不吃早餐的哦。"一时间,小明心碎了,狠狠地吃了八个蛋饼以缓解悲伤。
卖蛋饼太土了,小明决定改变战术﹣﹣去唱歌!
小明为了让自己潮一点,特地去买了旺仔服、紧身裤和豆豆鞋配上一个吉他,可精神了!小明在北大旁的广场坐着等钟声响,等小红下课就开始唱歌,一会娘子,啊哈!"一会如果我是 D 你会爱我吗?"。可惜,一次次都擦肩而过,小红戴着耳机,小明的等候,她没听过。 J
终于有一天,小明唱:"当你收到情书,也代表我已经走远……"小红回了头,笑了笑,那一笑与初次见面时一样温柔。小红缓缓开口,小明黑脸泛红,她说:"诶,你不是那个卖蛋饼的叔叔吗?"小明再次心碎。
后来,小明躺在北大的操场看星空,教室里的灯还亮着,小红没走。小明一时冲动,写了一封情书,打算交给小红。走到门口,小明身后一个高大俊秀的男孩喊小红的名字,小红甜甜地回应他,小明的心都快要化了。出门时,小红注意到小明,笑着说,你不是那个卖蛋饼的叔叔吗?我男朋友之前可喜欢你家蛋饼了....
小明的情书终是没交出去,他看到小红与她男朋友欢欢喜喜地去买蛋饼,那家蛋饼做的没小明做的好!
小明决定重操旧业,成为北大蛋饼王,这样就可以天天见到小红和她男朋友买蛋饼了!
年复一年,他们都老了。小明在北大开了几十年蛋饼铺子,名声远扬。小红与她的男朋友结了婚,恩爱了几十年,他们在北大做教授。小红的老伴就爱吃小明做的蛋饼,久而久之,小红也爱上了吃蛋饼。
每天清晨,小红与她的先生准时到蛋饼铺要两个蛋饼、两杯豆浆,好事成双便是这个道理。而小明茕茕子立,形影相吊。看过无数年轻人成双成对迈入婚姻的殿堂,而自己打了几十年的老光棍。小红有时问他为什么不找个合适个姑娘过日子,他笑了笑说,心已满,装不下别人。那些等她下课的时光总在不经意间浮现脑海,弹着琴、唱着歌,却依旧唱不进伊人的心里,尘封多年的情书早亦泛黄,被时光染色。字迹依旧清晰,小明现在读起来也都感到惊心。岁月惊心?不。是心让岁月吃惊,来来回回这么多年还是把这人深藏心里。
小明有时想,你每天都到我这吃蛋饼,我们一起慢慢变老,这算不算白首偕老?
情思不散,堆积成云,窗台落下。
晚风微微,偕着蛋香,夹着思念。
故事的最后,最后小明也未把心事表明,他永远当一个卖蛋饼的叔叔,默默守候。
他把故事告诉一名歌手,歌手感动,写了首《等你下课》。让小明最感动的歌词便是:总有一天/总有一年/你会发现/有人默默地陪在你的身边。
才怪!
小明最喜欢的句子其实是:当我开始学会做蛋饼,才发现你,不吃早餐。就这样吧,好歹她能吃我做的早餐了,小明光是这样想想就幸福得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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